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小波委员:
您在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62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研究部署。现答复如下:
(一)降低企业金融成本。一是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2021年6月末,全市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709.3亿元,比年初新增39.67亿元。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39.3亿元,比年初新增12.8亿元。二是推动民营企业融资扩面增量。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发放比例,加大“首贷”支持。2021年6月末,全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23.7亿元,同比增长39.4%。拓展“首贷”户43户,金额6208万元。线上融资“融信通”平台成功对接融资 212笔,金额33.7亿元,较年初增加10亿元。普惠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5.2亿元,同比增长12.2%。地方法人机构累计办理延期普惠小微贷款11.7亿元、发放信用贷款7.1亿元,信用贷款余额5.8亿元,是上年同期的5.1倍。三是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费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2021年6月份,全市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59%,较去年同期保持总体稳定。其中,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45%,较去年同期下降0.25个百分点。融资担保综合费率降至0.83。
(二)助力企业纾困脱危。引导银行机构发挥债委会作用,通过下调利率、延长结息周期、联合增信等方式帮扶企业脱困恢复生产,缓释贷款风险。开展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并将结果作为开展机构评级、市场准入、现场检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一是积极落实延期还本付息。积极引导银行落实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2020年以来,吴忠辖区银行业机构实施贷款延期还本付息2084户38.06亿元,其中延期还本1965户37.82亿元,延期付息119户0.24亿元,有力支持了企业纾困和经济秩序恢复。二是加快挂牌上市进程。推动东吴农化股改进程,企业已进入自治区上市企业后备库,正完善股份制改造、财务规范,预计10月底报辅登记。持续加快沃野农牧“新三板”基础层挂牌,预计8月份申报全国股转中心。三是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推动辖区金融机构不断优化信贷机制,提升信贷审批效率,辖区金融机构推出多种专属信贷产品,如农业银行“惠农e贷”、中国银行“宁科贷”、建设银行“商户云贷”、吴忠农商行“银税贷”等产品,进一步增强了信贷支持的针对性和普惠性。
(三)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一是减税政策落实方面。2021年一季度,全市共有1871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共计减免税额3324.69万元;2020年我市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企业有196户,同比增加47.36%;加计扣除金额为52229.04万元,同比增加11835.28万元,增长了29.29%。二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发布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的通知》,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求收费部门不得提高标准,扩大收费服务。开展了涉企收费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经过排查,我市所有收费项目均在各类目录清单范围内,不存在无法律依据且未按规定批准、越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的情况。三是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和涉企收费方面。制定印发了《关于公布吴忠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公布涉企保证金9项,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收取(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
(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落实自治区“稳增长24条”、“创新驱动30条”等政策措施,一对一指导企业争取惠企政策资金支持,最大程度降低企业运行成本。2021年以来,帮助2家企业争取自治区非上市民营企业政策性纾困基金贷款3400万元、14家企业争取自治区“专精特新”项目资金490万元、53家企业纳入自治区2021年优势产业电价补贴支持范围;推荐6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稳增长综合奖补资金、42家企业申报自治区电力需求侧项目资金、27个项目申报2021年自治区工业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21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工业企业融资租赁补贴项目资金、5家企业申报自治区行业领先示范企业、8家企业申报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10家申报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7家企业申报自治区关键技术和产业创新重点任务揭榜攻关项目。二是加快工业转型发展。制定印发《关于实施“四大改造”推进工业转型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成立“四大改造”专项工作组,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政策落实、项目进展、示范推广等工作情况,并纳入全年效能目标考核。组织企业参加全区“四大改造”暨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作观摩推进会,我市在全区五市综合评比中荣获第一名。三是深入实施工业两化融合。制定出台《吴忠市智能制造、创新驱动、工业互联网示范创建三年培育计划(2021-2023年)》,支持企业向“互联网+智能制造”方向发展。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应用,共接入企业251家,遴选红山河食品、新大众机械2家企业开展标识应用场景开发建设,支持金昱元化工、恒丰纺织、伊利、润德枸杞等企业参与应用场景开发建设探索。组织全市339家规上工业企业参与自治区“企业上云”“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线上评估诊断,推荐8家企业申报自治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机器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制定印发《2021年5G通信网络建设计划》,全力加快5G通信网络建设,全市累计建成5G基站711个,其中安装设备并开通运营497个。
(五)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保护力度。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电信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依法从严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实施宽严相济的执法方式,严格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界限。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企业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等界限,杜绝刑罚及刑事相关措施滥用造成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二是依法准确审慎适用强制措施。严格规范司法保全、强制执行等行为,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杜绝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尽量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营造平等保护、清晰透明的市场运行秩序。三是加大涉产权民事、行政错案冤案的甄别纠正工作力度。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涉产权错案冤案纠正工作领导小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再审、申诉案件,依法及时立案审查,经审理原生效裁判确有错误的,及时予以纠正。经查,我市今年没有受理民营企业家申请再审、申诉案件或抗诉的案件。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区、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做好“调、转、增、融”四篇文章,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努力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加有利的发展环境。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方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1+16行动计划”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20条”,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服务环境、金融环境和舆论环境,狠抓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切实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二是全力以赴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继续做好银政企对接服务,实施区别化信贷支持政策,对暂时困难但竞争力较强的企业,积极引导银行不抽货、不压贷、不断贷,为信用良好的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道。按照“一企一策”方式开展直接融资辅导,支持引导企业通过新三板、集合债券、股权交易等各类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全方位、多层次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推进健全民营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完善担保机构的准入制度、资金资助制度、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制度、行业协调和自律制度,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和偿债能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构、企业合法经营等方面的法治宣传工作,营造可预期营商环境。借助新媒体、新技术,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领域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商标、侵犯商标权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联系人:朱振豪 联系电话:0953-2039919
吴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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