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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六届二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吴忠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精神病人救治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厘清救治管护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由市卫健委牵头联合民政、公安、医保、残联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和救治救助工作的通知》,建立健全了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领导小组,卫生健康、司法、民政、公安、教育、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精神卫生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配合辖区政府成立了由政法、卫生健康、公安、民政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各乡镇、街道均建立由精防人员、派出所民警、民政干事等组成的患者关爱帮扶小组,家庭、社区及社区卫生院、街道、民政、公安等部门联合管护机制逐步形成,我市将继续落实部门职责,实现联防联控、和谐共管的精神病人防治格局。

二、加强专业医院建设。一是依托市人民医院建立建设精神(心理)科门诊,设置住院病区,各县(市、区)均已设置精神科门诊,强化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根据全区实际情况,由自治区宁安医院主要收容各市严重精神病人,开展规范系统的诊断及治疗。强化精神管理服务能力,扩建吴忠卫尔康精神病医院,预计今年竣工,逐步建立健全“应收尽收、应管尽管”的精神病人管护机制。二是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快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等政策标准20222月开工建设吴忠市精神卫生康复中心项目。项目占地8亩,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60张,主要建设精神康复楼、住院楼、连廊及附属配套设施,目前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建成后将为特困供养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城市农村低收入人群及复转军人等群体中的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救治、救助、康复、护理及照料等服务,切实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

三、强化医疗保障制度。精神病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全员参保,适应人口流动和参保需求变化,确保及时参保、应保尽保。精神病人医疗保险待遇保障实行分类政策:一是将精神病人康复治疗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如精神心理卫生治疗、物理治疗、推拿疗法及针刺等项目均纳入我区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报销范围。二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一级医院起付标准3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9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90%;三级乙等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5%;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0%。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9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4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87%;三级乙等医院起付标准7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75%;三级甲等医院起付标准10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55%。四是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门诊大病起付标准统一为500元。报销比例:城镇职工符合医保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5%、城乡居民符合医保政策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60%。城乡居民精神病病种门诊慢特病限额5600元,城镇职工精神病病种门诊慢特病限额8000元,重性精神病不设限额。五是多次住院报销政策:精神病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二次及以后住院的,个人自付的起付标准职工按80%计算,居民按70%计算;精神病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职工为5万元,居民为13万元。参保人员跨年度住院的,协议医疗机构不办理中途结算手续,结算住院医疗费用执行入院时间所在年度医保支付标准。六是转诊转院、异地就医政策:2020年10月1日起,精神病人在区内各医疗机构就医,享受同城化结算待遇,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手续,通过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差异化医保支付政策引导患者实现分级诊疗;除急诊急救、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及术后、透析住院治疗患者及生育外,精神病因病情需要赴区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就医地或参保地二甲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转入区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2023,办理精神病人门诊慢特病手册1395本,实行总额控制下的精神病住院床日付费工作年初在严格测算基础上,将吴忠卫尔康精神病医院病床日费用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45元,实现了患者负担能减轻,基金负担不增加、医院利益不受损的目标。截至20236月底,市本级按床日付费结算职工7人次,统筹基金支付8.38万元;城乡居民83人次,统筹基金支付97.06万元。

四、加大救治救助工作。一是加强生活困难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我市现有精神残疾人口3766人,其中一级145人、二级2707人、三级762人、四级152人。落实低保兜底政策,将因严重精神障碍已经致残的低收入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加强特困供养精神障碍患者救助,支持市敬老院、中心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集中供养服务。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将低保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全部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1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将一、二级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二是加强流浪乞讨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按照“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发现精神障碍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送医救治,加强与公安部门对接,通过人脸识别、DNA比对等手段做好寻亲工作。2023年以来,未发现身份信息不明患有精神疾病的流浪乞讨人员。

吴忠市民政局

  2023年8月21

(联系人:史文丹  联系电话0953-203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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