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小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处置和消纳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城市更新步伐不断加快,建筑数量逐渐增加,随之产生的建筑、装修垃圾逐年增多,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的现象时有发生,对城乡环境面貌造成了不良影响,环境污染隐患也逐渐突显。为有效解决建筑垃圾偷倒、乱倒等问题,我市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建筑垃圾源头关
严格落实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绿色施工实施指南》文件精神,由市住建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责任。明确要求建筑单位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将环境保护措
施费、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等纳入工程预算,并及时支付费用。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涉及编制中增加绿色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章节,并编制绿色施工(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管理体系。要求监理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审核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同时,市住建局已将建筑垃圾处置措施作为综合执法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建筑垃圾减量化明显的企业通报表扬和推广,对成效滞后的企业通报批评。将绿色施工作为标准化工地考评标准之一,引导激励企业严格落实绿色施工各项举措,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落地落实。我局也将积极学习银川等地工作举措,联合市住建局尽快谋划出台《吴忠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为处置和消纳建筑垃圾提供政策依据。
二、增强建筑垃圾消纳能力,严把末端处置关
为有效消除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隐患,市自然资源局会同相关责任部门在市区北部同心街与滨河大道交汇处选址设置临时建筑、装修垃圾中转场,在场内对建筑、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打包、收集。目前,利通区、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可焚烧的装修垃圾全部转运至中科国通焚烧发电厂进行资源化利用,对不可焚烧的建筑、装修垃圾转运至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盐池县、同心县建筑、装修垃圾全部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置。近期,金积工业园区正积极对接吴忠市鼎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筹备建设吴忠市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消纳处置吴忠市区的建筑垃圾。
三、积极引入社会企业,推动建立资源化处置试点
积极指导青铜峡市探索建立“规范处置核准、全程运输监管、终端资源利用”的建筑垃圾“阳光”管理模式,引入社会投资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开工建设固体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在原址翻建建筑垃圾处置场,对现有建筑垃圾填埋场的存量建筑垃圾实施资源化利用,对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实现持续化的资源化利用。
吴忠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8月19日
(联系人:李正东 联系电话:0953-212904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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