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吴忠市直属机关工委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预[2016]143号)和吴忠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吴忠市本级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吴财发[2017]2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现将我单位(含下属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如下: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
二、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分类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的建设工作。
三、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检查中心组的学习,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做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市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改选,负责审批市直各部门、单位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班子,搞好党员管理和党员发展工作。
五、指导机关基层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加强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开好民主生活会。
六、领导市直机关纪工委的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条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按照党员处分权限,审批市直机关党员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七、指导市直机关文明委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八、评选表彰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九、做好所属党组织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十、指导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的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如: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直机关工委部门预算包括:市直机关工委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收入总计2110003.19元,支出总计2201686.62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8501.55元,增长14%,支出总计增加381402.64元,增长20.9%。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826514.72元,支出总决算1858174.55。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86042.12元,增长4.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99361.78元,增长5.3%。
(三)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1000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26514.72元,占86.5%;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283488.47元,占13.4%。
(四)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201686.62元,其中:基本支出2093765.72元,占95%;项目支出107920.9元,占4.9%,经营支出0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853854.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5041.78元,增长5.4%。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53854.5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40995.24元,占67%;教育(类)支出0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025.5元,占19.5%;农林水(类)支出0元;住房保障(类)支出160481元,占0.08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90352.81,占4.9%。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76509.1元,支出决算为1853854.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6月承办全国县级机关研讨会;二是2016年7月新增加电视问政和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工作职责,工作经费相应增加;其中:1、承办全国县级机关研讨会增加工作经费136182元,2、电视问政和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增加工作经费210000元。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5933.65元,其中:人员经费1529217.15元,公用经费216716.5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101103.15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20.15元,增长0.01%,主要原因是正常工资晋升;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7180.55元,增长20%。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0125.5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155125.5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群众评机关作风活动开展宣传和下各县(市、区)督查,相应印刷费、差旅费、交通费用增加;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8960.56元,增长3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8114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12820元,增长3.08%,主要原因是正常的离休、退休费增长;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61511,降低37.9%。
4.其他资本性支出6591元,较2016年初预算数增加659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2491元,增长60%。
(七)2016年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2493元,支出决算为24819.25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支出决算为23811.25元,完成预算的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8元,完成预算的3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车上缴公务车队,公务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6926.82元,下降(增长)21.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304.82元,下降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8元,增长60%。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上缴公务车队。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811.25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9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8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无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811.2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11.25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的购置及维护等。2016年,本单位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8元。其中: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008元,主要用于接待自治区关于群众评议机关作风调研组。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主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6716.50元,比2015年增加157580.63元,增长 266%。主要原因是:群众评机关作风活动、电视问政及2016年全国县级机关研讨会工作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0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150平方米,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2、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6、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7、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8、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吴忠市直属机关工委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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