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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答复

吴财函〔2020〕53号

官秀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现有国有资产盘活和利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稳”“六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体现了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效应。为实现政府对现有国有资产管理、盘活和利用,我们主要做好以下的工作: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管理体制。对标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先后制定出台了吴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吴忠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从制度上保障国有资产规范的购置、使用和处置,盘活和使用好国有资产;二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一主管部门一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监督管理体系。2019年,财政部门已按规定权限审核下达资产处置涉及金额4,728.48万元,其中调拨3,045万元,报废资产1,683.33万元。截至2019年底,市本级行政事业资产净值较上年增长8.95%。三是注重综合施策,有效加强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资产管理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不断创新措施完善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处置一律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公开拍卖,实现国有资产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联系人:俞岩中       联系电话:13995158050

 

                             吴忠市财政局

                             2020年9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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