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慧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罗山生态保护修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市全力争取罗山区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深入推进罗山区域生态修复,不断提升罗山区域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筑牢罗山生态安全屏障。
一、加大争取项目力度,推动罗山区域生态修复
一是实施罗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建设。在罗山保护区实验区,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项目资金2149.35万元,由罗山保护区管理局已实施完成生态修复项目3个,修复面积6万亩,其中封山育林2万亩、草原生态修复治理2万亩、退化林修复(柠条平茬)2万亩;正在实施能力提升、野生动物保护等项目5个。项目完成后,将极大改善保护区生态环境,有效提升生态功能。二是实施罗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在罗山保护区延展区,组织实施罗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此项目为我市2022年争取的最大的单体国土绿化项目,项目位于罗山东西两麓,涉及同心县和红寺堡区,建设面积为23.94万亩,项目投资达30030.77万元。目前,罗山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其中在罗山西麓红寺堡区完成面积10.49万亩,资金投入达11985.54万元;在罗山东麓同心县完成面积13.45万亩,资金投入达18045.23万元。三是实施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项目建设。在罗山保护区外关联区,组织实施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项目,项目建设面积26.7万亩,其中:营造林24.7万亩,草原改良2万亩。总投资19355.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6062.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293.2万元。截至目前,完成营造林面积10.72万亩,占计划任务24.7万亩的43.4%,其中,完成人工造林5.79万亩、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4.93万亩。盐池县、同心县和红寺堡区计划种植的灌木林、未成林抚育提升及退化林改造和草原改良任务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组织实施。
二、加大资源保护,确保罗山区域生态安全
一是建立林长管理体系。根据《吴忠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要求,在罗山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市级副总林长,同时由罗山自然保护区行政负责人担任林长,负责罗山区域森林、草原和野生动植物等林草资源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并在每年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巡林工作,确保罗山生态安全。二是强化森林草原防火。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全市林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制定《吴忠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一本通”》,统一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记录台账。正在建设罗山东麓建设森林消防站,并逐步配齐人员和物资,全力保障罗山森林草原生态安全。三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合市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打击野生动植物“2023清风行动”,监督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餐饮、活禽交易等经营场所470余家,救助野生动物70余只。四是全力做好罗山国土绿化项目后期管护。为了确保罗山国土绿化项目造林成效,在罗山东麓建设管护站1座,从同心县中心林场抽调干部11名,并配备兼职护林员10名进行管理,做好鼠兔害、病虫害防治,保证苗木正常成活生长,确保造林建设质量。
三、全民参与植树,绿化美化国土
全民义务植树是推进国土绿化的有效途径,是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的重要载体,每年春季我市积极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履行每个公民的植树义务。2021-2023年,已连续三年安排吴忠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在红寺堡区开展义务植树造林活动,65个市直部门机关干部职工3000余人,共完成义务植树造林面积达1500余亩,栽植红梅杏、枣树等苗木15万余株,苗木成活率达90%以上。
感谢您对罗山生态保护修复的关心和支持,诚邀您为罗山生态保护修复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携手共同守好罗山地区生态环境,筑牢罗山生态安全屏障。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