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15日在吴忠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吴忠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提请本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直面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定向施策、精准发力,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年度预算,实现了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进中向好。
(一)2017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25292万元,为预算的110%,同口径增长9.5%,加自治区补助收入15163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7112万元、调入资金37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64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214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24346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95427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4.2%,增长10.7%,上解支出1053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79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4615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307749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9913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80205万元,为预算的81.4%,下降27.3%,加自治区补助收入1486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679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340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25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资金来源总额为23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06150万元,为变动预算的55.5%,下降38%,调出资金247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13266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597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2017年市区(市本级与利通区,下同)预算执行情况
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31637万元,为预算的114%,同口径增长9.3%,加自治区补助收入4064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3175万元、调入资金1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42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825650万元。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528293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6%,增长4.7%,上解支出8018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421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1887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预计完成收入43882万元,地税部门预计完成收入48167万元,财政部门预计完成收入39588万元。三部门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3%、37%、30%。
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818万元,为预算的25.7%,下降72.5%,加自治区补助收入75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9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6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资金来源总额136395万元。市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完成24677万元,为变动预算的31%,下降63%,调出资金1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6586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494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2017年市本级“四本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03264万元,为预算的118.7%,同口径增长7.7%,加自治区补助收入40642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968万元、调入资金19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42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788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401984万元,为变动预算的97%,增长9%,上解支出801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785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42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54218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975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情况,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市本级财政的超收收入16242万元,全部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的预算缺口。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14818万元,为预算的25.7%,下降65%,加自治区补助收入759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62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6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资金来源总额135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13302万元,为变动预算的19.7%,下降76%,补助下级支出11163万元,调出资金1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6586万元。收支相抵后年终结余4385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378万元,为预算的18.8%,下降24.8%,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174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万元。因吴忠市种子公司资产拍卖未成交,年初预算安排的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未能入库。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吴忠市污水厂等国有企业费用性补贴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计完成185834万元,为预算的100.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361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13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205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41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61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53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52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241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计完成184052万元,为预算的10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582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0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991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33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81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389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8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2419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80897万元。
(四)市本级政府债务情况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核定市本级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为7595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85797万元,专项债务273774万元。预计2017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664252万元,严格控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限额以内。申请自治区置换债券资金358810万元,提前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实现政府存量债务债券化。
上述情况全部为预计完成数,在年度决算编制汇审和上下级结算事项办理完结后,将会有所变动。我们将在年中的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详细报告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二、2017年财政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以来,面对经济增速放缓、财政压力加大的复杂局面,我们坚持把“稳增长”放在首位,把“保支出”作为重点,跳出收支抓财政,立足民生求和谐,面向全局促发展,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全市财政工作成效有了新跨越。
(一)注重收入征管,增收格局进一步稳固。坚持预算收入精准化管理,将任务分解到月到季,盯紧抓细、层层落实,做到任务到底、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持续强化综合治税,完善护税协税工作机制,对重点税源行业加强监控,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税收工作的实施意见》,为增强税收贡献能力提供了政策依据,不断挖掘税收增长点,进一步实现了税收的“应收尽收”。全面推行“营改增”税制改革、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印发实施《关于加强地方财源建设的实施意见》,企业税负只减不增,全市税收收入保持稳定增幅。深入挖掘非税潜力,升级市本级非税征缴系统,规范票据统一管理,实现了非税的“应缴尽缴”。
(二)注重资金争取,政府财力进一步扩充。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三大战略”、健康产业等领域,重点把握财政资金投入方向,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财政、发改、商务、经信等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充分准备,精准争取,促进各类资金及时到位。市本级财政完成年度上争资金任务9.15亿元,有力支持水利、环保、教育、棚户区改造、特色农业等7大领域128个项目的实施;上争到位城市公交与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助推城乡公交体系不断完善。申请国开行棚改贷款6.96亿元,确保棚改项目顺利实施。2017年,市区共争取自治区补助各类资金共计34.7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8.33亿元,及时应对了收支平衡难度大、资金支持能力弱等问题,确保了各项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三)注重统筹安排,民生事业进一步发展。坚持公共财政本质属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政策落实。集中政府财力,大幅提高教科文卫支出,7.7亿元力促教育均衡发展,7280万元力推创新驱动战略,7700万元助力文化惠民,4亿元力保卫生及公立医院改革,切实解决了一批政府最关心、群众最需要的问题;聚焦社会和谐,偿还政府投资项目欠款2亿元,兑现征地拆迁补偿资金1.86亿元,安排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贴资金5000万元,为我市成功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奠定了良好基础;积极筹措资金1.1亿元,全力保障人大议案建议办理、为民办实事、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资金需求,基层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全市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超过80%,完全契合十九大关于“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的工作要求。
(四)注重引导撬动,产业转型进一步升级。筹措资金2亿元,建立了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体系,全面兑现“农业十条”、“工业十条”、“互联网+商贸”、全民创业就业等10项产业发展政策落地,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创新财政融资方式,拓宽财政融资渠道,扩充奶产业风险担保基金和“助保贷”等8类基金规模达3亿元,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撬动社会资本21亿元,有力解决了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加速推进实施城市东部地下管廊、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力网等PPP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22亿元,成功助力我市被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列为重大市政工程领域PPP创新工作重点城市。深入开展涉企收费减负行动,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4项、政府性基金征收2项,减轻企业负担1000余万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五)注重风险防控,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切实规范各类财政借款行为,严格控制暂付款规模,全面清理挂账资金3213万元。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资金1亿元,规范“间隙”资金,加强资金调度运作,弥补了项目资金需要。制定《吴忠市本级政府性债务风险化解计划》和《吴忠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政府债务清理核实工作,进一步核销存量债务,申请自治区财政厅核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已到位新增地方债券2.2亿元,争取自治区置换债券资金358810万元,筹措付息资金4亿元,有效缓解政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和到期政府债务偿还压力。
(六)注重改革推动,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预决算公开规程,预决算信息公开率达到100%。坚持“大监督”的理念,积极推进监督关口前移,开展扶贫资金、“三公”经费、存量资金等方面专项检查,把对财政资金的监督管理贯穿于资金分配的全领域、全过程。制定《吴忠市本级2017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定了6大类、58款、58项具体事项,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全年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达8.8%。制定《吴忠市本级财政资金电子收支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全市财政资金实现国库电子化支付全覆盖。完成了对2016年6大方面14个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资金4.52亿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开展3个批次财政干部培训,参训人数占比达97%,干部职工依法理财、科学理财能力不断增强。拍摄题为《攀亲亲》法治微电影1部,法治财政建设深入人心。
总体来看,全市财政综合实力持续壮大,保障能力显著提升,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地方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深刻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在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组织收入难度加大;“三大战略”、十项民生等财政支出刚性不减,预算平衡难度加大,财政支出的结构和方式有待优化;产业发展基金、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市场化运作方式,管理理念有待更新,财政改革有待深化;部分市县可用财力增长缓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压力较大;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依然处于高峰期,财政暂付款规模压缩困难,潜在风险防控任务艰巨,等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对症下药、多管齐下,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工作指导和支持。
三、2018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财政工作,吴忠市财政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各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主题,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助推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战略,持续加强收入征管,全力保障民生改善,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全面防范财政风险,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财力保障,为吴忠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蓄能增势。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经济社会发展预期,根据各县(市、区)预算汇编及财税政策变化情况,2018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汇总各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2125万元,增长8.2%,加自治区补助收入6248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99292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6227万元,上解支出669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791万元,增长36.9%,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109791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区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142264万元,增长8%,加自治区补助收入19227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350536万元。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838万元,上解支出469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计划完成48477万元,地税部门计划完成53745万元,财政部门计划完成40042万元。三部门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38%、28%。
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222万元,增长313%,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1222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四本预算”预期指标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94万元,增长8%,加自治区补助收入1496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2771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428万元,上解支出4698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情况,为了确保各项重点支出需求,在今年财力不足以满足支出需求的情况下,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市本级财政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入16000万元,作为2018年市本级财政的收入来源之一。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222万元,增长313%,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61222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8万元,增长521%,其中:利润收入178万元;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供热公司、公交公司运行费用的补贴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98197万元,增长6.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4098万元(含自治区统筹调剂金补助5354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2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337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551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85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00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7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310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03757万元,增长10.7%。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1602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117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1148万元;工伤保险基金243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85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42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491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3102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533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8年,市本级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息126212万元,其中本金87563万元,利息38650万元,到期本金继续通过争取置换债券资金解决,预算中未予安排,到期利息仅在基金预算中安排20000万元,尚有18650万元无法安排。吴忠仪表集团拆迁补偿费20000万元,预算也无法安排,我们将通过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解决。还有,2009—2013年期间为了保障各项重点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补偿等支出形成财政暂付款15.67亿元,2015年以来我们通过多种筹资渠道逐年进行消化,截至2017年底,市本级财政暂付款余额为13.7亿元,此部分支出也需要在以后年度中以可用财力予以列支消化。另外,部门还提出的一些项目,如吴忠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市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程、利青一体化、盐同红集中连片脱贫富民项目、吴忠市城市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政法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吴忠市利通区东片区初级中学、吴忠仪表精密铸锻园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预算均无法足额安排,需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四、2018年财政主要工作
2018年,财政工作任务仍然非常艰巨,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及吴忠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统筹兼顾,扎实推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收入征管,力争收入增长迈上新台阶。不断完善财税联席会议机制,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和国家宏观调控等政策实施对财税收入的影响,动态研究应对预案,保持组织财政收入的预见性和稳定性;扎实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税源的动态监控,查找征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各项征管措施,确保税收的“颗粒归仓”。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抓好财政收入均衡入库。持续优化收入结构,力争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与自治区平均水平持平,确保完成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的目标。
(二)加大投入力度,力争民生支出达到新水平。正确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趋势,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突出财政的公平性惠民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执行各项民生提标扩面政策。优先保障教育均衡发展增长机制、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创建、公立医院改革、为民办理实事、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等民生领域资金需求,尽最大能力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足额配套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确保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应保尽保。严格按照“脱贫富民”战略实施要求,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集中捆绑投向相近、目标相似的各类涉农资金和帮扶资金,将财政扶贫资金向深度贫困地区、特殊贫困人口等方面倾斜,持续加大扶贫支出力度。按照20%的稳增机制安排扶贫专项资金,确保《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扶贫攻坚发展规划》《空壳村清零2020行动计划》顺利实施。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支出,力争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十项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稳步提高,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三)实施积极政策,力争经济发展取得新成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举措,继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促进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全力助推“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认真落实自治区创新驱动“30条”和我市创新驱动行动计划“18条”,着力保障“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互联网+”等重点项目推进。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产业互补发展等方面入手,强化资金保障力度,积极推进“利青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银川都市圈,全力助推区域协调发展。积极上争资金,围绕项目库争取创新驱动、脱贫富民、农业增效、工业转型等15个方面的资金,力争市本级上争资金超9亿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稳步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健康运行,支持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支持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积极财政取向不变,减税降费继续实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四)防控系统风险,力争理财水平再有新提高。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结余结转,用好闲置沉淀资金,不断补齐刚性支出“短板”。降低暂付款规模,严格预算执行,通过安排预算资金、运用结转资金等方式不断消化财政暂付款,争取2018年度不新增一笔暂付款。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积极筹措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化解债务风险,坚决防止债务还本付息违约情况的发生。强化“大监督”理念,发挥财政监督作用,加强对存量资金、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精准扶贫、创业就业等项目资金的检查,形成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财政内控体系建设,强化财政党风廉政建设,增强财经纪律约束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五)不断深化改革,力争创新工作迈出新步伐。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一主题,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的精神,严格执行《预算法》,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进一步提升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切实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全面公开政府、部门预决算等信息,提高预算透明度。紧扣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拟对2017年教育均衡、城市交通、社会福利等方面,1000万元以上的12个重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不断完善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实施环保税和水资源税改革,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调研测算、起草配套措施、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等措施,确保环保税、水资源税工作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财经干部队伍建设,组织财经系统干部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干部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创新理财、为民理财的能力。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创新实干,确保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完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有关名词解释:
1、“同口径”:是指按照“营改增”全面推行时新的税收收入分成比例以及相关税改政策,预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时,剔除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不可比因素后,与上年在相同口径下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测算。
2、调入(调出)资金:是指不同预算性质资金之间的相互调动,调入资金包括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其他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调出资金包括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的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工作要求,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可收回统筹(调入)使用。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按照预算法规定,在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或净结余的,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当年补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在支出方反映,调入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时在收入方反映。
4、置换债券:是指市政府为缓解债务偿还压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对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存量债务,申请自治区政府发行债券予以置换,以降低利息负担,优化期限结构。
5、政府债务限额:是指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规模要实现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借债务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每年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治区财政厅核定下达。
6、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是指市(县、区)政府收到自治区政府发行的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资金,收到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务的债券作为一般债务转贷收入,收到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专项债务的债券作为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7、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是指市(县、区)政府用于归还债务本金所发生的支出,归还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务本金反映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归还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专项债务本金反映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
8、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支出:是指本级政府向下级政府转发的债券资金的支出,即市本级将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债券资金转发给利通区政府所发生的支出。转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一般债务的债券反映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转贷的专项债务反映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
2018年吴忠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吴忠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关键时期。财政部门按照深化财税体制及相关领域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方面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通过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的安排,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和改善民生。
一、指导思想
2018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各级经济、财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绿色发展、转型升级主题,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取向不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助推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区战略,持续加强收入征管,全力保障民生改善,积极落实财政政策,全面防范财政风险,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市、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财力保障,为吴忠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蓄能增势。
二、基本原则
编制好2018年预算把握的几项主要原则:一是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全部编入本级预算;三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和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四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编制“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五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2018年财政主要政策
2018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一是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随着营改增全面落实,收费基金清理和改革力度的加大,政策性减税降费的减收效应将进一步显现,财政增收面临很多困难,将进一步加强预测研判,促进收入的平稳增长。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按照保基本、保运转原则安排好民生支出。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压缩会议费等一般性支出的同时,进一步压减小、散项目支出,集中支持公益性基本建设项目。三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对2017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2018年预算安排规模。对执行中不再需要使用的资金,及时调整用于重点支出。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力度。
财政重点保障支出政策:
教育方面。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重大项目,落实农村教师补贴、乡镇教师工作人员补贴以及对在校贫困学生的资助,职业技术学院生均公用经费制度。
科技方面。优化整合财政科技补助项目资金,完善科技补助项目支持机制,实施科研项目后补助管理机制。实施科技创新行动,助力科技脱贫攻坚计划。
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加大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投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各项抚恤待遇落实。支持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统筹考虑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和物价涨幅等因素,落实基本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住房改革补贴、公务交通补贴、政府效能奖提高标准,促进在职和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协调增长。
医疗卫生方面。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脱贫攻坚方面。加大扶贫方面各项支出力度,大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集中力量解决突出贫困问题。通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动盐同红连片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农业方面。创新支农、促农资金投入方式,调整现有农业支出结构,加大对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发展高效节水农业,鼓励健康富硒产业发展,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空壳村”清零2020行动。扩大奶业风险基金。实施吴忠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
工业方面。加快推进工业转型,促进工业企业平稳发展。建立“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创建“中国制造2025”示范城市。
现代服务业方面。大力培育会展业、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加快现代市场体系建设,提升服务业发展层级。支持建设吴忠市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加强全市区域品牌整体宣传,拓宽外埠销售市场。大力发展“互联网+商贸”。大力推进“十大市场”健康发展。支持旅游业发展。
文化体育方面。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扶持体系。推进实施全民健身战略。
四、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一)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标
2018年,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264万元,较2017年预计完成数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95444万元,增长11.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7%;非税收入46820万元,增长1.1%,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33%。按部门组织收入的情况是:
国税部门组织48477万元(含太阳山征收5947万元),增长10.5%。分税种情况是:增值税38980万元,增长13.5 %;企业所得税5750万元,增长11.2%;个人所得税760万元,增长74%;城市维护建设税260万元,下降14%;房产税40万元,下降13%;印花税600万元,增长24.5%;城镇土地使用税690万元,增长8%;土地增值税42万元,下降12.5%;耕地占用税300万元,下降82.5%;契税170万元,增长9%;环保税400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485万元,下降7.6%。
地税部门组织53745万元,增长11.6%。分税种情况是:增值税150万元,下降51.6%;营业税600万元,下降12.5%;企业所得税2600万元,增长15.5%;个人所得税2200万元,增长11%;城市维护建设税15100万元,增长19.5%;房产税3780万元,增长14%。印花税3500万元,增长10.3%;城镇土地使用税3320万元,增长14.4%;土地增值税3110万元,增长12.4%;车船税3412万元,增长6%;耕地占用税2000万元,下降14.2%;契税7080万元,增长10.6%;环保税600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5800万元,增长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493万元,增长3%。
财政部门组织40042万元(含太阳山征收1253万元),增长1.1%。分科目的情况是:专项收入600万元,下降28.6%;行政事业性收费13700万元,下降4.5%;罚没收入4450万元,下降8.9%;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48万元,增长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200万元,下降5.2%;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500万元,下降45.8%;其他收入7244万元,增长15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494万元,增长8%,其中:税收收入68122万元,增长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1%;非税收入43372万元,增长6.5%。加上自治区预计转移性收入14963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3216万元,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135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28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基金16000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来源27712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指标
2018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61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58652万元,增长7.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96万元,增长12%;污水处理费1674万元,增长11.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指标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48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78万元;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2018年将继续公开拍卖吴忠市种子公司产权转让收入);国有独资企业清算收入500万元(吴忠市金属回收公司改制资产处置净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0万元。
五、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712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3548万元,增长24%,主要是按照相关规定,将中央和自治区提前下达的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281万元编入了2018年预算。按支出功能分类的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33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8%;公共安全支出2067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1%;教育支出6205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1%;科学技术支出 492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8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9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82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04%;节能环保支出169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2%;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0667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93%;农林水事务支出 2061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2%;交通运输支出1854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6%;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 1719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8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243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国土海洋气象支出283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9%;住房保障支出1968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227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8%;预备费3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他支出124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1%;上解支出4698万元。
1、基本支出
按照2017年9月各单位实际人员情况和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分别确定。市本级基本支出总计1350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9%,比上年预算增加14904万元,增长12%。
(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93783万元,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民族团结和谐奖,政府效能奖等;
(2)离退休人员支出2900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人员民族团结和谐奖,离休人员工资及遗属生活费;
(3)公用经费11506万元,主要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综合定额、公车运行费、公车改革补助经费及办公用房取暖费,教育生均公用经费;
(4)住房公积金7669万元;
(5)住房补贴7604万元;
(6)公务交通补贴1869万元;
(7)预留应休未休公休补贴2500万元;
(8)预留特岗教师转正及免费师范生经费355万元;
(9)预留其他增资经费6911万元。
2、项目支出
2018年各预算单位上报项目及政府代编项目经费需求42.85亿元,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对必要项目安排1420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1%,比上年预算增加38644万元(含提前下达2018年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281万元),增长37%。主要项目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生态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及创建民族团结资金1240万元;自治区60大庆和吴忠市20大庆项目经费500万元;第十五届全运会活动经费500万元;表彰奖励资金1000万元;“人大代表之家”建设资金150万元;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基层党建和农村基层党建经费780万元;旅游规划营销及全域旅游示范创建资金500万元;行政中心大楼运行费400万元;政务服务中心大楼设备改造及运行经费335万元;政务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和运行费用331万元;税收征管资金164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00万元;第27届西交会100万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经费143万元;委托代征代扣手续费400万元;招商优惠政策6100万元;电子政务外网服务费400万元。
(2)国防和公共安全支出,主要是军分区及预备役团经费203万元;武警部队经费255万元;消防部队经费1763万元;公安政法保障经费(含政法办案、装备、维修等)2255万元,公安民警超时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1181万元,公安事业编制人员和协勤经费2449万元,公安业务用房建设经费680万元,禁毒管理经费484万元;市区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项目资金301万元,电子警察及智能信号灯施工项目436万元。
(3)教育和文化体育支出,主要是教育局教育费附加支出3613万元,学校保安经费405万元,教育系统农村教师补贴和乡镇工作人员补贴1107万元,市区生态移民地区学校免费午餐389万元,学生乘车补助230万元,骨干教师津贴和教科研奖补资金280万元,教育偿债资金480万元;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2000万元;吴忠市新闻传媒集团办公场所改造项目200万元;吴忠日报社补助资金140万元(含解决历年欠款100万元)。
(4)科学技术支出,主要是科技后补助365万元,人才经费1100万元(含教师培训费300万元,人才工作和七大产业人才高地建设经费800万元),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资金110万元,发明专利奖励专项资金120万元,科普活动(含科技专家助力脱贫攻坚行动资金)143万元,“互联网+商贸”发展专项建设资金200万元,农业科技园区农业发展资金800万元,“中国制造2025”产业基金20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支出,主要是预留丧葬费1000万元,城乡统筹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400万元,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2530万元,春节慰问及特困群众生活补助经费700万元(含工会经费300万元),双拥创建及八一慰问活动经费105万元,民办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建设及床位补助300万元,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及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400万元,救灾仓库物资晾晒及市本级物资储备轮换经费100万元,特困供养及管理运行经费100万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取暖费及住房补贴246万元,全民创业及促进就业专项资金3000万元,残疾人事业及康复中心建设经费690万元;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1000万元,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500万元,离休干部医疗补助1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资金100万元。
(6)城乡社区和节能环保支出,主要是市政路灯亮化、道路挖掘恢复、道路维修、路灯电费等各项运行管理支出5223万元,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运行费1196万元,公租房维护和管理支出708万元,地下管线普查400万元,棚户区改造片区拆迁补偿欠款及保障房维修等支出1000万元;环卫车辆购置经费209万元,免费公厕运行经费98万元,环卫工人早餐补贴100万元;金积工业园区招商引资及运行费260万元;促进“十大市场”健康发展项目100万元,挺进大中城市战略(设立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项目工作经费)500万元,吴忠市肉菜追溯体系试点建设项目运营维护费100万元;城市公交运营亏损补贴230万元,水质提标运行费990万元;节能减排专项1000万元(用环保税安排)。
(7)农林水支出,主要是支持加快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政策措施资金2100万元,“空壳村”清零2020行动1100万元,农业科技园区债务化解及项目配套资金1000万元(含孙家滩公安分局业务用房建设资金400万元),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费1800万元,城市绿化用水经费410万元,广场管护费910万元,扶贫资金1800万元,气象事业补助资金134万,国家调查队补助资金96万元。
(8)其他项目重点支出,主要是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131万元,担保服务业(农业)融资贷款及奶业风险基金担保补贴120万元,水投公司运营补贴170万元,创投运行费用170万元,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费790万元,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费用支出10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及危仓老库改造经费支出219万元。
(9)预备费3000万元。
(10)年初预留3000万元,主要是:为民办实事资金2000万元,人大议案办理资金1000万元。
(11)太阳山管委会支出6919万元。
(12)上解支出4698万元,主要是:上解城镇土地使用税1336万元,法院体制上解1805万元,检察院体制上解1557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2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627万元,增长6.3%。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58652万元:①征地拆迁补偿费18000万元;②报批费4208万元;③挂牌土地评估费150万;④智慧城管建设项目经费242万元;⑤空间规划编制经费300万元;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5000万元;⑦特勤消防中队车辆器材购置(化工类远程供水系统)610万元;⑧ PPP项目财政补贴2891万元(水环境治理1619万元,地下综合管廊100万元,循环经济1172万元);⑨政府购买服务费及专项基金收益支出1927万元(其中2014年公租房政府购买服务600万元,2017年棚户区改造政府购买服务费206万元,专项基金收益支出1121万元);⑩市医院设备融资租赁利息2324万元;⑪盐同红集中连片脱贫富民资金3000万元;⑫偿债资金20000万元。
(2)农业土地开发收入安排的支出896万元。
(3)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1674万元,专项用于水环境治理项目补贴。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48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主要用于水环境治理、供热公司、公交公司运行费用的补贴等。
总的来看,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财政收入始终保持中低速增长态势。2018年,受经济下行,投资及需求增长放缓,政策性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收入增收依然困难,涉及民生的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十分突出。2018年市本级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息126212万元,其中本金87563万元,利息38650万元,到期本金继续通过争取置换债券资金解决,预算中未予安排,到期利息仅在基金预算中安排20000万元,尚有18650万元无法安排。吴忠仪表集团拆迁补偿费20000万元,预算也无法安排,我们将通过争取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解决。另外,部门还提出的一些项目,如吴忠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市区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程、利青一体化、盐同红集中连片脱贫富民项目、吴忠市城市数据运营中心建设、政法综治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吴忠市利通区东片区初级中学、吴忠仪表精密铸锻园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所需资金,预算都无法足额安排,我们将积极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自治区专项资金来解决。
2018年吴忠市区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编报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现就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8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解决基金管理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推出各项有利于稳增长、防风险的基金管理改革举措,不断增强社会保险基金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支出和结余情况。收入预算安排要应收尽收,在充分考虑扩面因素基础上,合理预计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清欠和预补缴收入。支出预算安排要规范在序,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在落实好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政策的同进,按照统一的要求测算调标支出,不得随意提高支付标准和扩大支出范围。
二、主要指标
2018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98197万元,增长6.7%,支出预算23757万元,增长10.7%,当期预算收支结余-556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5337万元。分险种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收入104098万元,比上年增长487万,增长0.5%,其中本级收入49557万元,自治区调剂金补助收入53540万元;基金支出116024万元,比上年增长10198万元,增长9.6%。当期收支结余-11926万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基金收入1262元,比上年增长49万元,增长4%;基金支出2117万元,比上年减少89万元,下降4%;基金当年收支结余-855万元,滚存结余1284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收入23379万元,比上年增加1329万元,增长6%;基金支出21148万元,比上年增加1231万元,增长6.2%;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231万元,滚存结余24507万元。
(四)工伤保险基金。基金收入2551万元,比上年增加140万元,增长5.8%;基金支出2433万元,比上年增加102万元,增长4.4%;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18万元,滚存结余6564万元。
(五)生育保险基金。基金收入1856万元,比上年增加1241万元,增长201.8%;基金支出1853万元,比上年增加36万元,增长2%;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万元,滚存结余709万元。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收入7009万元,比上年增加470万元,增长7.2%;基金支出4247万元,比上年增加351万元,增长9%;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62万元,滚存结余24280万元。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金收入27017万元,比上年增加817万元,增长7.2%;基金支出2491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6万元,增长4.4%;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107万元,滚存结余17993万元。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基金收入31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830万元,增长28.2%;基金支出31025万元,比上年增加6830万元,增长28.2%。
三、测算依据及情况说明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8年市辖区内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预计达到104422人,同比增加3470人,同比增长3.4%。离退休人员37173人,较上年增加1813人,同比增5.1%,主要考虑了被征地农民增人因素和正常职工退休增长。2018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征缴收入为49557万元,较上年增加3209万元,增长6.8%。利息收入165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转移收入836万元。较上年增长75万元,增长率为0.02%。上级补助收入53540万元。
2018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计支出为11602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111902万元,退休37144人,月人均养老金2505.23元计算,增长4.6%。丧葬抚恤支出3930万元,预计654人计算,转移支出192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考虑了2018年退休人员调待人均200元,增加支出9137万元;二是考虑了取暖费的增加;三是被征地农民退休人员的增加;四是正常退休人员的增加。
(二)失业保险基金。2018年预计失业保险费收入1232万元,较上年增长59万元。增加原因是2018年预计有34330人参保,较上年参保人数增长0.6%。2018年预计失业保险金支出1298万元,较上年增加177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8年预算基金收入为22960万元,增长了6%,收入增长原因是由于社平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加。基金支出为20780万元,增长了6.2%,支出增长原因是次均费用每年递增,而且从2017开始按上一年统筹基金收入3%上解调剂金,2018年增加支出为351万元。
(四)工伤保险基金。2018年基金收入2551万元,增长了4.5%,增长原因缴费基数调整增加,参保人数增加了145人。基金支出为2433万元,增长了4.3%,增长原因为工亡人数增加。
(五)生育保险基金。预计参保缴费人数41201人,比上年增加188人,2018年预算收入1856万元,增长了201.8%,增长原因为费率由0.3%调整为0.9%。基金支出1853万元,较上年增长2%。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8年,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84164人,退休人员为18555人,较上年增长1335人,同比增长7.7%。统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预计收入为7009万元,其中:个人缴费收入为2285万元,较上年增加57万元,增长2.6%。政府补贴收入4387万元,较上年增加350万元,增长8.72%。利息收入335万元,较上年增加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定期存款增加。转移收入2.7万元。较上年增加0.64万元。统筹城乡居民预计支出为4247万元,较上年增长351万元,同比增长9%。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2018年参保人数测算为315048人,较上年增705人。基金收入27017万元,收入增加1817万元,较上年增长7.2%。基金支出24910,较上年增长1046万元,较上年增长4.4%,支出增长原因是住院人次的增加和次均费用的增加。
(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100人,基金收入31025万元,其中:保费收入14513万元,地方财政补助收入162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4864人,基金支出31025万元,无结余资金。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相关政策明确指出,基金当期出现收不抵支的,由市、县(区)财政负兜底责任。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已出现严重的收不抵支现象,按照目前收支测算,年缺口资金16279万元。
吴忠市本级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起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健全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加强预算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依据《吴忠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全面编制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健全预算约束机制,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提高预算支出绩效,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统筹兼顾,留有余地,调剂使用”的原则编制。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一)市本级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吴忠市国有企业规模比较小,以城市公用企业为主,市区共有20家(含八大投资公司及下属公司)为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报单位,截至2017年底上报财政国有企业决算的国有资产1165627.6万元,职工2199人,2017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294.16万元,其中:盈利企业9家,实现利润2026万元,亏损2家,亏损851.01万元,主要是市福安城市公交公司亏损763.69万元,其次是吴忠市国资经营有限公司亏损87.32万元。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1、上缴利润
吴忠市国有企业2017年预测共有4家累计盈利企业,列入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交收益编制单位,按照《吴忠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4家企业预计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缴利润为178万元,主要是:吴忠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预计上缴利润43万元;吴忠市顺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预计上缴利润70万元;吴忠市开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预计上缴利润63万元;吴忠市车辆检测有限公司上缴利润2万元。
2、产权转让收入
吴忠市人民政府2015第54次常务会议决定吴忠市种子公司以1800万元为起拍价进行公开拍卖,因房地产市场等因素影响,2016年吴忠市种子公司拍卖未成交,2017年降价后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未成交,2018年将继续进行公开拍卖,预计产权转让收入为1500万元。
3、清算收入
吴忠市金属回收公司改制资产处置净收入500万元。
4、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70万元,主要是: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公开招租管理的西市场出租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营业房出租收入170万元。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共计234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根据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按照预算收支平衡的原则,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348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吴忠市自来水公司、公交公司等国有企业运行费用的补贴等。
我市国有企业主要以为城镇居民服务为主,缺乏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潜力小,经济效益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少。市政府助力国有企业发展,2016年批准成立水务投资公司等7家国有独资公司,当年新注资5900万元。2017年又拨入吴忠市现代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800万元;拨入吴忠市国有资本运营公司3000万元;拨入吴忠市交通投资开发3000万元;吴忠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继续将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调拨相关新成立的八大投资公司,大力支持国有企业发展,随着吴忠经济发展,将采取更多的措施,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促进吴忠市国有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为吴忠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平稳增长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2018年吴忠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
情况说明
2018年吴忠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自治区财政厅尚未下达,年初预算时未安排,吴忠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无数据(见下表),待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后,再根据新增政府债券情况将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将通过年中预算调整予以公开。
2018年吴忠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和限额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其中:一般债务 | 其中:专项债务 |
政府债务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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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债务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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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吴忠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
情况说明
2018年,市本级部门(单位)“三公”经费预算为1534万元,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了845万元,下降36%。其中: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数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吴忠市在外事工作的力度上与去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数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7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吴忠市本级行政机关全部完成公车改革工作,各部门(单位)车辆购置需求大幅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中,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吴忠市2018年无车辆配备预算;车辆运行及维护费9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87万元,下降35%。公务接待费预算数585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25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俭节约,减少接待批次,降低接待标准,积极压减“三公”经费
2018年自治区补助吴忠市区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2018年自治区预计补助市本级转移支付收入19227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31525万元,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0171万元,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576万元。(见表一)
2018年自治区对吴忠市区上级补助收入预算草案表 | ||||||||
表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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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 上级补助收入 | |||||||
合计 | 返还性收入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
小计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
市县合计 | 192272 | 31525 | 2025 | 1648 | 271 | 27581 | 120171 | 40576 |
市本级 | 149632 | 23216 | 2025 | 1648 | 271 | 19272 | 96135 | 30281 |
利通区 | 42640 | 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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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9 | 24036 | 10295 |
2018年自治区补助吴忠市本级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2018年自治区预计补助市本级转移支付收入14963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 23216万元(见表二),预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6135万元(见表三),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0281万元(见表四、表五)。
2018年自治区对吴忠市区一般公共预算返还性收入预算草案表 | |||||
表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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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地区 | 返还性收入 | ||||
返还性收入 | 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 | |
市县合计 | 31525 | 2025 | 1648 | 271 | 27581 |
市本级 | 23216 | 2025 | 1648 | 271 | 19272 |
利通区 | 8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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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309 |
2018年自治区对吴忠市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性转移支付 | ||||||||||
表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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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地区 | 一般性转移支付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体制补助收入 | 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结算补助收入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 | 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
市县合计 | 120171 | -5571 | 100867 | 3321 | 494 | 28 | 1346 | 5480 | 148 | 14058 |
市本级 | 96135 | -2370 | 80956 |
| 417 | 28 | 1346 | 5480 | 148 | 10130 |
利通区 | 24036 | -3201 | 19911 | 3321 | 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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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28 |
2018年自治区对吴忠市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草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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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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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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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 | 专项转移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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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农林水支出 | 商业服务等支出 | 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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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合计 | 40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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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 | 30281 | 1241 | 415 | 6866 | 12934 | 4190 | 1806 | 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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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 | 10295 | 121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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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 | 9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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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提前下达吴忠市本级2018年专项转移 支付明细表 | |||||||||||||||
| 表五 |
| 单位:万元 | |||||||||||||
| 科目 | 金额 | 项目明细 | |||||||||||||
| 合计 | 30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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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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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1178 |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 |||||||||||||
| 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0 | 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补助经费 | |||||||||||||
| 201150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10 |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 | |||||||||||||
| 20129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4 | 妇联工作保障经费 | |||||||||||||
| 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29 | 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 | |||||||||||||
|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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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70199其他文化支出 | 415 | 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 |||||||||||||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6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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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4189 | 就业补助资金 | |||||||||||||
| 20826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2677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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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120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12934 | 城乡居民医疗补助 | |||||||||||||
| 农林水支出 | 4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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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30108病虫害控制 | 2 | 农业生产发展和生产救灾 | |||||||||||||
| 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 | 50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管护) | |||||||||||||
| 213020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43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
| 2130213森林执法与监督 | 7 | 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公安) | |||||||||||||
| 2130602土地治理 | 2271 | 非贫困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
| 2130602土地治理 | 650 | 扁担沟四期中型灌区节水配套项目 | |||||||||||||
| 2130603产业化发展 | 1168 | 非贫困县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助资金 | |||||||||||||
|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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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706 | 商务发展促进和外经贸发展专项 | |||||||||||||
| 21606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1100 | 商务发展促进和外经贸发展专项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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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10103棚户区改造 | 2829 | 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
2018年吴忠市补助下级转移支付
情况的说明
2018年预计补助下级(利通区)一般性转移性支付24036万元(见表三),其中:体制补助收入-3201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91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321万元、结算补助收入7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3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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