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需对2023年吴忠市本级财政预算做进一步优化和调整,现提请对2023年市本级预算进行调整。
一、收支调整情况
(一)拟调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到2023年底,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5.7%,较年初预算超收1.37亿元,拟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1.37亿元,全部安排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二)拟调整部分预算支出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要求,结合市本级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拟将年初预算中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助、农业保险补贴、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补助等未执行完毕的预算项目资金进行调减,调减金额共计7600万元,全部用于化解政府债务。
二、预算调整情况
建议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草案和2023年前三次预算调整的基础上,本次对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做如下调整: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批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95,1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1,800万元。经2023年前三次预算调整,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114,000万元,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09,100万元。
本次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入为222,8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67,000万元(调增13,7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为155,8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吴忠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批准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95,1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3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1,800万元。经2023年前三次预算调整,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4,000万元,调整后,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为209,100万元。
本次调整后: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支出为222,800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181,000万元(调增13,7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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