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现将市政协五届四次“关于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建议”(第173号)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我市因受资源条件、生活习惯等诸多因素影响,村镇主要以散煤、薪柴直接燃烧取暖为主,已成为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原因。对此,我市高度重视,在每年大气污染工作中均将清洁能源利用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今年以来,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稳步推进清洁取暖。
一、精心安排,高度重视
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切实减少因散煤燃烧而造成的大气污染,市委、市政府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吴党发〔2018〕95号)、《吴忠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吴政发〔2018〕35号)等文件,把深入推进清洁取暖作为大气污染防治一项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在每年工作安排中,也将做好清洁取暖工作进行安排,并加强日常巡查及专项督查。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清洁能源利用宣传力度和科普教育。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活动,在中心广场、社区,村镇等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广泛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引导公民主动参与,提升全民环保意识。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原则,实施利通区36所中小学、54个村部、4个乡镇、12个乡镇卫生院,同心县7个乡镇共4413户清洁取暖改造项目;同心县兴隆乡李堡、黄谷、新生、王团、冯川、王大套村等6村清洁能源炕改造项目;建成1个配煤中心8个配煤点,计划建设配煤点3个,进行洁净煤置换,淘汰城市建成区外燃煤锅炉4台,煤改气/电,进一步扩大农村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坚持以项目带动为龙头,从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积极引导支持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积极争取自治区资金1750多万元,用于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进一步降低用户电代煤、气代煤使用成本。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今年以来,我市在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村民对清洁能源认识不强,且使用成本相对较高,对于清洁能源利用参与度不高。针对存在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提高农民对清洁能源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同时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清洁能源利用建设。多渠道争取国家、自治区项目资金,为农村清洁能源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指正。
联系人:吴 洁 2125853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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