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吴忠市财政局对23个具有代表性的财政资金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对不同项目选取了合理的指标评价体系,采取实地勘察、翻阅资料、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经过评价分析,达到“优”等级的项目10个,“良”等级的项目13个。整个评价过程公开透明,程序规范,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了项目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我局认真总结并将项目评价结果及时反馈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落实。现将绩效评价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吴忠市2020年人才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委组织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主要内容是通过“柔性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项目”等38个项目的实施,引进、培养各类人才,提升我市的人才素质,加快培养我市更多本土技能人才,从而缓解人才紧张、技术短缺的问题。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761.59万元。截止评价日,共支出3445.92 万元,结存463.54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2.5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立项时间普遍靠后,批复文件下达的时间接近年中,致使项目实施时间不足,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的完成后续项目任务;
2.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3.项目出现人才留不住的问题。
(四)绩效评价建议
1.加强项目单位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财务信息质量;合理安排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财政、民政、环保等部门相互协调,避免重复投资导致资源浪费;
3.项目应充分做好前期论证,避免出现资金下拨却因各种原因而未实施,导致项目资金浪费的问题;
4.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不丢失、不遗漏、不泄密。
二、2016年-2020年吴忠市东南部引提调水及河道生态治理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水务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在苦水河、清水沟上新建水系连通工程5处。在清水沟上新建3道拦水坝,新开挖的6处湖治各需1座、进水闸1座,出水闸1座,新建抽水泵站4座:倒虹吸1座,铺设引水管道15.6km新建其他配套建筑物15座,开挖调蓄水池4座,种植防护林,水生植物等141万平方米。工程概算总投资为38100.22万元,截止评价日共收到各类资金33608.59万元,其中:市财政拨入前期费用8.59万元,农发专项基金1.06亿(其中:市城投公司6000万元,市水投公司4600万元),农发贷款,1.4亿(市水投公司),水利发展资金3000万元(中央资金),黑臭水体资金6000万元(中央资金);实际完成投资27013.27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5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项目中存在个别监理公司监理文书不规范的现象。图新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的个别监理报表中,总监理工程师罗永康签字与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的签名不一致,存在他人冒充签名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建议
遵循监理总则,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和标准,熟悉工程实际施工的情况,对本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和验收,认真准确填写监理日志。
三、吴忠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安装电子表决系统及会场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人大)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购买表决设备配套桌(主席台)5张;椅子(主席台)10把;表决设备配套桌18张;会议桌22张;椅子98把;报告席桌1组;茶水柜1组;讨论表决主机1台;会议主席机1台;会议代表机41台;会议表决软件1套;控制电脑1台;副屏监视器1台;摄像主机1台;摄像球3台;摄像跟踪软件1套;信号转换器3台;硬盘录像机1台;监控显示器1台;空气净化器1台;线材3项;会议表决综合布线系统1项;安装调试费。本级预算实际到位资金255万元,支出186.8万元,结余 68.20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0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建设单位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决算的审核,没有出具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2.项目档案资料需完善。
(四)绩效评价建议
1.项目单位应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验收报告、工程竣工决算报告;
2.今后项目实施中,完善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财务决算资料,加强项目管理,科学合理制定项目绩效指标,增强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四、2020年壮大村集体经济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共实施了“利通区板桥乡蔡桥村工业园区轻钢物资原料库建设项目”等16个项目,涉及行政村22个。计划投资总额2330万元,其中:财政安排资金1900万元,村镇自筹资金230万元,扶贫专项资金2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30万元,截止评价日已支出2107.47万元,结转结余资金222.61万元(其中:结转172.61万元,结余50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6.93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管理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前期论证不到位,导致无法实施,造成资金闲置。“利通区扁担沟烽火墩村农业生产服务项目”未经过认真考察论证,导致资金到位后项目无法实施,造成100万元资金闲置,后经村委会研究后将资金转给烽火台苹果种植专业合作社,购买肉牛65头。合作社交给村集体4.32万元的收益,收益于2020年8月2日打入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会计委托代理中心。该笔本金100万元于2021年2月26日归还给吴忠市利通区扁担沟镇人民政府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2.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及随意变更和调整建设内容。
⑴“板桥乡蔡桥村工业园区轻钢物资原料库建设项目”财政资金100万元,村集体自筹50万元。批复内容为建设标准化生产车间及进行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实际将该笔专项资金全部用于支付土地保证金。资金改变用途未经请示、无变更批复。
⑵“青铜峡陈袁滩镇唐滩村唐滩渔村农产品地头交易中心项目”财政资金100万元,村集体自筹52万元。批复内容为建设青铜峡市陈袁滩镇唐滩村唐滩渔村农产品地头交易中心,实际用于鱼塘建设,剩余50万元财政资金现存于村委会账户。
3.违反招投标程序的问题。“青铜峡小坝镇红星村设施温棚项目”财政资金100万元。项目工程及监理未进行招投标,而是直接与宁夏科信园农业设施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工程合同;工程未编制预算;工程监理未履行监理职责;工程结束以后未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算,而是直接交付租赁使用。
(四)绩效评价建议
1.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专项资金有关要求使用和管理专项资金。加强财务核算管理,完善各村收入管理制度、财务开支审批制度等,并按要求严格执行,加强对试点村干部进行村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培训,提高村干部财务管理意识和技能。提升基层财务人员素质,定期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以确保财务信息质量;合理安排项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做好符合实际情况的项目计划书,避免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专项资金的闲置。
3.各试点村应结合本村实际,积极探索不同的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改变以承包经营和集体经营为主且经济效益不高的局面。同时,借鉴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试点村经验,逐步复制和推广,发展具有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积极鼓励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调动农户广泛参与的积极性,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事业。
4.各监管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项目审批流程,建立项目实施全过程考核机制。
五、吴忠市利通区滨河幼儿园建设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教育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5,811.06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消防水泵房建筑面积228.16平方米,地上一层24平方米、地下一层204.16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117.93平方米,地上一层24.4平方米、地下一层93.53平方米;柴油发电机房建筑面积22.88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门房建筑面积26.37平方米,单层框架结构;室外铺装、透视围墙及室外管网工程。项目到位资金共 2519万元(自治区财政 1719万元,市本级配套800万元),实际支出1742.78万元,结存776.22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0.8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未设立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未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分析,在项目的管理工作上存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四)绩效评价建议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工作。
六、吴忠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评价内容为:2020年市本级安排吴忠市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项目专项经费205万元,其中:吴忠市博物馆125万元,图书馆40万元,文化馆4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及聘用人员支出,实际支出205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7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七、吴忠市2020年城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电子警察设备10套;建设行人过街信号灯4处;建设人脸识别系统5处;移动式交通信号灯10 套;智慧交通指挥中心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到位资金500万元,均为市本级资金,支出296.86万元,结存203.14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目综合得分为92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项目建设单位未设立项目绩效目标评价体系,未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绩效分析。
(四)绩效评价建议
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项目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绩效自评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加强项目日常管理。
八、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宁夏金塔有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吨/年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处置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焚烧回转炉(分两期建设)、流化床、物化、稳定化/固化、安全填埋场、综合处理、应急处理、监控及计量、储罐等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有:暂存库(一)、(二)、(三)、人流门卫室、物流门卫室、固化车间、刚性填埋场、综合供水站、废水车间、地上一/四层的土建及安装工程、1.1万方刚性填埋场土建工程、办公公楼等工程。项目总投资:98000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1000万元,自筹97000万元。实际到位财政资金1000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0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自筹资金不足。项目总投资98000万元,企业自筹97000万元,截止报告日企业筹集资金10586.45万元,尚需筹集86413.55万元。自筹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及整体效益的发挥。
2.项目进度滞后。合同规定竣工时间为2021年2月12日,截止报告日主体建筑工程虽已经建设完工但是部分设备还在安装调试当中。
3.项目内控管理需强化。项目实施方案没细化不便于进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适用性和针对性不强,约束作用有限;资金管理制度没能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设置专账核算。
(四)绩效评价建议
1.及时筹措配套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及时足额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及工程监理出具的监理报告按时足额支付工程建设款项,保证项目顺利的实施。
2.加强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其按工程计划做好各种资料的填报、核实、上报及资料的整理工作,加强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监督检查。按计划顺利完成工程建设项目。
3.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工程建设安全制度及其他涉及项目管理的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事前计划方案周密,实施中监控管理有效、措施落实到位。
九、吴忠市太阳山管委会太阳山开发区惠新路供水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的建设内容为:惠新路供水工程接太阳山供水主管道末端(大转盘),沿大转盘南侧绿化带→惠平公路→惠新公路→太阳山蒙欣煤化工有限公司大门口→万峰工贸十字路口,总投资2523.36万元,工程供水规模为0.5万m3/d,新建管网总长度为12.1km,;建设1座自动化增压泵站;跨苦水河架空桥1座。新建10KV供电线路3.916Km。工程预算总资金2523.36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000万元,不足部分由开发区补齐。财政奖补资金实际到位2000万元。截止报告日,项目应支付2084.28万元,实际支付1960.39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90.4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档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资料没有归档整理,装订成册,容易造成资料遗失,给后期评价、工程决算等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和不便。
2.未按合同和计划按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超期208天,严重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
3.加强项目规划、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项目变更较多,送审金额和审定金额相差较大,项目1-4标段送审金额2195.81万元,审定金额1947.89万元,审减247.92万元,审减率11.29%。做好前期勘察论证,减少因变更增加的设计、审批等工作量,确保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四)绩效评价建议
1.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对相关的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制定相关的目录,建立严格的查阅、借用人登记制度,明确借阅人员的责任。
2.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加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督促施工方及时按施工方案和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的完成。
3.加强项目前期可研。在以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前期的工程勘察设计等工作,做好调查研究、论证,为后期的工作铺平道路。
十、吴忠市太阳山管委会太阳山开发区庆安路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属于旧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10.311km,采用双向四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7m,路面宽度15m。工程预算总资金4209.111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2700万元,不足部分由开发区补齐。实际到位财政奖补资金2700万元,开发区自筹500万元。截至报告日,工程结算金额3149.82万元,实际支付2553.12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8.4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档案管理有待加强。项目资料没有归档整理,装订成册,容易造成资料遗失,给后期评价、工程决算等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和不便。
2.未按合同和计划按时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超期182天,严重影响了项目效益的发挥。
3.项目监理有待加强。宁夏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理日志大部分没有记录人、安全监管员、总监签名,不符合工程监理日志的管理要求。
(四)绩效评价建议
1.加强档案管理工作。指定专人对相关的资料分类进行整理归档,装订成册,制定相关的目录,建立严格的查阅、借用人登记制度,明确借阅人员的责任。
2.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理。加强工程的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切实可行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督促施工方及时按施工方案和计划进行施工,确保工程项目按时按质的完成。
3.加强项目监督检查。开发区管委会应对监理方、施工方加强现场监管,确保其职能正常发挥。
十一、吴忠市太阳山管委会太阳山开发区一般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贮存库区2座、围堤工程、集液池工程、道路工程、渗滤液导排与收集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门房及地磅房、附属生产设施及绿化等工程。项目实施单位为宁夏亿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4898.70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1000万元,企业自筹3898.70万元,实际自筹到位资金1437.41万元,资金到位率36.87%。截至报告日,审定金额2212万元,已支付1695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本项目综合得分为89.5 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自筹资金不足。企业应自筹资金3898.70万元,截至报告日到位自筹资金1437.41万元。自筹资金不足,严重影响了项目实施及整体效益的发挥。
2.项目内控管理有待加强。项目实施方案、管理及财务制度缺乏适用性和针对性。
3.项目财务核算有待加强。项目于2020年11月3日工程验收合格,2021年6月才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但相关费用仍归集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四)绩效评价建议
1.及时筹措配套资金。采取多种方式及时足额筹集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按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及工程监理出具的监理报告按时足额支付工程建设款项,保证项目顺利的实施。
2.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完善工程建设安全制度及其他涉及项目管理的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做到事前计划方案周密,实施中监控管理有效、措施落实到位。
3.做好财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相关会计和财务制度,及时归集核算相关费用,确保财务数据准确,完整。
十二、吴忠市广播电视发射塔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新闻传媒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50m高发射塔、购置发射机、信号传输系统等设备,以及原发射机搬迁及安装集成、供配电系统、道路硬化、绿化、围墙、发射塔亮化等工程;新建1栋700㎡一层框架结构附属用房及、水、暖、电等室外配套工程。项目计划投入专项资金额为126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额为1265万元,已支出964.47万元,结转300.53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0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内容不够细化、量化,逻辑性不强;建设单位暂未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未将项目实施总体目标细化为具体指标。
2.资金执行率偏低,存在结转资金。项目到位资金额1265万元,截至报告日支出964.47万元,资金执行率偏低。
3.项目开工、竣工时间晚于计划时间,项目进度滞后。
4.广播电视发射塔暂未投用,暂未产生效益。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已于2020年11月开展,但发射机、信号传输系统等核心设备暂未完成购置,当前电视发射塔暂未投入使用。
5.未建立发射塔运行管理长效机制。由于吴忠市广播电视发射塔仍未投使用,项目长期运行维护机制未建立,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定期进行绩效相关政策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绩效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结合实际确保目标内容和指标准确无误,为后续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考核等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避免资金沉降、闲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避免出现财政资金长时间沉淀、闲置的情况;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完成发射机、信号传输系统等核心设备购置工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做好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用。及时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前期审批、用地手续,确保项目按计划时间开工,避免出现项目进度滞后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导致项目进展滞后、停工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主管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确保项目程序完整;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
4.尽快安排核心设备采购,保障项目早日发挥效益。项目建设单位尽快组织安排发射机、信号传输系统等核心设备的招标采购工作,确保广播电视发射塔早日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
5.制定运行管理方案,完善项目运维机制。应结合实际制定《电视塔运行管理方案》或计划,对发射塔日常的运行、管理、维护、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确保电视塔持续、稳定、规范运行。
十三、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30万m³蓄水池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1.建设30万m³蓄水池1座、杨水泵站1座;引水管长0.4公里,扬水管道2条,共计0.8公里;泵房、管理房142.56㎡;各类阀井4座,同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846.59万元,其中:自治区专项资金500万元,剩余部分资金由受益户筹集和园区管委会筹集解决。500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异步到位并投入使用。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4.3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填报的规范性和细化程度仍需加强。产出指标中存在“指标值填写错误,指标与指标值未分开填写、时效指标性质不明显”等问题。
2.项目开工、竣工时间晚于计划时间。
3.项目的结算定案价超合同金额,成本控制需加强。项目施工合同价为689.692万元,结算定案价为735.5346万元,定案价超出施工合同金额6.23%,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单位结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在合同约定内容的基础上,增加各类输水管道铺设1.433公里,增加闸阀井2座以及卵石护坡面积等建设内容,成本控制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4.蓄水池、泵站长期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暂未建立,有待完善。项目由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牵头组织验收后,将使用权移交至吴忠市通达果业有限公司,由公司进行运行管理,吴忠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已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运营管护协议》,由运营管理单位安排1-2人进行管护,相关运营事项已在协议中进行说明,但运营管理单位未制定运营方案或计划,项目长期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项目效益发挥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在后续年度开展工作时,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绩效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工作,综合考虑自治区、吴忠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对检查,确保目标内容和指标准确、无误。
2.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用。及时做好前期准备,完善项目审批、用地手续;及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及时试运行,在质量达标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
3.严格控制项目投资,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在今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复文件要求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及预算,若确需增加工程量,需及时向财政部门等相关部门说明,批准后,方可按实际情况实施;同时,加强项目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物有所值。
4.制定运行管理方案,定期组织考核和监督。建议制定《运行管理考核制度》,对运营单位的运营管理情况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并督促运营管理单位制定《运行管理及供水方案》,对蓄水池、泵房日常的管理、维护、应急响应措施等内容进行明确。
十四、2020年自治区城镇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金积大道、友谊路、至德路、吴忠日报路等15条城市道路排水管道和金积泵站、花卉市场泵站进行改造。项目概算总投资为5458.42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项目施工进度款及农民工工资费用的支出,其余部分由吴忠市市政管理中心自筹解决。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7.3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表述较为完整,但不够细化、量化;项目建设单位未将绩效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绩效意识需加强。
2.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均晚于计划时间,项目进度存在滞后。项目实际竣工时间均不同程度晚于计划竣工时间,项目进度存在滞后情况。
3.项目验收投用不及时,项目效益暂未发挥。项目第7标段的建设内容竣工验收工作已于2021年1月开展,其他标段内容均未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且暂未投入使用,验收投用不及时。
4.未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未制定排水防涝管网管理方案或计划,项目长期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项目效益发挥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绩效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综合考虑自治区、吴忠市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实际情况,对填报内容进行核对和检查,确保填写的目标内容和指标准确、无误。
2.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用。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完善项目审批、用地手续;二是项目完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后及时试运行,在质量达标的前提下,确保项目尽快投入使用,早日发挥效益。
3.尽快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早日投用发挥效益。一是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相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二是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工作,完善项目后期资料。
4.制定运行管理方案,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对吴忠市市区排水防涝管网日常的管理、维护、应急响应措施等通过制度进行明确并严格执行。
十五、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一批配套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市政建设管理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金滨东路、清水沟棚户区南侧支路、永昌庄园北侧支路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及路灯及附属工程。项目概算投资1719.99万元,到位专项资金1376万元,支出1195.22万元,结转180.78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8.87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需加强。一是项目绩效目标表述较为完整,但不够细化、量化;二是项目建设单位未将绩效目标细化为具体的绩效指标,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绩效意识需加强。
2.项目实际开工、竣工均晚于计划时间,项目进度滞后。
3.金滨东路项目未经验收已通车使用。
4.未建立运行维护长效机制。未制定《道路维修、管理方案》《道路养护方案》或《定期养护制度》,项目长期运行维护机制不健全,项目效益发挥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绩效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确保目标内容和指标准确完整。
2.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避免资金沉降、闲置。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避免财政资金长时间沉淀、闲置;尽快组织开展金滨东路(清宁街-同心大街)道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按合同约定及项目进度支付资金,确保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3.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如期竣工投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善项目前期审批、用地手续;及时组织项目验收。
4.尽快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确保项目早日投用发挥效益,及时开展项目结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完善项目后期资料。
5.制定运行管理方案,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对道路日常的管理、维修、监测等工作通过制度进行明确并严格执行。
十六、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扁担沟交通综合服务站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扁担沟乡镇运输服务站:项目为扁担沟公路站原地翻建改造,占地面积8.35亩,新建综合服务站一座517.2㎡,新建库房78.1㎡,拆除工程、硬质铺装工程及其他工程;金银滩乡镇运输服务站:项目为旧站原地改造,占地面积2.7亩,新建仓库140㎡,公厕44㎡。主要功能为:农村客运、公路养护、交通战备保障、农资仓储物流、邮政电商、百货配送。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33.85万元,其中:扁担沟乡镇运输服务站538.16万元,金银滩乡镇运输服务站195.6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车辆购置税,实际到位资金500万元,支出351.9155万元,结转148.08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0.5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过于简单、笼统,对预期产出和效果内容的表述有待加强;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满意度指标填写不规范,绩效指标编制的规范程度有待加强,绩效管理意识需提升。
2.预算资金尚未完全执行,存在结转资金。项目到位资金500万元,已支出351.92万元,结转148.08万元。预算资金未完全执行的原因主要是金银滩、扁担沟交通综合服务站附属设施正在建设中,尚未完工。
3.部分批复建设内容未完成,附属设施建设进度滞后。金银滩、扁担沟交通综合服务站项目主体已于2020年底前完工,新增附属设施于2021年7月21日完成招标采购,截止评价日仍未建成投用。
4.项目主体未验收就投入使用,安全无法保障。项目主体已投入使用,发挥效益,但未进行验收,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尚未可知。
5.附属设施暂未建成投用,项目效益未完全发挥。由于扁担沟交通综合服务站的库房、食堂和金银滩乡镇运输服务站的交通储备库房等附属设施暂未建成投用,项目附属设施功能暂不完善,交通战备保障、农资物流仓储量仍处于偏低水平,保障和储存能力相对薄弱。
6.服务站后期运行管理机制尚不完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项目建设单位暂未针对金银滩、扁担沟交通综合服务站后期运行管理制定管理方案或制度,运维机制尚不完善,项目实施的可持续性无法保障。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负责人员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绩效意识;加强绩效目标的编制,为后续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考核等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2.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避免资金沉降、闲置。
3.加快附属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开展竣工验收及后续工作。
4.制定综合服务站运行管理方案,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综合考虑项目的特点,建议项目建设单位针对综合服务站的基础设施维修、运行管理及突发状况措施响应等内容制定综合服务站运行管理方案或制度,对综合服务站的运营管理作出安排,保障综合服务站运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十七、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政务”信息服务软件平台开发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政务服务事项库、“微政务”平台等应用软件开发及叫号系统设备等系统核心硬件配置。项目概算总投资197.59万元,项目到位资金127.69万元,均为市本级资金,实际支出127.69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6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内容不够细化、量化,逻辑性不强;未将项目实施总体目标细化为具体指标;绩效目标管理工作需加强,绩效意识有待提升。
2.部分设施、设备老化,影响中心的高质量运行。大楼基础设施老化严重,水暖电等管路、管网等设施已出现不同程度老化,跑冒滴漏现象严重;设施设备损耗严重,大楼两部电动直梯、六部电动扶梯由于使用频繁,损耗严重,运维成本较高;大厅局部墙体出现裂缝,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中心机关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及开、评标室使用的电脑配置偏低,运行各类网上办事系统、平台速度缓慢,需更新升级。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负责人员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绩效相关政策文件内容进行学习和培训,提升相关负责人员绩效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的编制,加强续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考核等。
2.积极争取资金,为设施、设备维修提供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类财政资金、专项资金,加强设施设备维修管理,确保政务服务工作稳步高效运行。
十八、吴忠市奶牛性控冻精补贴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农业农村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奶牛养殖场在2020年内使用性控冻精每支补贴100元,每头按1支补贴;2020年内使用性控胚胎每繁殖(妊娠)1 头母犊补贴2.5枚胚胎,每枚补贴400元,计划繁殖母犊4400头。项目补贴资金443万元,均为自治区级资金,实际支出147.43万元,结转资金295.57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4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编制的规范化程度、精细化程度需加强。项目绩效目标但缺少对项目实施产生效益及影响的表述,存在“成本指标内容未填写,个别指标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2.预算资金执行率低,结余量大。项目实际到位补贴资金443万元,已执行147.43万元,资金结余量较大,资金结余量偏大的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合作社优先选择2019年度储备的性控冻精(胚胎),而补贴范围为2020年度新采购的性控冻精(胚胎),补贴口径存在差异,且2020年度各合作社均未使用优质性控胚胎,导致优质性控胚胎补贴资金全部结余。
3.项目目标内容未完成,补贴资金效益未完全发挥。补贴发放完成率为33.28%,严重偏低,补贴资金效益未完全发挥。
4.奶牛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有待完善。对“大部分合作社2020年采购使用性控冻精(胚胎)量较少、澳牛性控冻精(胚胎)补贴参数及标准”等问题未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进行沟通,也未制定相应措施,奶牛产业发展长效机制需完善。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负责人员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绩效意识;规范绩效目标编制,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及考核。
2.提前下达项目任务计划,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3.完善奶牛产业发展长效机制,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制定后续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时,应严格落实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解决不确定事项,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十九、吴忠市委党校2020年党员、干部培训经费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委党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为:对吴忠市所辖县(市、区)党员、干部进行培训。项目计划培训学员≦5000人次。2020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47期3388人次。其中,主体班21期1331人次,对外联合办班26期2057人次。本级预算安排220万元,实际到位171.29万元,支出134.99万元,结余36.30万元。预算执行不到位的主要原因是疫情因素。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6.91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绩效目标申报表不完整、不具体。党校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效益及满意度指标未设置明确的指标值。
2.项目实施计划不够完整。《2020年度吴忠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吴组通[2020]19号)、《2020年全市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吴组通[2020]21号) 主要以安排培训课程、内容、时间、地点、学制、人数以及培训对象等,没有对项目培训资金计划进行详细分配;培训对象只有人数,对培训的群体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没有进行详细说明。
3.缺乏对学员的跟踪考察,未建立闭环机制,项目档案资料不够完整。
(四)绩效评价建议
1.落实绩效管理政策文件,规范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自评工作。加强绩效政策培训,提高员绩效业务水平;规范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自评工作。
2.细化项目实施计划。对资金的分配、构成进行详细分解说明;优化培训内容,并进一步强化与培训群体的匹配,尽量做到与工作需求相契合,避免“一锅烩”的现象;重点对项目实施后应当达到的目标、预期效果进行详细描述,并加强对培训学员的跟踪考核,建立长效机制。
3.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落地与实施。完善培训进度规划,明确各级部门的分工与责任,做好相关工作衔接与过程保障,提高绩效目标完成效率。
4.加强对档案的管理。依据《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制度》,党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办法,包括归档制度、预立卷制度、保密制度等。
二十、2020年吴忠市基层党建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委组织部)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为:吴忠市委组织部对吴忠市利通区(6个社区)、红寺堡区(4个社区)、青铜峡市(2个社区)给予的党建经费补助。项目本级预算资金12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0万元,实际支出120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5.68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清晰,未能细化、量化,绩效目标申报表不完整,不具体,产出指标仅体现了补贴的资金额度。
2.预算编制的调研工作不足,对预算所需数据缺乏调查和分析,不能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不利于预算资金管理,预算编制不符合规定标准,预算内容、资金与项目不匹配。
3.红寺堡区博大社区和绿苑社区党建经费的预算执行率为56.16%,预算执行率偏低。
4.青铜峡市黄河楼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装修改造验收资料未提供,社区的项目资料整理存档管理工作不到位。
(四)绩效评价建议
1.绩效目标设置应明确指向部门计划目标,并与相应的财政支付范围、方向、效果紧密联系,应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方面细化,形成具体可衡量的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编制评价预算,并建立相应的操作体系规范和管理预算编制工作,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
3.提高预算执行率的情况重点在于预算编制的准确性,预算编制工作要做到准确,需建立严格的、系统的预算工作机制,保障预算编制清晰、明确、细化。
4.社区应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档案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并建立相关监督检查机制,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一、吴忠市公安局看守所、拘留所2020年运行经费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公安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为:本项目实施内容包括看守所被羁押人员给养费及监区运维费、拘押收教人员日常管理经费。项目本级预算资金25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233.5万元,实际支出233.5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7.5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清晰,未能细化、量化,产出指标仅体现了补贴的资金额度,缺少产出完成总量、产出质量和产出时效指标。
2.项目档案资料整理不齐全,项目的人均成本的相关统计资料不全,不利于进行项目总结和年度绩效考核。
(四)绩效评价建议
1.绩效目标设置应明确指向部门计划目标,并与相应的财政支付范围、方向、效果紧密联系,应从数量、质量、成本、时效等方面细化,成本的费用化科目和人数应做进一步的精细化统计,形成具体可衡量的具体目标任务。
2.预算编制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编制评价预算,并建立相应的操作体系规范和管理预算编制工作,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对预算的科目分类做进一步细化。
3.强化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将绩效管理理念贯穿于资金分配到资金使用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各类项目统计资料明细分类登记,档案管理人员严格履行职责,并建立相关的监督检查机制,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十二、吴忠市2020年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行政中心大楼运行经费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为:本项目用于保障吴忠市行政中心的各项设备设施、保安保洁服务及其他服务、氛围营造、院落绿化和网络信息、车辆管理等基本运行。项目本级预算资金4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400万元,实际支出326.33万元。结转73.67万元。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84.32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1.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有待规范。本项目在年初编报预算时,绩效目标申报表设置的社会效益指标和影响力指标均未达到清晰、细化、可衡量的要求。
2.项目采购合同签订未进行公开采购。根据提供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相关的第三方合同吴忠市保安服务总公司,吴忠国运盛物业有限公司等未进行公开采购。
3.未核实到固定资产管理佐证材料。根据现场访谈得知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账实不相符,且未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绩效评价建议
1.提升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申报水平。在年初编制预算时,依照历史数据、行业数据、工作计划、年度目标等准确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并对预算资金分解细化,尽量进行定量表述,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指标值应做到清晰、明确、细化、可衡量,并对指标值加以补充说明。
2.及时签订采购合同并进行公开采购程序。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关于政府采购行为和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要素等相关规定及时签订采购合同。
3.定期组织对所使用固定资产清查、核对和统计。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财(资)发〔2020〕4号)等有关固定资产清查的要求,应完善固定资产账卡、领用、处置、清查盘点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到账实相符,确保资产完全完整。
二十三、吴忠市融资担保机构(吴忠开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单位:吴忠开源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实施内容为:通过对2020年度机构绩效的评价和分析,引导其坚守主业,严格执行国家支小支农、服务小微、“三农”和创业创新的政策;依据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和特点,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担保行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在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作用。
(二)项目评价结果
经考评,项目综合得分为97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
(三)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公司担保业务台账是以电子表格方式进行登记和记录的,存在各客户群体所反映信息内容不一、部分信息反映不完整等问题。
(四)绩效评价建议
建议运用现代电子信息化技术,建立规范、完整的电子台账信息记录系统,在确保准确、规范反映业务信息的前提下,实现机构内业务数据的共享、互通。就目前台账记录反映信息来说,建议增加和调整担保款项还款时间记录,规范担保客户经营范围和行业的界定,及时更新担保客户保后调查事项记录等。
我局针对绩效评价项目评价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将向各项目实施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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