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预付费消费监管完善维护消费权益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摸排,引导企业备案
为进一步规范预付卡管理,整治预付卡发放乱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单用途预付卡规范管理的通知》,向商务厅申请为全市5个县(市、区)开通了单用途预付卡账号。要求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健全管理机制、完善备案管理,认真梳理本地区零售、住宿餐饮和居民服务行业发卡规模大、使用网点多的大型发卡企业,督促尚未备案的企业尽快完成备案,做到“应备尽备”,监督企业规范预付卡管理,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按照《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规模发卡企业、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实行资金存管制度,其中规模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20%;集团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30%;品牌发卡企业存管资金比例不低于上一季度预收资金余额的40%。截至目前,我市共备案规模以上预付卡企业2家。
二、畅通渠道,妥善处理消费投诉
以12315消费投诉举报热线为依托,充分履行消费维权工作职责,认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处理消费者涉及预付卡的投诉和举报,确保每件投诉举报案件有调查、有处理、有反馈。2022年以来,全市12315互联网平台我市共收到预付式消费类诉求822件,截至2025年7月10日,已办结797件,办结率96.96%。今年以来,成功调解预付卡退费投诉1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三、协同联动,严查违法行为
充分发挥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综合执法合力,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在职能交叉、相互关联的行业中开展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统筹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对违规发放预付卡企业相关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予以公示,实施联合惩戒。近年来,联合部门开展重点行业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整治工作,累计检查发卡企业87家次、个体经营户142户次,引导发卡企业备案3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起,行政约谈4人次,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移交公安部门核查处置3起,退费0.53万元,罚没款1.1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工作,加强与市监、公安、教育、文旅、金融等部门的信息互通和执法协作,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风险处置等方面形成更紧密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预付卡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吴东清 136395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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