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吴忠市委员会:
您委提出的“关于坚持保护与修复并重守好吴忠生态环境的生命线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提案所述,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中还存在生态家底不明晰、规划体系不完备、管理体制不健全、社会资本参与不足等问题,我市还需按照自治区大力实施生态立区战略目标要求,不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稳步解决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一、开展自然资源清查,摸清生态资源家底。按照国家《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吴忠市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吴忠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实施方案》,市政府印发了《吴忠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为底数,委托技术承担单位积极开展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湿地及自然保护地等7类全民所有自然资源的清查和确权登记,建立清查台账和数据库,全面掌握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家底。重点探索土地、水、草原三类资源的委托代理模式,目前,全市已基本完成自然资源资产平衡表填报。
二、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高质量推进吴忠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制定印发了《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实施方案》,统筹划定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了初步成果。编制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完成了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和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协调解决各类控制线矛盾冲突问题。积极开展《吴忠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已完成前期摸底和资料收集工作,并形成初稿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核。《吴忠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明确水土保持区、水源涵养区、防风固沙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生态复垦区等各类生态空间开发保护目标任务,构建生态安全格局,形成以水土保持、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等各类防护林为主体,农田林网、生态廊道和乡村景区节点为补充的复合型生态防护体系,综合提升全域生态系统功能。
三、强化部门联动,形成管理合力。全市树立生态保护修复思想,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力推进森林草原保护发展。一是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组织体系,压实林长制责任。市级设双总林长,由吴忠市委书记和市政府市长担任,负责全市林业草原资源保护发展和生态修复任务。全市共设置市级林长14人,县级林长69人,乡镇级林长272人,村级林长1019人。二是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吴忠市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长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形成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强大合力。三是印发吴忠市总林长令发布制度(试行)、吴忠市林长巡林工作制度(试行)、吴忠市林长制督查制度(试行)等7项配套制度。全市各县(区)共建立林长制各项配套制度40项,为吴忠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四、坚持项目带动,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一是实施罗山地区国土绿化项目。2022年2月,我市成功申报宁夏吴忠罗山地区防沙治沙综合治理2022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计划2年内在环罗山地区实施生态修复面积23.94万亩,总投资达30030.77万元,其中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亿元,自治区资金5655.98万元,项目实施单位为红寺堡区和同心县。截至目前,建设项目全面开工,已完成生态修复面积12.36万亩。中央资金已全部下达到红寺堡区和同心县。二是实施宁夏南部生态保护和修复吴忠市项目。该项目为我市争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月份已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实施。项目涉及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同心县和盐池县,建设期为2022年至2025年,共完成造林面积20.5万亩,退化林修复面积42万亩,草原治理面积9.7万亩。总投资5.2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4.15亿元。今年实施造林1.2万亩,退化林修复10.6万亩,草原治理3.7万亩。中央预算内资金已下达8875万元,自治区资金2560万元。目前,已完成造林1.2万亩,退化林修复3.5万亩。三是实施绿色矿山建设项目。制定《吴忠市绿色矿山建设2年行动推进方案》,全市152家矿山,有80家承诺建设绿色矿山,已有61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了评审,正在推进实施,不建设的矿山将于2022年底前全部关闭退出。投资1.79亿元,修复治理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11个,治理面积1727.85公顷。
五、严格遵守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修复。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在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合理安排生态保护修复区域内各类空间用地的规模、结构、布局和时序。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将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生态旅游、经济林及林产品加工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中给予适当倾斜,对需要办理的各项审核审批开启绿色通道。县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的用地指标,优先支持林下种养、森林康养、生态旅游及林产品加工设施用地项目,拓宽生态修复收益途径。同时,复垦修复对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工程损毁的土地,严格执行禁牧封育政策,严厉打击毁林毁草违法行为,保证吴忠市生态林业健康永续发展。
感谢您委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建设的关心和支持,诚邀您们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多提宝贵意见,让我们携手共同守好吴忠生态环境的生命线,我局也将继续做实生态家底、完备规划体系、健全管理体制、积极争取资金、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生态修复等工作,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美的美丽新吴忠,守好吴忠生态环境的生命线贡献力量。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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