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华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加强源头安全监管。积极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追根溯源专项行动,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依法依规落实召回制度,对违法生产、销售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对存在质量无保证、违规改装改型等问题的非机动车辆加强监督管理,力争从销售源头上查处打击。
二是严查交通违法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严格查处 “老年代步车”等非机动车违反交通法规行驶、非法营运等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4月印发《全市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正在开展专项电动车整治活动,共计查处电动车违法23288起,全力遏制市区道路交通乱象。
三是强化宣传教育。联合宣传、教育等部门,广泛开展宣传,让群众切身了解“老年代步车”等非机动车不按交规驾驶的危害性。结合此次创城活动,加大路面劝导力度,及时纠纷不文明驾驶行为,截至目前,积极劝导43余起。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研究出台低速电动车置换、回购、鼓励报废等制度机制,制定“老年代步车”过渡期管理办法,加速淘汰低速电动车在用产品,强化驾驶资格认定、保险购买、事故预防等工作措施。同时对市区“老年代步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非机动车处罚规定进一步规范,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和劝导力度。
吴忠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8日
(联系人:王占林 联系电话:13995159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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