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忠 市 人 民 政 府
关于调整部分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吴政规发〔20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精神,为进一步理顺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责,落实监管责任,解决利通区行政审批承接困难问题,经市政府研究,将原下放利通区行使的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印刷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核准,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批,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变更印刷经营活动(不含出版物印刷)审批,印刷业经营者兼并其他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印刷业经营者因合并、分立而设立新的印刷业经营者(不含出版物印刷企业)审批7项行政审批事项调整为由市文体新广局行使。调整后,利通区政府、市文体新广局根据自治区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统一规范本级、本部门权力清单,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工作衔接,落实监管责任。
吴忠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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