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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1-08-19 来源: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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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函〔202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说明如下:

一、部门职责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责为按照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机构设置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一级预算部门,内设5个科室(办公室、归集管理科、住房信贷科、资金核算科、监察审计科),下辖4个分中心(青铜峡分中心、盐池分中心、同心分中心、红寺堡分中心),核定编制52人,其中财政全额拨款编制3名,自收自支事业编制49名。自收自支人员62人,其中:市中心在编在职28人、青铜峡分中心在编在职13人、盐池分中心在编在职3人、同心分中心在编在职4人、红寺堡分中心在编在职4人、政府安置复转人员2人、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经人事部门备案编外长聘人员4人、其他人员(4050人员、志愿者及保洁员)4人。

三、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见附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收入总计12114711.17元。与2019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15445.11元,减少11.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减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

2020支出总计12088917.20元。与2019相比,支出总计减少1368025.44元,减少10.17%。主要原因是2020年压减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113863.33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516292.95元,减少11.12%。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2088917.20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1367221.45元,减少10.16%。

三)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2114711.1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3863.33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847.84元,占0%。

四)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088917.20元,其中:基本支出748543.33元,占6.19%;项目支出11340373.87元,占93.81%;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2088917.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67221.45元,减少10.16%。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88917.2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401.60元,占0.38%;卫生健康支出(类)40021.44元,占0.33%;城乡社区支出552437.29元,占4.57%;农林水(类)支出90000.00元,占0.74%;住房保障支出(类)11360056.87元,占93.97%。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31748.15元,支出决算为12088917.2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0%。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压减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8543.33元,其中:人员经费642660.08元,公用经费105883.2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642660.08元,较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13204.82元,减少2.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略有宽余;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98103.80元,增长18.02%。

2.商品和服务支出105883.25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2020年综合定额标准和财政统发人员人数均未发生变化;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93079.26元,增长726.96%,主要原因是2020年基本支出预算中增加了办公用房取暖费、财政统发人员工会经费资金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科目未发生支出业务;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

4.资本性支出120124.0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减少120124.00元,增加100.00%,主要原因是零星购置急需的办公设备;较2019年决算数减少3252476.00元,减少96.44%。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876.83元,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为2019年发生的车辆维修费实际支付年度为2020年。与上年相比,减少92146.64元,下降88.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了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2020年公务用车已停止运行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1876.83元;比上年减少92146.64元,下降88.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笔费用为2019年发生的车辆维修费实际支付年度为2020年。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1876.83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发生公务车辆的燃油及维修支出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决算数小于(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十)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比2019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于公益一类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非行政部门,无机关运行费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2240000.00元,支出决算1174350.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3%。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0000.00元,支出决算1201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4%。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60000.00元,支出决算1054226.8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18%;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054226.82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6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3385.55平方米,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已进行事业单位车改,尚未接到财政核销批复,故未予核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未涉及一级和二级项目,亦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因此不开展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涉及重点绩效评价项目,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无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的项目。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度未涉及一级和二级项目,亦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未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十一)  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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