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函〔2019〕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吴忠市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测试所于2000年批准成立(原吴忠计量所并入其中,成立于1984年),是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的地市级法定质量检验、计量检测技术事业法人机构。主要负责建立本地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负责区域内量值传递工作;承担强制检定和一般检测任务;为本地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执法提供法定技术支撑;开展计量检定和产品质量检验工作。
(二)机构设置
我单位为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收入总计3644559.29元。与2017相比,收入总计减少88609.95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相关费用的支出。
2018支出总计3644559.29元。与2017相比,支出总计减少88609.95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相关费用的支出。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41159.44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8249.63元,下降0.86%。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241159.44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28249.63元,下降0.86%。
(三)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3359858.2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56458.44元,占87.99%;事业收入 0元,占 0 %;经营收入402300元,占11.97%;其他收入1099.85元,占0.04%。
(四)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31503.97元,其中:基本支出2354458.44元,占80.32%;项目支出361434.19元,占12.33%;经营支出215611.34元,占7.35%。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715892.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5%。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7063.44元,下降3.45%。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15892.6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9409.11元,占79.51%;教育(类)支出 0元,占 0 %;科学技术(类)支出 0元,占 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0856.80元,占7.76%;农林水(类)支出 0元,占 0 %;住房保障(类)支出256424元,占9.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202.72元,占3.2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1501.26元,支出决算为2715892.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6%。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二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48677.22元2、住房公积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5932.41元3、购房补贴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1471.37元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14610.89元。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54458.44元,其中:人员经费2256658.44元,公用经费978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252458.44元,较2018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34957.18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工资薪级调整;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502486.72元,增长28.71%。
2.商品和服务支出 94600 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减少29400元,降低23.71%,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缩减了相关费用的支出;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24880元,降低20.8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00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42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未能细化到明细科目;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339127元,降低98.78%。
4.其他资本性支出3200元,较2018年初预算数增加32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科目未能细化到明细科目;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200元,增长100%。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7000元,支出决算为8196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5%。与上年相比,减少22047.68元,下降2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我所现检定加气、加油机皮卡车年限较长,车辆维修相关费用增加。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占 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增加) 0 元,下降(增长) 0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0 人。无开支内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72000元,支出决算为81962.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4%;比上年减少22047.68元,下降21.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所现检定加气、加油机皮卡车年限较长,车辆维修相关费用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1962.98元,主要用于我所3辆专业技术用车的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5000元,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增加) 0 元,下降(增长) 0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提高工作效能,规范财务管理,降低运行成本。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0 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0 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0 人。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0 元,本年支出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元,比2017年增加(减少) 0 元,增长(下降) 0 %。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68575.98元,支出决算6857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0元,支出决算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支出决算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75.98元,支出决算18575.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 0平方米,共有车辆 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3 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 个,二级项目 0 个,共涉及资金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组织对2018年度 0 、 0 等 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0 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0 %。
共组织对 0 、 0 等 0 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0 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其中,对 0 、 0 等项目分别委托 0 、 0 等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我单位预算项目支出均为工作保障经费支出,不适用绩效评价。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各部门至少将1个以上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综述向社会公开)。 0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0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0 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 0 元,执行数为 0 元,完成预算的 0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 0 ;二是 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 0 ;二是 0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 0 ;二是 0 。
我单位项目支出均为年度工作保障性支出,因此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吴忠市质量监督检验与计量测试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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