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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金积工业园区核心区申能吴忠热电有限公司北侧、金经九路西侧地块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吴政通字〔2023〕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吴忠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置范围:金积工业园区核心区申能吴忠热电有限公司北侧、金经九路西侧地块。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由政府组织实施的公用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拟征收宗地面积及地类情况

(一)土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约70.6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二)主要地类:农用地54.2亩、建设用地1.36亩、未利用地15.04亩(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征地机构和测量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对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利通区人民政府负责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征收。

五、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

市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利通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

六、公告期限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注意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点:吴忠市自然资源局507办公室

联系人:刘锦鹏

联系电话:0953-2267712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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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953-203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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