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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1-08-30 来源: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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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公开的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公开的说明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汇总)2020年度部门

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函〔202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部门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说明如下:

  

一 、部门职责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1  负责落实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市级 生态环境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订全市生态环境政 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拟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2  负责全市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市、区)及太阳山开发区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 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全市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 态环境保护工作。

  

3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生态 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

  

4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有关科研项目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5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 负责提出国家、自治区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6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相关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自治区规定审批或审查各类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准 入清单。

  

7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减排目标的落实。贯彻执行国家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组织落实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各县(市、区)及太阳山开发区污染物减排 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标准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污 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

  

9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全市大气、 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秸秆、落叶、枯草露天焚烧监管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拟订应对气候 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措施。

  

10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 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 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11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 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政策、规划和标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工作。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合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税征收相关工作。

  

13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 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实施生态立区战略,坚 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全市生态安全。

  

、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主要职能: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依法对辖区内排污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等情况开展现场监督检查执法工作;二是负责环境举报、投诉、纠纷等调查处理工作;三是负责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四是负责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环境管理工作;五是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六是负责对利通区境内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税复核及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推送工作;七是负责污染源企业在线监控平台的运行管理;八是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生态功能区、农业污染及畜禽养殖、农村环境保护等生态环境监察。

  

(三)、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主要职能:一是对本市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噪声、放射性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定期向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环境监测站呈报本市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二是对本市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性监测,建立和健全污染源档案,为加强污染源治理提供监测数据;三是参加制订本市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为市政府执行各项环境法规标准、全面开展环境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四是负责本市环境质量评价,编写本市年度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本市环境质量年鉴;负责收集、整理、保存和上报各类监测数据;五是负责本市环境监测网的业务组织和协调,组织和完善各辖区、企业的环境监测网络,为全市各污染企业的监测分析提供业务指导;组织技术交流和监测人员的培训;六是负责环境科研工作,研究野外作业、采样、布点、样品运输、贮存、分析测定等各重要技术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环境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七是承担国家和地方性环境标准、技术规范、环境测试新技术、新方法的验证任务,参加地方环境标准的制订、修订;八是参加本市污染纠纷调查,负责环境污染纠纷的技术仲裁;九是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 长3名。核定科级领导职数66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1名。内设办公室、规划财务科、法制与环境影响评价科(行政审批科)、水生态环境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废危废管理科)6个科室。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制度

  

(二)、吴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室、环境监察执法一科、环境监察执法二科、环境信访信息科4个科室。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财政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9名,定额补助事业编制5名,自收自支编制6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制度。

  

(三)、吴忠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属吴忠市生态环境局独立的二级预算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4人,其中: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8人、定额补助事业编制16人,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三、 公开的表格(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 、公开的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43594176.18元。与2019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6228698.42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

  

2020年支出总计143594176.18元。与2019相比,支出总计减少76228698.42元,下降34.68%。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自治区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支出相对减少;二是2020年项目资金节余较大。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1837210.01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2059096.52元,下降35.34%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1837210.01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72059096.52元,下降35.34%

  

(三)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3600310.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0128626.03元,占95.85%;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3471684.07元,占4.15%

  

(四)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4024537.01元,其中:基本支出9254138.16元,占12.50%;项目支出64770398.85元,占87.50%;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67008886.1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2%。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7634823.61元,下降53.0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7008886.1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617679.26元,占0.92%;卫生健康支出415746.98元,占0.62%;节能环保支出64900511.91元,占96.85%;农林水支出84780.00元,占0.13%;住房保障支出990168.00元,占1.4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7747.79元,支出决算为67008886.1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1.23%。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拨付资金未列入市本级年初预算,2020年中央和自治区拨付资金支出额度和比例较大。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65606.30元,其中:人员经费8005321.66元,公用经费860284.64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8002321.66元,较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980306.94元,增长13.96%,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人员增加季度考核奖;二是住房补贴未列入年初预算;三是2020年薪级工资晋档,人员工资增加。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381122.23元,增长5%

  

2、商品和服务支出854034.64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64117.85元,增长8.12%,主要原因是2020年支出中包括上年节余数。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28177.51元,增长3.41%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年初预算与实际发生额相等;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0元,增长0%

  

4、资本性支出625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625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0年财政基本支出年初未预算资本性支出,2020年根据工作需要实际发生资本性支出。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17688.00元,降低73.89%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309.55元,支出决算为16730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与2019年相比,减少124182.70元,下降42.6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19年减少49881.63元,下降10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167309.55元,支出决算为167309.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19年减少74301.07元,下降30.75%。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7309.55元,主要用于支队和监测站车辆加油、保险及维修维护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15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19年减少0元,下降0%。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部门不涉及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项目。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本部门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项目。

  

(十)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136.06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0367.85元,增长11.79%。比2019年增加23465.67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2020年大楼运行经费较上年及年初预算均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14349321.60元,支出决算14349321.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92073.00元,支出决算1189207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5360.00元,支出决算4536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1888.60元,支出决算2411888.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7502.96平方米,共有车辆2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5辆、其他用车0 辆,无其他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09281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0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环境应急中心运行费、环境应急中心办公楼消防系统整改工程经费2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42816.2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由于绩效评价工作无经费保障,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22个项目综合评价绩效管理水平较好。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环境应急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应急中心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0元,执行数为3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证了应急中心正常运转,为环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办公保障;二是职工满意度100%三是项目按照完成时限1年如期完成。

  

2、环境监察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监察执法经费项目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30000元,执行数为1601400元,完成预算的98.2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11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按时取得劳务报酬;二是工资收入较上年提高8%三是职工满意度100%四是项目按照完成时限1年如期完成。

  

3、环境监测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环境监察执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0000元,执行数为206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自收自支人员和退伍军人按时取得劳务报酬;二是工资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三是职工满意度100%四是项目按照完成时限1年如期完成。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单位内控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支付不够及时,影响预算执行率;三是绩效评价制度不健全。主要原因是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修改完善内控制度;二是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三是提高意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使绩效评价成为常态化工作,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纠正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十一)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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