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年1月28日在吴忠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吴忠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报告提请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4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全市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圆满完成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目标任务。
(一)2014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769142万元,可比增长13.3%。其中:中央级344006万元,增长13.7%;自治区级73754万元,增长4.8%;市、县(市、区)级351382万元,可比增长15%。
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51382万元,为预算的104.5%,可比增长15%,自治区补助收入1104128万元,转贷自治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0000万元,上年结余12626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额1611772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4212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0.8%,增长3.1%,上解支出382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00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00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139823万元,其中13978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净结余34万元,当年财政收支平衡。
全市基金预算收入128495万元,为预算的121.9%,下降39.5%,自治区补助收入92191万元,上年结余72874万元。基金预算收入的来源总额为293560万元,基金预算支出23294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4%,下降15%,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60614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二)2014年市区(含市本级、利通区 下同)预算执行情况
市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240万元,为预算的103.8%,可比增长14%,自治区补助收入333663万元,转贷自治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转47427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额525330万元。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814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9%,增长1%,上解支出141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42462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市区基金预算收入81360万元,为预算的153.8%,下降25.4%。自治区补助收入31447万元,上年结余25987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138794万元,市区基金支出10996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9.2%,下降5.3%,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8828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三)201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4639万元,为预算的104%,可比增长12.6%,自治区补助收入333663万元,转贷自治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0000万元,上年结余3867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总额48784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78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1.7%,增长1%,补助下级支出63489万元,上解支出141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35136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81360万元,为预算的153.8%,下降25.4%。自治区补助收入31447万元,上年结余23184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总来源135991万元。市本级基金支出7860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7.8%,增长2.2%,补助下级支出35349万元,收支相抵后滚存结余22040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支出,当年收支平衡。
(四)2014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2014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汇总表,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本年收入113892万元,为预算的112.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1226万元(含自治区统筹调剂金补助3346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75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37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66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164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158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5556万元。基金支出115013万元,为预算的113.1%。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180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187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6344万元;工伤保险基金 160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755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03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0593万元。当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1121万元,滚存结余55274万元。
(五)2014年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实现财政平稳运行。2014年,在经济下行、发展转型、改革攻坚交织叠加的宏观背景下,面对异常艰难的经济财政形势,各级财税部门依法征税治费,全市公共财政收入增长平稳有序,增速与经济发展基本同步。努力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按月落实支出任务,督促县(市、区)和部门加快预算下达,确保资金及时拨付,提高支出均衡性。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44.2亿元,由2013年的下降0.3 %扭转为增长3.1%。
促进经济稳定向好。持续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夯实经济增长基础。加大投入带动需求。市本级积极筹措资金13.5亿元,支持了特色农业、保障性住房、市医院迁建等重点项目建设。上争外引资金扩量。市区共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预算补助资金3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2.6亿元,专项转移支付20.4亿元。市本级争取自治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2亿元,到位宁夏银行市医院迁建项目贷款1.2亿元,国家开发银行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4.3亿元。减税清费支持实体。“营改增”实施范围扩大至邮政电信业,企业户数由试点之初的585户增加到1667户,全年减税1545万元。全年取消、免征、缓征和降标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500万元。精准施策有力引导。积极筹措资金1000万元,筹建奶产业风险补偿基金,筹措资金150万元对利通区8家乳品加工企业给予补贴。增加资本金2200万元,增加担保基金4500万元,充实市开源信用担保公司国有资本金,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
保障民生持续改善。2014年,全市公共安全、教育、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10项财政民生支出126亿元,增长5.4%,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87.5%。整合各类资金3152万元保障市政府承诺为民办11件实事。市本级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投入资金5885万元,支持改造老旧小区外墙保温110万平方米,吴忠成为全区首家应改尽改城市。筹措资金2亿元解决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利通区、青铜峡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全市购买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15分钟医疗服务圈”基本形成。新增购买727个社会公益性岗位。提高了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等6项财政补助标准。
财税改革蹄疾步稳。将所有政府性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统筹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全口径”四本预算编制,实现“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 财政总预决算、市本级152个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对政府存量债务进行了清理甄别,将政府债务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市本级多方筹措资金偿还政府性债务7.4亿元。积极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对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清理,对市直部门移交的32辆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溢价率244%。公布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确定市级102项公共服务购买事项。
财政资金绩效提高。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财政管理。市级行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压减10%。修订了《吴忠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建立了“三公”经费预警机制。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过大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节约型政府建设,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7.2%,行政运行成本继续下降。开展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惠民政策116项。全面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市本级开卡量、刷卡还款额分别增长147%和 118%。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实现采购支出2.5亿元,节约资金3127万元,资金节约率达12%。清理压缩暂付款和结余结转资金,市本级压缩国库暂付款5000万元,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压缩15%,激活了财政存量资金。开展了民生资金、 “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小金库”专项治理及医药公交行业联动检查等9项检查,检查单位159个,检查资金总额4.2亿元,查出各类违规资金3260万元,收缴罚款62.4万元,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管理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升。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监督指导、政协支持关心的结果,是全市人民辛勤劳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税收收入增速放缓,收入结构不尽合理。支撑财政收入增长的产业基础不够稳固和协调,财政增收空间缩小。受继续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房地产成交量下滑及去年同期收入基数较高等因素影响,整体减税效应进一步显现。全市税收收入增长率由第一季度的39.5%下降为第四季度的7.2%,呈低增长态势。全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非税收入完成8.75亿元,比重达24.9%,同比增长了4.8个百分点。市本级土地出让收入74121万元,剔除征地拆迁等成本性支出及按规定计提农田水利、教育、廉租住房等资金后,可用于建设的资金23500万元,仅占土地出让收入的31.7%,财政增收质量不高,可支配财力有限。
二是各县、市(区)间收入完成不均衡。盐池县受长庆油田公司一次性入库税款影响持续高位增长,超预算13.6个百分点,超收10229万元。市本级和利通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别超预算4和3.3个百分点,超收3620万元和940万元。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仅完成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同心县在调减年初预算任务4000万元的基础上,完成了调整预算目标。
三是财政支出需求增加,预算平衡难度加大。由于财政收入增长有限,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公共安全、保障性住房等各项民生政策范围不断扩大和标准不断提高,民生等刚性支出增长迅猛,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各类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处于高峰期,财政支出压力加大。2014年市本级财政需要偿还各类到期政府性债务本息7.4亿元,受当年财力所限,财政仅安排了1.9亿元,剩余5.5亿元形成硬缺口。市区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缺口2亿元。以上缺口资金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争取转移支付等新增财力以及向金融机构贷款筹资等方式暂时给予解决。2014年通过艰苦努力,使暂付款规模下降到了15.8亿元,但由于大量国库资金被占用,市本级国库存款余额一直在低水平徘徊,造成专项资金无法及时兑付,影响了财政预算的正常执行,加大了财政支付风险。
四是财政资金管理有待提高,会计基础工作亟需加强。部分单位使用财政资金的效益不高,“重收入、轻支出”、“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效益”、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等现象仍然存在。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亟待建立科学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同时,会计人员配备不足、票据管理不规范、支出原始单据不合规等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现象日益凸显。
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深化财政改革、创新工作机制、严格预算管理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5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5年全市财政经济发展面临的环境依然错综复杂,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从收入看,财政收入中低速增长常态化趋势已经明朗,推进税制改革、实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都将减少财政收入。从支出看,支持全面深化改革和保障改善各项民生事业发展都需要增加投入,政府债务到了偿债高峰期,全市各级都面临巨大的收支平衡矛盾。根据市、县(市、区)预算汇编及经济增长预期目标、财税政策变化情况,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期增长9%左右。
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2015年市本级预算按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四本预算编制。市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03839万元,安排支出179382万元;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预算40451万元,本年安排支出4045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本年收入预算1867万元,本年安排支出186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预算122174万元,本年安排支出134133万元。具体如下:
(一)全市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汇总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全市地方财政收入469156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83045万元,增长9%;基金预算收入86111万元。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320212万元,全市财政收入总来源为789368万元。全市财政总支出78936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89757万元,上解支出2500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1000万元,基金支出86111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自治区近期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资源税收入级次进行了调整,将资源税由自治区和市县共享税(自治区50%、市县50%),调整为自治区本级收入,市县不再参与分享。以上报告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指标中仍然按原体制预计了资源税,在执行中还会有所变化。
(二)市区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市区地方财政收入176451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000万元,增长9.5%;基金预算收入40451万元。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91899万元,市区财政收入总来源为268350万元。市区财政支出268350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27899万元,基金支出40451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分征收部门看,国税部门预算26190万元,增长11.3%;地税部门预算88580万元,增长8.7%;财政部门预算21230万元,增长10.6%。三部门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9.3%、65.1%、15.6%。
(三)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预期指标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3839万元,增长9.7%;加上自治区补助收入75543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来源179382万元。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382万元,当年预算收支平衡。
(四)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期指标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40451万元。根据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要求,支出安排40451万元。
(五)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期指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有关规定,2015年市本级全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纳入企业共计12户。同时,将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暂定为企业净利润的10%。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867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2万元;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5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相应安排186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成本、国有民生企业补贴等方面。
(六)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期指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综合考虑社会保险参保人数、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工资增长等因素,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预算122174万元,增长7.3%。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76018万元(含自治区统筹调剂金补助316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28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78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80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219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531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17133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34133万元,增长16.6%。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8494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5154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7149万元;工伤保险基金172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832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221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22116万元。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当年预算结余-11959万元,滚存结余43315万元。
总的来看,受营改增、清理非税收入、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负、土地储备减少等因素影响,我市可支配的资金减少,涉及民生的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2015年市本级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息达9.45亿元,预算中仅安排1.67亿元偿债资金,缺口资金7.78亿元;失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缺口资金1亿元;仅安排消化国库暂付款资金2000万元,与自治区每年消化30%财政暂付款的要求存在巨大差距。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和要求,一是从2015年起,不允许再发生预算追加事项,各类预算调整需按程序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偿债资金缺口不能再进行融资等方式筹集,要通过争取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予以解决,若债券资金额度落实不了,将出现硬缺口,只能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救助。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5年各预算单位需自主公开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不再代为公开。四是要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等政策,保证全国税政、财政支出的公平性,以后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制定财税优惠等政策。以上政策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
在全市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支出刚性增长,预算规范管理、公开透明的要求越来越高,财政宏观调控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2015年,将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稳中求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将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巩固经济稳定向好势头。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更多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市本级安排资金2.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基础设施、农业、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以及生态、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紧密关注国家、自治区税收政策调整动向,切实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跟踪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取消和暂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有关规定,对执收部门进行跟踪督查,减轻企业负担。创新支持企业发展方式,采用有偿投资、股权投资、竞争性分配等方式,变财政资金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吸引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二)坚持改善民生,增进广大群众福祉。按照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可持续的要求,完善财政投入机制,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安排好教育、卫生、社保、就业、文化、扶贫、保障性住房等各方面投入,继续落实好新增财力的80%以上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财政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安排为民办实事资金2000万元,人大议案办理资金1000万元。筹措资金2亿元解决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安排全民创业本级预算资金3100万元,扩大小额担保及妇女担保基金规模。筹措资金2000万元贯彻落实困难企业“援企稳岗”政策。
(三) 坚持深化改革,完善财税体制机制。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激发市县、市场和社会创新发展活力。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建立涵盖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保基金预算的“全口径”预算体系,县级以上政府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试编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落实中央税制改革政策。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全面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等政策。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规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取。认真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降低公共服务成本。加强公务用车及执法执勤车辆管理,按照社会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推行市级公车改革。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跟进、主动研究、深度参与,及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协同推进其他相关领域的改革。
(四)坚持防范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持“修明渠、堵暗道”,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按照“控制规模、优化结构、降低成本”的要求,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对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确保政府债务总体风险可控。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债务管理基础。努力争取自治区自发自还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举债融资机制。有针对性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确定国库暂付款压减目标,制定追收、消化国库暂付款措施,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
(五)坚持增收节支,推进法治财政建设。遵循收入预期性原则,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分片包干,市级和县(市、区)联动,加大综合治税力度,严格政府非税收入征管,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努力提高税收收入比重,确保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全面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严禁预算追加,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加强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三公”经费的监督检查,提高财政监管水平。坚持服务群众和服务发展并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新提升。
各位代表!今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而光荣。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依法监督下,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财政目标任务,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五个吴忠”建设,实现与全国全区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贡献!
2015年吴忠市本级财政预算编制说明
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最后一年。财政部门按照深化财税体制及相关领域改革的要求,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的有关规定,编制好2015年预算。一方面要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相关领域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通过支出政策和支出预算的安排,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和改善民生。
一、指导思想
2015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各项制度,切实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编制好2015年预算把握的几项主要原则:一是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财政政策相衔接;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政府的收入和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自治区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预计数编入本级预算。加快甄别地方政府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三是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合理需要和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四是健全政府预算体系,编制“四本”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五是全面推进预算公开,提高预算透明度。
三、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入预算考虑的因素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各种矛盾和问题相互交织。与经济增长和价格涨幅相适应,财政收入保持较低增幅将成为常态。2015年,从市区总体税源结构和经济运行情况来判断,受经济增长乏力,投资、需求增长放缓,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加大,结构性减税政策以及出让土地存量减少等因素影响,我市财政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1、经济增长继续面临下行压力影响税收增长。一是经济持续低位运行,增速放缓,将会给我市税收增长带来不利影响;二是税源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依然突出,固定资产投资仍然是拉动税收增长的主要因素,工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贡献尚待培育提高,随着财政收入基数的增大,增收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产业结构升级、节能减排力度加大、房地产市场疲软,投资增速放缓、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等也会对税收增长产生一定的影响。
2、税费制度改革及一次性因素影响税收增长。一是从今年6月邮电、通信等行业继续列入“营改增”范围,“营改增”税制改革将对2015年税收造成1600万元左右的减收影响。二是税收优惠政策影响,国家出台对小微企业优惠等政策预计减少市区级税收1220万元左右。三是地税部门2014年入库补缴的历年耕地占用税欠税1000万元;四是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取消、降低部分收费标准造成非税收入减少2000万元。五是国有资产处置及国有资本(资源)有偿使用一次性收入1000万元。
3、政府性基金收入波动较大。基金收入中,主体收入土地出让金受商住用地面积比上年预算少549亩影响,比上年预算减少9844万元。
由于“营改增”等税制改革的具体时间进度表还没有最终公布,对准确预测2015年税收收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税收收入仅按现行政策进行测算,待明年具体政策发布后再适时进行调整。
(二) 2015年收入预算主要指标
2015年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6000万元,增长9.5%。其中:税收收入110020万元,增长9.8%;非税收入25980万元,增长8.1%。按部门组织收入的情况是:
国税部门组织26190万元,增长11.3%(含太阳山征收6370万元),分税种情况是:增值税17740万元,增长13.6%。营业税2300万元,增长10.4%。企业所得税4020万元,增长12.9%。个人所得税240万元,增长15.4%。资源税650万元,增长6.4%。城市维护建设税130万元,增长39.8%。印花税240万元,增长12.7%。城镇土地使用税560万元,增长12.7%。契税130万元,增长16.1%。城市教育费附加230万元,下降2.1%。
地税部门组织88580万元,增长8.7%。分税种情况是:营业税42600万元,增长4.3%。企业所得税2900万元,增长6.1%。个人所得税2000万元,增长21.4%。资源税90万元,下降5.3%。城市维护建设税14400万元,增长38.4%。房产税2870万元,增长13.5%。印花税2150万元,增长1.4%。城镇土地使用税4200万元,增长37.1%。土地增值税1050万元,下降10.2%。车船税2500万元,增长6.4%。耕地占用税2000万元,下降35.4%。契税7300万元,下降6.3%。城市教育费附加4000万元,下降12.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520万元。
财政部门组织21230万元,增长10.6%。分科目的情况是:专项收入2993万元,增长444%。行政事业性收费9182万元,下降21.7%。罚没收入6556万元,增长54.7%。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552万元,增长3685.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575万元,下降64.5%。其他收入372万元,下降63.8%。
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3839万元,增长9.7%,加上自治区预计补助收入75543万元(其中:固定补助67065万元、提前下达公共安全及教育转移支付3409万元、下划质监及工商部门经费2069万元、预计新增均衡性转移支付3000万元),增长13.8%,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总来源179382万元。
2015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4045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3.5%。其中: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7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40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13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0.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6.7%;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5.8%;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35970万元(计划挂牌土地2451亩,其中:商住用地451亩,每亩65万元,工业用地1500亩,每亩6.4万元,太阳山工业用地500亩,每亩2.4万元,总价款40115万元, 减去自治区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785万元;市本级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55万元、教育专项资金1325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880万元后,剩余35970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25.5%。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本级财政总的支出规模为2198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38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4.9%;基金预算支出40451万元。预算安排收支平衡。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按功能分类的主要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183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1.5%;国防70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4%;公共安全1478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6.9%;教育42646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0%;科学技术1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70%;文化体育与传媒3505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35.7%;社会保障和就业2801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4813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9%;节能环保25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9.2%;城乡社区事务1356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8.5%;农林水事务11458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12.9%;交通运输192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1.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978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9%;商业服务业等事务1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7.6%;国土海洋气象1181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46.5%;住房保障5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4.9%;预备费1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70%;其他支出5300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64.2%。
(一)基本支出
按照2014年9月各单位实际人员情况和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定额标准分别确定。市本级基本支出总计101126万元,比上年增加144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含在职人员工资、医疗、工伤、生育保险)527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各部门公用经费、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车辆运行及办公用房取暖费)70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含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生活费、住 房公积金)22381万元,特殊经费113万元(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及特殊教育学校经费)。预留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社保资金7385万元,预留效能奖发放经费5000万元,预留应休未休公休补贴1800万元,预留民族团结和谐奖地方配套资金1600万元,预留特岗教师转正工资670万元,预留其他增资经费1800万元,预留公车改革经费500万元。增加支出的主要因素:一是新增行政事业单位纳入社保资金7385万元,工商、质监部门下划新增支出2084万元,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提标及特岗教师转正等增加支出2571万元,公用经费及车辆燃修费恢复基准定额增加支出381万元。工伤保险、生育、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纳入部门基本支出增加支出1326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15年各预算单位上报项目经费24.9亿元,按照“保基本、保运转、保重点”的原则对必要项目予以适当安排782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763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提高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大力压缩代编预算规模的要求,我们对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进一步细化,明确到部门项目58112万元,比上年增加29621万元,增长103.6%,政府代编项目20144万元,比上年减少23868万元,下降50.9%。
(1)农林水及生态投入7718万元。包括支持农业发展专项30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万元奶产业风险基金),扶贫资金1000万元,园林绿化等生态建设资金3251万元(城市绿化经费1500万元,绿化租地费150万,绿化用水及生态补水395万元,污水处理经费1170万元,其他园林支出36万元),农业综合开发232万元,水务支出52万元,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支出153万元,草原防火应急储备金30万元。
(2)工业投入42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90万元。其中支持工业发展资金4050万元(工业科技经费1100万元,支持工业发展900万元,兑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1600万元,招商引资工作经费450万元),符合零收费政策的相关产业政府买单资金240万元。
(3)支持第三产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
(4)社会事业支出4077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123万元。国防及公共安全资金6630万元(含公检法司保障经费及军分区、武警、消防经费),比上年预算增加791万元;教育资金7377万元(其中:教育专项3147万元,城市教育费附加安排支出4230万元),比上年增加639万元,增长9%;科技资金183万元;文化旅游发展资金157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70万元;创新社会管理资金9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8848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市级财政补助1600万元、社保基金征收手续费140万元、丧葬费1000万元、五保户供养及救灾救助等经费245万元、低保户取暖费100万元、遗孀取暖费2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及培训经费508万元,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400万元;民族敬老院迁建资金100万元;全民创业资金及促进就业资金2700万元;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及贴息资金549万元;春节慰及困群众生活补助资金70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支出52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241万元;卫生资金5025万元(其中:医疗卫生部门项目1925万元、创建卫生、环保模范城及医改资金700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100万元、离休人员医疗费300万元、城乡统筹医疗保险补助经费2000万元);计划生育资金28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0万元;节能环保资金608万元(排污费安排支出41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38万元;城乡社区事务资金3484万元(各类工程款879万元、市政维护费1300万元、供热410万元、人防500万元、城乡环境整治3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834万元;交通运输898万元(其中: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266万元、福安公交公司政府补贴资金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7万元;国土气象支出290万元(国土260万元、气象3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00万元(用廉租房易地建设费安排)。粮食宏观调控及储备经费121万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项资金500万元;为民办实事专项经费2000万元;人大议案办理经费1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万元。
(5)其他各类项目支出16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581万元。其中:偿债资金6730万元(含教育偿债金1325万元,水利偿债金115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7637万元;消化历年国库暂付款2000万元;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运维经费3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万元;行政中心运维经费38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6万元;税收征管经费1600万元;表彰奖励经费1000万元;大型活动经费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万元;接待及机关食堂补助经费640万元。另外,按照工作需要和政策性要求,对其他各部门的经常性支出项目经费也进行了适当的安排,共计29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175万元。
(6)太阳山开发区安排总收入6770万元,总支出67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万元,项目支出6591万元,含偿还自治区水投公司债务资金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6万元。
(7)预备费17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00万元。
3、基金预算支出安排具体情况为:
2015年基金预算支出4045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安排支出38450万元:(1)征地拆迁补偿支出8630万元;(2)土地报批费支出6000万元:(3)土地出让业务费(挂牌土地评估)200万元;(4)规划编制经费370万元;(5)计提廉租住房支出770万元;(6)失地农民养老保险10000万元;(7)偿债资金10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支出88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支出2131万元(其中:管理费用支出1024万元,用公积金增值收益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800万元,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307万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000万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出70万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400万元。
总的来看,受营改增、清理非税收入、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负、土地储备减少等因素影响,我市可支配的资金减少,涉及民生的财政刚性支出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2015年市本级到期地方政府性债务本息达9.45亿元,预算中仅安排1.67亿元偿债资金,缺口资金7.78亿元;失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缺口资金1亿元;仅安排消化国库暂付款资金2000万元,与自治区每年消化30%财政暂付款的要求存在巨大差距。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规定和要求,一是从2015年起,不允许再发生预算追加事项,各类预算调整需按程序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偿债资金缺口不能再进行融资等方式筹集,要通过争取自治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额度予以解决,若债券资金额度落实不了,将出现硬缺口,只能申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救助。三是全面推进预算信息公开,2015年各预算单位需自主公开部门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财政不再代为公开。四是要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等政策,保证全国税政、财政支出的公平性,以后未经国务院批准,不能对企业制定财税优惠等政策。以上政策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将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吴忠市区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编报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现就编制情况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全过程,坚持统筹兼顾、收支平衡的总体原则,继续提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水平,推动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应综合考虑影响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各种因素,全面、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使之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衔接。收入预算安排要在充分考虑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合理测算一次性补缴带来的收入增长规模。支出预算安排应严格执行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确保社会保险各项待遇的落实。
二、主要指标
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122174万元,增长7.3%;支出预算134133万元,增长16.6%。当期预算收支结余-1195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3315万元。分险种情况: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总来源76018万元,其中本级收入44339万元,比上年增加6574万元,增长17%;自治区调剂金补助收入31679万元,比上年增加-1782万元,增长-5%;支出84941万元,比上年增加13137万元,增幅18.3;当期收支结余-892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90万元。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890万元,比上年增长140万元,增幅5.1%;基金支出5154万元,比上年增加3277万元,增幅174.5%;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264万元,滚存结余 2786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789万元,比上年增长1413万元,增幅8.6%;基金支出17149万元,比上年增长805万元,增幅4.9%;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39万元,滚存结余14810万元。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09万元,比上年增长146万元,增幅8.8%;基金支出1729万元,比上年增长122万元,增幅7.6%;基金当年收支结余80万元,滚存结余5581万元。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219万元,比上年增长56万元,增幅4.8%;基金支出832万元,比上年增长77万元,增幅10.2%;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87万元,滚存结余2675万元。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17万元,比上年增长159万元,增幅3.1%;基金支出2211万元,比上年增长179万元,增幅8.8%;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106万元,滚存结余16927万元。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7133万元,比上年增长1576万元,增幅10.1%;基金支出22116万元,比上年增长1523万元,增幅7.4%;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984万元,滚存结余46万元。
三、测算依据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15年预计参保缴费76029人,比上年增加3063人,增幅4.2%,其中在岗职工缴费54112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21917人;2014年社会平均工资(15年缴费基数)预计57404元,增幅10%;退休34865人,比上年增加3703人,增幅11.9%。影响收支的主要因素为被征地农民参保政策的实施,下文详述。
(二)失业保险基金:预计参保缴费31700人,比上年增加700人,增幅2.2%;领取待遇人数2350人,比上年增加50人,支出增加因素下文详述。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计参保缴费41244人,比上年增加1488人,退休18402人。基金结余中的个人账户(医保卡)余额5847万元。基金运行平稳无特殊因素。
(四)工伤保险基金:预计参保43086人,比上年增加26人,享受待遇人数预计为402人,增加15人。基金运行较平稳,无特殊因素。
(五)生育保险基金:预计参保缴费人数38511人,比上年增加8人,享受待遇人数1258人,比上年增加60人,基金运行平稳,无特殊因素。
(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计参保缴费87850人,比上年减少9570人,主要考虑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年末享受待遇人数预计16058人,比上年增加1176人。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预计参保缴费299438人,比上年增加83人,政府筹资人均372元,与上年持平,支出数据依据总额预付额度测算,门诊包干总额预计1800万元,大病保险基金预计748.6万元,住院总额预付预计13442万元,大病门诊统筹2000万元,非网络结算报销支出4000万元,2014年市区综合保险比例达到70%。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5年起将实行自治区统筹,以此缓解全区各市县基金面临的风险。
四、基金预算编制特殊因素情况说明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的问题:一是市区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连续两年出现收不抵支,2013年申请自治区调剂金4400万元,今年申请33461万元,主要原因为2010年出台的“10号文件”一次性参保人数多、缴费少,加上退休金待遇连续三年增长等因素,导致养老金出现巨大缺口。今年以来,受经济形势持续低迷和灵活就业人员逐步达到法定最低15年缴费年限因素影响,欠费断保情况有所上升。二是今年10月,利通区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目前已为4500人办理了参保缴费手续,征缴基金4285万元,办理退休人员38名。经测算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总数为30325人,政府需承担资金10.35亿元,按照利通区目前上报的数据信息,到2015年末,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预计为6900人,市财政需筹集资金4亿元,目前,石嘴山银行贷款已到位2亿元,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缺口1亿元目前还无来源,财政压力十分巨大。三是自治区新出台的职工养老保险调剂金制度规定当年上报调剂金预算为上限控制,对超出部分由市县承担,因此,我们在2015年预算中将失地农民参保缴费收入进行了下调,避免出现不可预测的情况发生,影响职工医疗金的正常发放。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说明:2015年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增幅巨大的原因为自治区出台了对困难企业“援企稳岗”的补贴政策,要求对2014年裁员人数低于职工总人数10%、2013年7月-2014年3月连续亏损3个月、按时发放待岗职工生活费和在岗职工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企业给予50%社会保险补贴,每人652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和每人700元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补贴资金来源为各级政府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根据摸底情况,此项政策受惠人数将达到4000人,基金支出3500万元。
(三)其他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整体运行情况比较平稳。
2015年吴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的有关规定,2015年在市本级全面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国有企业深层次改革,发挥财税改革在整体改革中的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起着重要作用。
一、指导思想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结合财政经济形势,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引领,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对国有资本收益的合理分配及使用,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国有资本的合理配置,推动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健康发展。
二、编制原则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原则,一是按照“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企业2015年效益情况进行科学预测,突出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二是全面性原则,对市属国有企业全面安排编制工作,对应收的国有经营预算收入全部预计纳入预算安排;三是以支持民生引领带动原则,对国资产生的收益主要继续投入涉及民生的国企发展。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一)市本级国有企业基本情况
吴忠市国有企业规模比较小,以城市公用企业为主,市区共有国有企业16家,吴忠市嘉通工贸公司实施关闭,吴忠市滨河影剧院租赁经营,吴忠市房产测量中心房管局统一核算,吴忠市种子公司公开出售。剩余12家(含国资集团下属公司),资产89亿元,职工2501人。2014年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5081.12万元,实现利润702万元,其中:盈利企业4家,预计主营业务收入10340.96万元,预计利润738.21万元;其中:吴忠市自来水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400万元,预计实现利润462万元;吴忠市开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75万元,预计实现利润155万元;吴忠市车辆检测有限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200万元,预计实现利润83万元。预计8家企业亏损,8家亏损企业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4740.16万元,预计亏损9077.37万元,其中: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4.57万元,亏损6385.13万元,原因是政府划拨抵押资产计提折旧5244万元;吴忠市第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77万元,预计亏损1000万元,原因是管道老化维修成本高、经营成本倒挂; 吴忠市福安城市公交有限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20万元,预计亏损1056万元,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公交车辆计提折旧和运行成本高等;吴忠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预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0万元,预计亏损2万元;吴忠市污水处理公司亏损440万元。
(二)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应交利润、股利股息收入、国有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2015年预计可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67万元。
1、应交利润收入52万元。吴忠市国有企业共有4家盈利企业,列入201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单位,四家企业预计实现净利润520万元,一是吴忠市自来水公司预计净利润362万元;二是吴忠市开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预计净利润75万元;三是吴忠市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净利润83万元;四是吴忠市金属回收公司基本持平。
按照《吴忠市属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暂行管理办法》拟定的规定,以企业净利润作为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算基数,预计净利润520万元,按10%的上交比例,2015年上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52万元,其中:吴忠市自来水公司2014年预计实现净利润362万元, 2015年应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36.2万元;吴忠市开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预计净利润75万元,2015年应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7.5万元;吴忠市机动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净利润83万元,2015年应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7.5万元。
2、国有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吴忠市种子公司按照市政府2014年42次常务会议决定,公开拍卖处置,预计实现产权转让收入1500万元。
3、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15万元。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政府托管房屋、园林等资产出租,租赁收入315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01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按照“以收定支、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编制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867万元。
1、资本、费用性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改革成本,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2、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500万元,主要用于国有民生企业补贴等方面。
四、充分发挥国有资本预算的导向。由于我市国有企业主要以为民生服务为主,缺乏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潜力小,经济效益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少。政府在扶持非公企业发展的同时,应大力支持国有企业,促进国有经济的发展,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为下一步做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打下坚实的基础。
名词解释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于1994年3月2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并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历经四次审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在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并决议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
“四本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价格和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地方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是指将原来由政府直接提供的、为社会公共服务的事项交给有资质的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来完成,并根据社会组织或市场机构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服务费用,即“政府承担、定项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是一种新型的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随着服务型政府的加快建设和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将成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
财政专项资金:财政专项资金是指为实现某一事业发展和政策目标,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由财政安排、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不包括用于单位履行职能和自身特殊事项需要的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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