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村周边山寨食品执法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强“山寨”食品问题治理,全面打击生产经营“山寨”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安排部署,组织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山寨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保障能力。
一、基本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23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主体595家,食品经营主体7908家,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4个,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5起,结案11起,收缴罚没款21.4万元,收缴问题食品54公斤,纳入黑名单公示主体8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万余元。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线上线下培训10场次,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27场次,有效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二、整治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周密安排部署。我局高度重视山寨食品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把治理山寨食品市场的乱象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措施,力求取得实效。
(二)明确整治重点,扎实开展工作。以小作坊、小商店、小摊点、小餐馆、小商贩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和集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为重点对象,以保健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产业集中区、农村市场、城乡接合部、医院周边、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重点查处侵权“山寨”食品(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食品假货(假牛肉、假羊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劣质食品(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开展排查治理,及时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隐患。一是开展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隐患排查。重点督促生产企业及小作坊自觉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记录、产品执行标准、出厂检验记录等主体责任制度,对于生产无标签预包装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以及仿冒标识标注、非法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595家,立案查处抽检不合格食品违法案件7起,结案4起,收缴罚没款17万元。二是加大对食品销售环节重点问题监管力度,及时督促食品经营者对销售和库存食品及食品原料定期检查,强化对超过保质期食品的清查力度。加强对食品标签标识的监督检查,监督食品经营者自查购进食品和原料的标签标识。监督散装食品经营者按照有关规定贮存和销售散装食品,对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退市,坚决打击销售“三无”“五毛”“傍名牌”、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与统战、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广电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加强农村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及小餐饮、小摊贩等食品安全治理,督促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检查食品经营主体7908家,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4个,针对存在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起,其中查处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违法案件1起、无证经营违法案件4起,收缴罚没款1.3万元,没收无标签预包装食品54公斤。
(三)加强食品商标保护,严厉打击模仿食品类高知名度商标行为。强化商标专用权保护,依法打击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使用商标、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及严厉打击食品类商标侵权行为,加大商标侵权食品源头追溯力度,对商标侵权食品生产、销售及商标标识印制等环节开展全链条监管。整治期间,立案查处侵犯“剑南春”、洋河“天之蓝”及“舍得”白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3起,结案2起,收缴罚没款3.1万元。
(四)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积极发挥各社区、行政村等基层组织作用,围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质量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警示信息、整治措施及成果,宣传优良品牌、优秀企业、优质产品,引导经营者从合法合规渠道进货,严格落实食品进销货查验责任和义务,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自觉抵制“山寨”、假劣、过期或三无等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者参加线上线下培训10场次,充分运用各类宣传手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27场次。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个别经营户落实索证索票与进货查验制度还不到位;二是部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经营者和群众对“山寨”食品的真假辨识不强;四是农村集市、偏远地区小商店、小餐饮店食品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各类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依法从严查处不合格食品违法案件。三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制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辨别真假的能力,引导消费者从正规渠道购买食品,自觉抵制“山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四是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形成统一、畅通、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也请一如既往地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吴方敏、马菊芳 联系电话:2125462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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