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函〔2021〕2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说明如下:
一 、部门职责
金星镇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位于吴忠市明珠东路北侧。是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基本医疗、疾病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及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的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便捷、连续、有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秉承“一切为了居民健康”的服务理念,以精湛的服务技能和至善至美的服务热情做好各项工作。
中心占地面积3400余平方米,拥有中心服务大楼、裕西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明珠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按照社区服务机构建设标准设置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中医康复三个区域,整体环境温馨、舒适,布局合理,设置了全科诊室、慢病诊室、中医诊室、中医针灸推拿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口腔科、心电图、B超室、检验科等10个科室。配有全自动血液分析仪、尿常规分析仪、彩超、心电图机、X光机等常规诊疗设备。
中心自2017年11月8日起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真正做到了让利于民、优惠于民,实现了“以病人为中心”,让利于广大患者的公益性目的。是吴忠市、区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单位。
中心开展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包括: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中、西医诊疗、护理、康复等;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建立居民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高血压)、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避孕药具发放、健康素养等14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1.单位基本情况。我中心成立于2017年底,是二类公益性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经费来源是财政差额补助。
2.人员编制及在职情况。中心现由吴忠市人民医院调配在岗职工,建立全科医师团队3个,服务辖区内居民。
三、公开的表格(见附表)
单位公开9张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公开的说明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36,758,402.25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5,571,461.5元,下降29.76%。主要原因是收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下半年吴忠市人民医院收回门诊部。
2020年支出总计30,608,871.82元。与2019年相比,支出总计减少21,058,645.85元,下降41.84%。主要原因是收疫情影响收入减少,下半年吴忠市人民医院收回门诊部,同时药品等支出也减少。
(二)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121,335.0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95,635.0元,增长56.36%。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9,819.94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98,896.61元,增长18.77%。
(三)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758,402.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21,335.0元,占5.77%;事业收入34,578,783.95元,占94.07%;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58,283.3元,占0.16%。
(四)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0,608,871.82元,其中:基本支出29,549,051.88元,占96.54%;项目支出1,059,819.94元,占3.46%;经营支出0元,占0%。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1,059,819.9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46%。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8,896.61元,增长18.77%。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9,819.94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059,819.94元,占100%。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59,819.94元。决算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本单位无年初预算批复。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元。
1、工资福利支出0元,较2020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2、商品和服务支出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4、资本性支出0元,较2020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0%;
公务接待费支出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比2019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比2019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比2019年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十)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年初预算数增
加(减少)0元,增长(降低)0%。比2019年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房屋不属于中心资产;车辆使用吴忠市人民医院提供;无大型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2,121,33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项目资金已使用1,059,819.94元,余1,061,515.06元资金结转2021年继续使用。资金使用率50%。主要结余资金为预防性健康体检费,因拨付资金迟导致未能支付。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为使绩效评价结果得到合理应用,我院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
年度申请资金的重要依据。2020年财政3项项目资金绩效评价自评结果良好。
(十一)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
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
2020年度吴忠市利通区金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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