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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吴忠市本级财政预算公开

时间:2021-08-11 来源:吴忠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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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120日在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吴忠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2015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98909万元,下降9.1%其中:中央级281770万元,下降18.1%;自治区级97483万元,增长32.2%市、县(市、区)级319656万元,下降5.7%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9655万元,为预算的89.3%,下降5.7%,自治区补助收入1221961万元,上年结余133675万元,调入资金4046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7568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189144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59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9%,增长12.3%,上解支出408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66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6284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5942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144万元,为预算的103.5%,下降29.9%,自治区补助收入58394万元,上年结余603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3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来源总额为235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95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2%,下降40.1%,调出资金404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0613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3466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5年市区(含市本级、利通区下同)预算执行情况

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696万元,为预算的100.3%,增长9.8%,自治区补助收入329990万元,上年结余38828万元,调入资金3145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618703万元。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309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1%,增长17%,上解支出187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0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44971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完成21743万元,为预算的85.1%,短收3797万元;地税部门完成82135万元,为预算的92.8%,短收6355万元;财政部门完成31818万元,为预算的149.9%,超收10588万元。三部门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60.5%23.5%

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682万元,为预算的135.2%,下降32.8%。自治区补助收入12393万元,上年结余2851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116430万元。市区政府性基金支出545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1.6%,下降50.4%,调出资金3145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103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227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三)201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0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8%,自治区补助收入32999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135万元,上年结余30579万元,调入资金2883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27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5763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99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2.9%,增长13.5%,上解支出160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9560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0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30407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四)201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682万元,为预算的135.2%,下降32.8%。自治区补助收入12393万元,上年结余2229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8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1102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744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7.5%,下降52.4%补助下级支出14949万元,调出资金2883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103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088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五)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84.5万元,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104.5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0万元,主要是市城投公司管理的西市场出租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营业房出租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84.5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用于吴忠市污水厂等国有企业费用性补贴支出。

(六)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本年收入143977万元,为预算的117.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4402万元(含自治区统筹调剂金补助278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46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81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6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14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400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1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11579万元。基金支出128994万元,为预算的96.2%。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184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206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54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5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85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66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01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78271万元。

上述预算执行数字为快报数,在决算编制汇总后,还会有变化。

(七)2015财政主要工作措施

1、强化收支管理,实现财政平稳运行。定期组织召开收入分析会、财税联席会,不断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严格重点税源企业监管,大力清缴欠税,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统计调查,摸清政府投资项目涉税情况,筹集资金9800万元用于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欠款欠税,筹集资金1676.6万元用于解决2011年度欠缴的耕地占用税。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以非税超收弥补税收短收。市区非税收入入库3.8亿元,完成预算的144.3 %,超收1.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一季末的下降12.6%扭转为四季末的下降5.7%,降幅逐月收窄。建立了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督导县(市、区)加快收支进度,落实督办、约谈、追责、激励约束四项措施,强化资金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财政资金早拨付、早见效

2、积极筹措资金,上争外引扩充财力。在中央、自治区整合减少专项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撬动吸引社会资本,夯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财力支撑。市区共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2.6亿元,其中:市本级24.3亿元,利通区8.3亿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开行第二、三批贷款额度21.8亿元,已到位16.7亿元。2015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6.3亿元。争取全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2.4亿元。

3、创新投入方式,推动经济稳定增长。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综合运用设立基金、补助、贴息等方式,从政策资金导向上促进产业优化升级。设立奶产业风险基金6000万元,已补助资金826万元,支持应对奶产业危机。筹资4500万元设立产业融合担保基金,按照1:5比例放大贷款倍数效应支持奶产业发展,担保放款1.8亿元。筹集“援企稳岗”补贴资金2,937万元,帮助28户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兑现各类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资金9493万元。拨付资金4000万元重点用于工业发展奖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拨付资金4.8亿元,支持城镇基础设施、交通、生态、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加快在供热、供水、城市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广PPP模式,向自治区财政厅上报PPP项目10个,市区6个项目被列入全区首批PPP项目库,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出台了《吴忠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财政性资金存款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取消、免征和降标66项行政事业性、中小微企业收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000万元。

4、加大投入力度,保障民生持续改善突出保障基本,坚持雪中送炭,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广大群众。全市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10项财政民生支出137.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整合各类资金1.59亿元支持落实好市政府2015年承诺为民办10件实事。落实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2250人补助资金1.27亿元。筹措资金5655万元,改善19所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受益学生1.5万人。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龄老人津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等6项财政补助标准。

5、推进财政改革,财政风险防控增强。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四本预算”,建立“全口径”预算体系。完善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制度,市本级预决算和164家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已全部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启动了2016-2018年三年滚动财政规划编制。编制《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1个,金额4516万元,降低了公共服务成本出台了《吴忠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将所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出台了《吴忠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从各部门收回到本级财政统筹使用资金3.2亿元。开展了政府存量债务清理甄别工作,争取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度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额度6.66亿元,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

6加大监督力度,财政管理稳步加强开展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及《预算法》执行情况12项检查,检查单位39个,查出违纪违规资金579万元,处理处罚违纪违规单位6个。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范采购方式审批,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库,严格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准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推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采购国有资产处置拍卖机构和产业融合基金金融服务机构。全年审批政府采购项目1463项,采购预算资金4亿元,实现采购支出3.2亿元,节约资金3203万元,资金节约率9%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开展套取、挪用、侵占涉农惠农资金案件专项检查,涉及财政补贴补偿等6类涉农资金8.3亿元,对未按规定用途资金进行了整改。

二、“十二五”期间财政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大规模结构性减税政策对财政增收的巨大压力,面对抗击自然灾害、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保障能力的严峻考验,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建设五个吴忠、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大局,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抢抓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两大机遇,持续加大公共财政关键领域投入力度,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机制改革,基本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这五年是财政收支平稳增长、市县财力大幅提升的五年。在全市经济发展全面提速、转型突破的基础上,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向内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向上全力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通过抓收入任务分解、抓重点税源征管、抓非税征缴改革、抓争取项目资金等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实现了财政收入、财政支出和争取中央、自治区资金的历史性转折。“十二五”期间(2011年—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50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6倍,年均增长15.3%,全市各县(市、区)地方财政收入全部过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695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年均增长15.7%。五年来共争取中央、自治区各项转移支付补助525亿元。各市、区)财力的大幅增加,为贯彻落实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提供了坚强支撑。

这五年是财政调控充分发挥、转型突破投入加大的五年。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出台的一系列稳增长决策部署,积极调整财政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路和方向,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工具,有效应对了经济下行压力,促进了经济平稳增长。市本级采取设立基金、补助、贴息等形式,积极筹集资金68亿元,支持推进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黄河金岸等重点项目建设,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促进全市战略主导产业聚集度进一步提升,推动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进程。落实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等优惠政策,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顺利实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市本级五年共减、免、降135项收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6400万元。着力盘活政府资产资源,积极创新融资方式,吴忠城投10亿元公司债券发行,引导和撬动商业银行加大对经济发展的信贷资金支持力度。

这五年是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的五年。五年来全市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住房保障等10项财政民生支出593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5%,是“十一五”期间的3倍,年均增长19%。五年累计安排筹集资金4亿元,保障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理的56件实事全面完成。全民创业、城乡免费义务教育、校安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农家书屋、广播电视“村村通”、农村安全饮水、塞上农民新居、农村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平安吴忠”、法律援助、生态移民、中小河流治理、“黄河善谷”、扶贫开发等民生工程快速推进。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在全区率先实行农村寄宿制中小学生公交车集中接送。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新医改、新农保、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高龄老人津贴、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离休干部、农村孤儿基本生活等16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让人民群众共享公共财政阳光。

这五年是财税改革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升的五年。贯彻实施新《预算法》,深入推进财税体制、财政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改革,着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全口径”四本预算编制,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财政总预决算、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深化了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政府购买服务、财政绩效评价等财政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联网运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公共房屋租赁公开招标。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吴忠市本级财政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吴忠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吴忠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18项财政业务工作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加强了中央新增投资资金、惠农、教育、社保、卫生等关系到民生资金的监督检查,促进积极财政政策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财政普法、“小金库”专项治理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区乃至全国前列。盐池县财政局荣获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财政收入增速趋缓与支出刚性矛盾加剧,保障任务十分艰巨。一是受经济总量和经济波动影响,财政总量仍然偏小,财政收入内生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实现财政发展争先进位的压力加大;二是财政政策和资金的撬动机制和杠杆作用发挥依然不够充分,项目编制不细,支出进度慢,财政支出绩效有待提高;三是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财政制度尚未建立,财力与事权不相匹配的现象仍然存在,市本级财政公共服务“小马拉大车”,保障压力较大;四是保障和改善民生覆盖范围明显扩大,财政收支矛盾尖锐,预算平衡压力加剧;五是财政暂付款问题比较突出,政府债务压力重,影响财政正常运行,财政风险不容忽视。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努力通过积极培植财源、深化财政改革、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三、2016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6年全市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从收入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趋势已成定势,推进税制改革、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将减少财政收入。随着强化征管措施的持续实施,依靠收入征管挖掘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从支出看,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改善民生都需要增加投入,政府债务到了偿债高峰期,全市各级都面临巨大的收支平衡矛盾。根据市、县(市、区)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财税政策变化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7%以上。

2016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全区、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全市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汇总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2267万元,增长7.1%,自治区补助收入51338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8656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9816万元,上解支出583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7789万元,增长19.6%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支出安排107789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二)市区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市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5200万元,增长7%,自治区补助收入1164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271638万元。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7904万元,上解支出373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预算23940万元,增长8%;地税部门预算88710万元,增长8%;财政部门预算33000万元,增长3.7%。三部门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6.5%61%22.5%

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829万元,增长29.5%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支出安排70829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预期指标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327万元,增长7%自治区补助收入9337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来源总额2137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969万元,上解支出3734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指标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0829万元,增长29.5%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支出安排70829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指标

按照《吴忠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2103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3万元;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8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103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主要用于吴忠市污水厂、供热公司、公交公司运行费用的补贴等。

(六)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综合考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工资增长等因素,2016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收入预算182525万元,增长26.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94736万元(含自治区统筹调剂金补助3389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28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866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328万元;生育保险基金55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78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11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3803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97043万元,增长52.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62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6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4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57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4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325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8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49615万元。2016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63753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2016年市本级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息达15.68亿元,其中本金11.12亿元,利息4.56亿元。到期本金拟通过争取存量债务置换债券资金解决,预算中未予安排。到期利息在基金预算中安排1亿元,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列入1239万元,尚有34391万元无法安排,形成硬缺口。2015年底市本级财政暂付款余额为15.67亿元,主要是“十二五”期间用于支付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及征地拆迁补偿等超财力支出挂账,在预算执行中严重影响调度,此部分支出也需要在以后年度以可用财力加以列支消化。另外,需在2016年预算中解决的南一环道路工程欠款、地下综合管线普查工程、其他政府代建项目等资金7044万元都未能安排,基金预算支出中征地拆迁补偿资金也未能按测算需求足额安排,缺口19084万元,需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

(七)2016财政工作主要措施

一是坚持制度创新,深化五项财税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做好2016-2018年市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推动部门编制3年滚动财政规划;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绩效评价;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实施电子化缴费等网络支付,支持“一码通”行政审批改革;抓住中央设立1800亿元PPP融资支持基金的机遇,主动谋划全市PPP项目,推进热电联产供热管网项目和综合管廊项目引入PPP模式,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

二是坚持稳中提质,全力抓好增收扩支。强化收入运行质量分析,对重点税源行业加强监控,做好收入结构及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不断挖掘税收增长点,充分调动各方面协税护税的积极性,确保应收尽收,全力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稳增长措施出台等政策机遇,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加快工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发挥重点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上争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上年预算增长9%。建立分片包干工作机制,督导县(市、区)加快收支进度,落实督办、约谈、追责、激励约束四项措施,强化资金调度,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财政资金早拨付、早见效提高财政支出执行效率。

三是坚持激发活力,壮大有效财源体系。继续落实好“营改增”扩围及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取消和暂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为企业发展减负加力。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设立产业引导基金1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规模10亿元。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不断支持规模以上企业新增产值上台阶,壮大骨干财源。对项目规模大、市场前景好、科技水平高的朝阳产业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吸引,培植一批具有核心创新及竞争力的新型财源。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对我市城市道路、东部集污管网、自来水水质提标、老旧小区改造等涉及民生的重点项目资金支持。紧盯中国自动化产业园、杭萧汽车零部件、毛纺织园区等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早日投产达效,作为替代财源,保持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四是坚持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要求,完善财政投入机制,织牢织密民生安全网,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安排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各方面投入,确保财政10项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保障工业园区、城市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生态文明等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扶贫资金1100万元,支持精准扶贫。筹措资金1亿元,解决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问题。筹措资金2000万元,支持落实好市政府2016年承诺为民办实事。倾力支持议案、重点建议办理。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落实公车改革补贴政策。支持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试点改革,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财政补助办法,明确补助标准。

五是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严禁预算追加,硬化预算约束。继续清理财政暂付款,确保当年暂付款只减不增。健全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长效机制,对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项目资金,一律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重新安排。督促各部门在加快当年预算执行的同时,加快以前年度结转资金执行进度,用好闲置、沉淀资金,有效弥补民生投入缺口,缓解支出压力。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做好2016年存量债务置换工作,有效防范潜在风险。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上下联动,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提高财政监管水平。

四、“十三五”时期财政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

(一)“十三五”我市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有利因素

一是“新常态”下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带来转型发展的机遇。当前中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经济增长进入相对平稳的阶段。中央简政放权,继续推进财税、价格、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将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稳定的政策保障。二是“十三五”是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后五年,国家将大力推进实施扶贫攻坚工程,有利于我市利用国家扶贫资金和扶持政策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有效推动人口聚集,促进城乡发展,实现全市人民在“十三五”期间达到小康生活水平。三是国家不断优化空间发展布局,继续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基础设施投入重点向中西部倾斜,截至目前,全市“十三五”储备各类投资项目1405个,总投资近8000亿元,为我市融入国家发展大格局创造了有利条件;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面向阿拉伯国家和世界各地开放,将进一步发挥我市的战略优势;国家进一步强化对民族地区发展的大力支持,实行差别化区域政策,优化转移支付和对口支援体制机制,将为我市发展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六是按照把宁夏作为一个城市规划建设的思路,宁夏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勾画了美好的蓝图,将有力促进区域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为财政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十三五”我市公共财政建设面临的不利因素

一是经济新常态对财源建设的影响。经济决定财政。我市“十二五”时期经济增长从2011年的13.1%下降到2015年的8.5%,增速呈下滑态势,同期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也呈现出下降趋势,预计“十二五”时期处于中速增长的区间,给财政增收带来更大困难。二是新税制改革对财政收入的影响。“营改增”改革虽然在减轻税负的基础上可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振消费,但对产业发展滞后和产业结构不合理的欠发达地区,直接面临的是税收缩减和公共财政收入下降。三是主体税源萎缩日益凸显。2015年,占全市工业份额53%以上的电解铝、电石、金属镁等行业成本倒挂,产值减少23亿元,331家规模以上企业中107家产值负增长。房地产投资、销量、均价等主要指标下行局面未明显改善,使占我市地税系统税收60%左右的房地产相关税收高速增长的态势难以维系。四是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剧。随着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财政对公共设施和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城乡社区事务等支持持续提升。不断出台的调资政策及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纳入养老保险由地方财政负担比例逐步加大,地方财政负担的津补贴逐年上升,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加大。五是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截至2015年底,吴忠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为78亿元,“十三五”时期,市本级每年需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都在10亿元以上。2015年底市本级财政暂付款余额为15.67亿元,主要是“十二五”期间用于支付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资金及征地拆迁补偿等超财力支出挂账,此部分支出也需要在以后年度以可用财力加以列支消化。财政支出的压力和风险不断加大。

(三)“十三五”时期财政收支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均增长15.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11年的8.1%,下降到2015年的7.5%。从“十二五”期间财政运行情况来看,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从2011年的增长39.9%下降到2015年的-5.7%,地方财政收入增速持续下降,基于这种趋势判断,并考虑到“十三五”时期减税减负等因素,汇总各县(市、区)上报的“十三五”预期指标,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达到47亿元,年均增长率8%;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率9%

(四)“十三五”时期财税改革目标:以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为总目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财政制度体系,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稳步推进税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处理好自治区与市本级、市本级与各县(市、区)财政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主动适应科学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财政稳定经济、提供公共服务、调节分配、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综合职能作用;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推进科学理财和预算绩效管理,健全运行机制和监督制度,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

(五)“十三五”时期财政改革发展重大任务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着力推进各项财税改革任务。完善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按期实施中期财政规划,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全程跟进,逐步建立起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地方政府性债务控制在限额管理内,财政风险预警及化解机制健全。深入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深化财政大监督理念,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逐步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

2、夯实经济增长基石,着力支持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宁夏“两区”建设及实施宁夏空间发展战略等重大机遇,瞄准中央专项建设基金扶持项目,围绕民生改善、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全力争取更多资金支持。支持装备制造、轻工纺织、基础设施、文化旅游、扶贫开发等项目,重点实施中国自动化产业园、杭萧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国家科技示范园区生态农业产业园、华能大坝四期等产业项目;黄河文体中心、保障性住房等社会民生项目;银西高铁吴忠客运站至青铜峡快速通道、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热力管网等基础设施项目,形成新的投资拉力,以好项目、大项目作支撑,进一步夯实我市经济增长的基础和后发动力。

3、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增强财政宏观调控手段。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构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源、社会资本之间的系统联动机制。到2020年,力争政府产业引导基金规模达到10亿元,撬动社会资本规模达到100亿元以上。综合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由生产导向转向消费导向,重点支持葡萄、枸杞、草畜、富硒等优势产业发展,做强特色高效农业,积极培育有带动性、辐射性、影响力的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工业提升竞争力,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实施创新驱动,重点支持生态纺织、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推动服务业快速发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现代服务业,支持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市场流通、文化旅游业多极发展,全面推进“智慧吴忠”建设。

4、着力改进财政保障方式,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把财力更多投向民生领域,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保持在80%以上,推进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坚持精准扶贫,促进产业发展、移民增收、配套完善、管理服务,加快慈善产业园建设,推进农村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使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均衡。支持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城乡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和住房保障措施。运用好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政策,支持举办“回商大会”,促进农业、科技、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城乡交通发展,支持银西高铁站片区改造,完成城镇棚户区、公共租赁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计划(2016-2018年)任务。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指明了今后五年前进的方向。让我们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对财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认真听取人民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坚定信心、稳中奋进,改革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五个吴忠”建设,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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