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2年12月17日在吴忠市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吴忠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全市及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吴忠市第六次党代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靠前发力要求,稳步推进财税改革和财政管理各项工作,有力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计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79,650万元,为预算的93%,同口径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245,650万元,为预算的89%,同口径增长19.8%;非税收入完成134,000万元,为预算102%,下降4.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98,272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0%,增长10%。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预计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4,663万元,为预算的92%,下降13%。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00,90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9%,下降1.5%。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2022年,预计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7,100万元,为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8.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9,100万元,为预算的96%,同口径增长14%;非税收入完成38,000万元,为预算的110%,下降4.2%。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债务转贷收入等资金,收入总量为910,90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 504,47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2%,增长17.8%。加补助下级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结转下年等资金,支出总量为910,90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2022年,预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4,041万元,为预算的86%,下降37%。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等资金,收入总量为145,794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75,52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86%,下降35.7%。加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债务转贷支出、结转下年等资金,支出总量为145,79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67,199万元,为预算的101.5%。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24,727万元,为预算的94%。当年收支结余42,4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59,73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022年,预计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67万元,为预算的122%,增长33.9%。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等资金,收入总量为494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04万元,下降36.5%。加上转移支付支出、结转下年等资金,支出总量为494万元,实现收支平衡。
(三)政府债务情况。
2022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53亿元,严格控制在自治区批准的债务限额273亿元以内。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5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5亿元。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数据是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初步测算汇总的,具体情况及相关说明详见《吴忠财政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相关数据在完成上下级结算和决算审核后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在2023年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详细报告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情况。
二、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认真贯彻市委和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和审查意见,严格预算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加强资金统筹,确保支出强度,深化财政改革,为推动吴忠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
(一)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基调,精准施策,靠前发力,有力有效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冲击,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支持政策,集中办理留抵退税17.2亿元,金额相当于2020年、2021年两年总和的2倍,直接为企业注入现金流。实施减免“六税两费”、社会保险“降费减负”等优惠政策,为市场主体让利6.7亿元,为企业稳岗、扩大生产和研发提供了有力支撑。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扩围延期,进一步将缓缴政策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用真金白银助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全力促进经济企稳回升。全力支持疫情防控。面对多点散发的疫情防控,采取提前预拨、阶段性补助、重点保障等措施,全年拨付资金4.5亿元,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抗疫物资保障,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筑牢疫情防护安全屏障。筹集资金1.2亿元,推动吴忠市方舱医院投入使用,支持隔离点建设改造,助推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力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统筹各类财政资金资源,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全力支持保障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改善民生福祉等重点项目建设。全市落实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3亿元,全力支持落实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政策,弥补政策性减收,缓解财政收支矛盾,促进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及时将61亿元直达资金“一竿子插到底”,确保资金惠企利民的及时性、精准性。全市争取到位新增债券资金22亿元,有力保障市政、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支持消费市场提振。迅速落实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一揽子政策,推动政策直达直享,落实支持扩大消费资金4,974万元,发放各类消费券138万张,举办文旅博览会等展会活动百余场次,落实大宗商品消费补贴政策,全力支持举办早茶文化节,直接撬动社会消费5.6亿元,推动消费市场恢复增长,有力提振社会信心。
(二)精准发力,促进财政运行稳中提质。
始终把抓好收支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财政经济运行分析和宏观政策谋划,大力开源节流,不断夯实财力基础,进一步调结构、压支出、保重点,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强化财税联动,有效克服经济下行、疫情防控以及减税退税政策等因素带来的财政增收压力,努力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市在减税退税影响市县级税收收入4.1亿元的情况下,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同比正增长,实属不易,税收占比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财政收入增幅和质量均好干预期。加大上争资金力度。聚焦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支持方向,提前谋划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参加竞争性项目评审,成功争取全国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国家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自治区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市项目。全年争取到位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亿元,有效解决了我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短板;聚焦养老、医疗、就业、教育等共同财政事权,争取到位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62亿元,全部投入公益性等民生事业发展,有效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极大的促进财政平稳运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财政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位置,优先保障“三保”支出157亿元,保障倍数达到1.4倍至1.6倍,全年“三保”支出保障均衡有力。厉行节约保重点。坚决贯彻“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党政机关运行成本,在年初预算继续按照10%比例压减会议、差旅和培训等经费基础上,大力压减非刚性、非急需等一般性支出,全年一般性支出压减15.2%,“三公”经费下降13.6%,压减盘活各类存量资金4亿元,优先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
(三)聚焦重点,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效显著。
紧扣高质量发展时代主题,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调节作用,主动支持九大产业发展,研究谋划中央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财政政策措施,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促进产业转型提质。综合运用财政补贴、融资担保等政策工具“组合拳”,投入资金2.2亿元,支持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贷款贴息、技术改造奖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等强工惠企政策资金4.2亿元,支持伊利、仪表等60家企业创新发展,全面落实降低企业成本的各项政策措施,最大限度支持企业降本增效。投入商贸服务业发展资金8,377万元,有力支持现代物流业、便民生活圈、电子商务、品牌培育、夜间经济、家政服务消费提质扩容等活动开展,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推进生态功能提升。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助力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新进展。投入资金5亿元,支持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循环利用、污水泵站等项目建设,提升城市排污排涝能力。投入资金8,700万元,支持黄河(吴忠段)、重点河道治理,促进水生态修复保护。落实资金2.4亿元,支持清洁取暖、节能改造,促进大气污染防治。新改建环卫公厕11座,支持改造农村垃圾收集站,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争取资金7.3亿元,开展国土绿化整治,实施罗山生态保护与修复,废旧矿山治理。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市区新建小微公园2个、绿道20公里。助力城市综合管理。投入资金1.8亿元,加快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支持开展燃气管网、桥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市区改造老旧天然气用户13万户、新建改造桥梁9座。支持市政设施更新改造,市区修复老旧路面28万平方米,清淤疏通排水管网42公里,实施交通平台扩容升级102处,施划道路标线9.5万平方米。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投入资金14.5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促进粮食稳定生产。支持种业发展,改造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保障“菜篮子”等重点农产品供给。支持新建改建农村公路,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四)用心用情,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始终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民生支出达到216亿元,增长9.6%,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80%以上,切实做到民生投入力度不减。促进居民就业。支持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落实援企稳岗、就业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扎实做好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人员就业,大力拓宽就业创业渠道。推动教育质量提升。投入教育资金32亿元,支持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教育城乡一体优质均衡发展。加快补齐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短板弱项,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办学条件,城乡教育差距不断缩小,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所,新开办中小学3所,有序推进3所高中外扩工程。支持“互联网+教育”建设。加大教师队伍激励力度,促进课后服务高质量有特色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拨付资金34亿元,按时足额发放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落实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调增政策,持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医保、低保和专项救助标准。落实职业年金政策,做实单位缴费资金。实现医疗保险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强化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投入资金1,641万元,支持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场所免费开放,支持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587场次,推进艺术精品创作20部,成功举办沙滩排球、5.19中国旅游节、红寺堡航空航模节等大型文体活动。投入资金2,353万元,助力健身步道、体育场馆等惠民设施改造建设维修。全力保障民生服务供给。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项目,新建家庭养老照护、养老助餐点。支持新开工61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推动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做好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全市粮食政府储备工作。下达资金300万元,补贴农产品市场进场交易费,降低商户经营和运输成本,确保全市蔬菜、粮油等生活必备品价格平稳运行。
(五)深化改革,稳步提高财政治理能力。
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坚持依法理财,树牢政治机关意识,不断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全面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扎实开展7个领域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面加强楼堂馆所建设管理专项检查。持续完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一步规范财政预算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要素,实现财政资金从预算安排到使用的跟踪监控。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机制,推动全过程公开透明、控制有效。纵深推进财政改革。建立地方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同预算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政监督等业务融合机制,对县(市)区财政“三保”等重点支出实行预算编制事前审核。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放管服”改革,实现支付时长控制在24小时之内。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债务动态监测、风险评估等制度,加强政银企对接,优化债务结构,实现降本增效。强化债务数据变动审核,多渠道筹措资金,有力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争取再融资债券18亿元,筹集资金28亿元全力保障到期债务偿还。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对市本级13个项目进行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部门单位26家,评价资金7.7亿元。不断拓展评价范围,对债券资金、涉农资金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加强财政监督管理。全面清查全市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规范清理账户25个,收回资金1700万元。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向人大报告制度,扎实做好国有资产评估核准、专项清查等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以政领财、以财辅政,服务改革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财政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实保障。这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的结果,是全市人民齐心协力、团结拼搏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
同时,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面临一些困难、问题和挑战。主要体现在: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逆周期调节力度,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各方面支出需求加大;同时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面临较大压力,财政运行将持续处于紧平衡状态。二是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增强,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聚焦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三是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还需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还不够有力,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3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新吴忠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意义重大。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但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我们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部署,在市人大、政协指导监督下,科学研判财政形势,合理编制财政预算,系统谋划财政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3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重点和结构,增强民生兜底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的财力保障;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持续推进财税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贯彻上述指导思想,2023年财政管理工作着重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强化统筹,聚焦重点。将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的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力度,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优先保障重大政策、重要改革和重点项目实施。二是厉行节约,优化结构。坚持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进一步加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压减力度,深化零基预算管理改革,加大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力度,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和成熟度安排预算。三是结果导向,注重绩效。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部门预算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升预算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四是依法理财,防范风险。严肃财经纪律,坚决维护财经秩序,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合理使用债券资金,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统筹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二)全市2023年财政预算预期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391,300万元,比2022年完成数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 268,300万元,增长9.2%;非税收入 123,000万元,下降8.2%。加上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等资金,收入总量为1,293,171万元。全市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6,112万元,加上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资金,支出总量为1,293,171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汇总市本级和各县(市、区)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145,042万元,下降21.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7,709万元,下降22.5%。加上专项债务转贷收入,收入总量为186,842万元。全市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458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后,支出总量为186,842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2023年财政预算预期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19,500 万元,较2022年完成数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87,000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32,500万元,下降14%。加上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债务转贷收入等资金,收入总量为431,353万元。市本级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1,689万元,加上市对辖区补助支出、上解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资金,支出总量为431,353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3,300万元,下降36.6%,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0,000万元,下降37.7%。加上债务转贷收入,收入总量为95,100万元。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3,300万元,加上补助下级支出、债务还本支出等资金,支出总量为 95,100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80,752万元,增长5.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37,098万元,增长5.5%。当年收支结余43,6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3,391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207万元,下降43.6%,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等资金,收入总量为363万元。安排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63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总的来看,2023年我市财政收入增收依然困难,涉及民生的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我们将在预算执行中,通过积极培植财源、拓宽增收渠道、加大上争资金力度等方式,保障重点支出。
(四)市本级“三保”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预计“三保”支出需求263742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06033万元,保工资支出143456万元,保运转支出14253万元。预算安排“三保”支出170651万元,计划使用年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3091万元。主要为:保基本民生年初预算安排12942万元,计划使用年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3091万元;保工资年初预算安排143456万元;保运转年初预算安排14253万元。全年“三保”支出足额保障,无支出缺口。
(五)市本级重点支出预算安排。
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全市中心工作,突出统筹,通过完善重点项目决策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优化支出结构、拓展预算绩效管理、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紧平衡下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1.兜牢民生底线。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不断提高民生事业发展水平。安排教育支出6.3亿元,增长10%,落实教育投入增长要求和义务教育“双减”政策,推动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继续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支持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提升,促进义务教育均衡,支持各类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改善办学条件,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推进教育公平。安排卫生健康支出1.5亿元,增长3%,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提升基层保障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加强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推动全面健康水平提升。安排社保和就业支出6.5亿元,增长4%,加大就业、养老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力度,支持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支持全民创业及促进就业,兜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做实职业年金。安排文化体育传媒支出5,200万元,支持媒体融合发展,保障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及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2.维护安全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守牢安全稳定底线,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吴忠。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安排公共安全支出2.8亿元,增长1.3%,落实民警和辅警装备及办案经费提标,保障全市禁毒管理工作,保障看守所运行。安排资金3,620万元,保障市场监督管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提升粮食安全储备能力。安排灾害防治及应急支出3,530万元,对全市危化、煤矿、金属冶炼等行业企业进行安全“体检”,支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新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落实消防经费地方保障机制,支持消防设备购置更新。
3.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加大科技资金投入,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全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园区优化提升。安排科学技术支出7,200万元,落实企业研发后补助,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强化企业技术创新。安排人才专项资金800万元,全面落实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安排资金700万元,支持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强化园区农业科技带动辐射作用,支持涉农产业做大做强,在产业融合、绿色发展等关键领域精准发力。
4.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安排资金2,376万元,加强村级组织运转,支持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持续保障驻村人员经费投入,支持乡村治理村级运转,落实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支持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安排资金2,500万元,加大农业保险资金投入,为农业农村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提供保障。安排资金6,000万元,支持开发区社会事务发展,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
5.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强化资金统筹,增强资金保障能力,全力推动城市精细化治理,高质量发展,城乡融合发展。安排资金5,680万元,加大土地开发力度和利用效率,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保障耕地提质改造。安排资金4,400万元,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支持罗山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综合治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市区街道广场等绿地养护和绿化,保障清水沟、南干沟、古城湾人工湿地维护。推进全民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项目,支持国家园林城市复验。
6.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积极拓宽财力来源渠道,着力防范“三保”风险隐患,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安排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9.3亿元(其中再融资债券6.6亿元,政府债券付息2.7亿元),及时偿还到期政府债务本息,做到以时间换空间,统筹兼顾发展和安全。
四、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各项工作
(一)着力“聚财”,促进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着力做好重点产业税收提升,支持重点产业补链延链,推进产业发展与税收贡献相匹配,加力培育财源。严格收入征管,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决把该减的税减到位,把该降的费降到位。建立科学有效、精准有序的财政收入组织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同共治。加大挖潜增收力度,堵塞税费征管漏洞,推动财税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进一步拓宽增收渠道。着力把握好中央财政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财税支持政策等重大机遇,加强统筹谋划,做好项目储备、申报,充分利用国家和自治区释放的政策红利,最大限度向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千方百计增加可用财力。
(二)严格“管财”,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完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有机衔接,落实零基预算理念,强化评审作用,做实做细项目库管理。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管理,促进财政资金规范高效安全使用。强化预算约束和执行监控、分析,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快预算资金下达,严控预算调剂追加,持续规范财政专户管理。强化部门和单位预算管理主体责任,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财政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促进加快预算执行。探索事前绩效评估,对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试点工作。
(三)精准“用财”,强化重大任务财力保障。依法依规将部门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强化跨部门支出政策协调,推动资金统筹整合。加大存量资金统筹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部门增支需求。严格执行预算支出标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保障好重点领域支出,确保重大项目资金按要求到位。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注重运用以奖代补、后补助等方式,积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等模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市场资源助力全市经济发展。
(四)科学“理财”,持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吴忠市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扎实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充分发挥债券资金对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的重要拉动作用。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兜牢“三保”底线。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围绕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干部队伍法治素养,确保财政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各位代表!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攻坚克难、踔厉奋进,以更加过硬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吴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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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词 解 释
1.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照当年预算收入规模安排,不列赤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
6.税收收入:是指政府为履行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特定标准,强制、无偿地取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收收入。
7.非税收入: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除税收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专项收入(包括教育费附加收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广告收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等。
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国家对集中的预算收入有计划地分配和使用而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支出。
9.同比增长:是指和上一时期、上一年度或历史相比的增长。同比增长率=(本期数-同期数)/同期数*100%。
10.预算调整:是指根据预算法规定,对于年度财政体制调整等因素给预算收入带来的变化,对收入预算进行调整,并将调整情况上报人大批准。与调整预算的区别在于预算总量保持不变。
11.调整预算:是指经人大批准的地方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与预算调整的区别在于预算总量发生变化。
1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13.政府债务:是指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以政府的名义向国内外或境内外承借或担保的,负有直接或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
14.地方政府债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具体分为新增债券、置换债券和再融资债券。新增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用于新增建设项目的债券;置换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用于偿还2014年审计署认定的地方政府债务;再融资债券是指由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
1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包括应缴利润、股利股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益等。
16.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是指一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收入和支出)为对象,以政府财政预算在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总体产出和结果为内容,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促进政府透明、责任、高效履职为目的所开展的绩效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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