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吴忠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金积工业园区核心区申能吴忠热电有限公司北侧、金经九路西侧地块。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宗地面积及地类情况
(一)土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70.6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主要地类:农用地54.2亩、建设用地1.36亩、未利用地15.04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利通区人民政府负责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征收。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市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利通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吴忠市自然资源局507办公室
联系人:刘锦鹏
联系电话:0953-2267712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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