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议案提案 > 政协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吴市监函〔2020〕50号


刘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域内各类饮用水生产企业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桶装饮用水作为城市生活饮用水的补充,越来越受到人民群众的青睐。为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切实加强装饮用水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扰乱装饮用水经营秩序的违法行为,组织在全市开展了桶装饮用水专项整治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已出动执法人员228人次,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销售经营单位216家,其中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8家(停产3家),桶装饮用水生产加工小作坊2家,桶装饮用水经营单位206家,发现问题17个,下发责令改正通知14份,提出监督意见25条。抽检本市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的桶装饮用水7批次,经营单位销售的桶装饮用水28批次,涉及23个品牌,经宁夏国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35批次样品8个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均合格。

二、工作情况

以全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和销售桶装饮用水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对象,严查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

(一)加强生产环节源头监管。按照《饮料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中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要求以及生产加工环境是否符合GB14881《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要求等规定,以规范桶装饮用水生产和取缔无证生产行为为重点,着力解决生产企业制度不健全、不按规范操作、出厂不检验、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做到“七严格”,一是严格检查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性,许可证书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二是严格检查生产源水的检验报告,是否符合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是否对源进行检验检测,并定期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做源水的全项检验检测;三是严格检查回收桶存放场所及洗桶设备是否满足生产需要,清洗设备是否进行及时清洗和消毒;四是严格检查企业是否按要求使用和维护保养粗滤、精滤、杀菌、去离子净化等设施,灌装车间空气清洁度是否达到要求,以及工作人员是否严格执行设备清洗消毒制度;五是严格检查生产必备条件,企业生产工艺、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等是否符合法定必备条件;六是严格检查桶装饮用水是否按要求做到批批出厂检验,生产过程关键控制点是否有记录并执行到位;七是严格检查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落实到位,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履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等职责。整治中,对在去年年底监督抽样中2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生产的3批次产品检验不合格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收缴罚没款2万元,没收桶装饮用水9桶。

(二)加强销售环节监管。进一步加强桶装饮用水流通环节监管,通过“六查”,确保流通环节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一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二查进货查验,看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是否妥善保管进货凭证;三查经营产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和检验证明,是否销售“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销售台账是否记录保存完善;四查产品标识,看产品名称、生产日期、厂名厂址、保质期等标签标注是否规范,是否虚假标示;五查经营现场,看是否存在自行灌装贴牌销售,回收桶、盖保存条件是否卫生,是否使用回收废旧塑料制成的桶和盖;六查运送车辆,看是否使用专用车辆,是否及时清洗消毒。整治中,发现1家销售桶装水经营户未按规定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8家经营户购销票据填写不规范,5家经营户桶装水储存条件不符合要求,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4份,提出监督意见建议25条。

(三)加强生产销售环节桶装水监督抽检所有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小作坊、市场经营的非本企业生产的装饮用水实施全覆盖监督抽检,共抽取样品35批次,其中抽取本市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小作坊生产的桶装饮用水7批次,经营单位销售的桶装饮用水28批次,涉及23个品牌,分别是:甜甜饮用纯净水、塞上康源饮用纯净水、益泉饮用纯净水、滚泉天然饮用水、贺兰山饮用纯净水、塞外雪饮用纯净水、六盘山泉、山湖泉、罗山情饮用纯净水、宁沙泉饮用纯净水、南源饮用纯净水、龙银瑄饮用纯净水、伊脉山泉水、亮晶晶饮用水、宁思源麦饭石过滤水、塞里特瑞饮用天然水、贺之兰水、沙坡情包装饮用水、马万山天然饮用纯净水、灵州大泉包装饮用水、白鸽情包装饮用水、老山泉饮用纯净水、清甘泉饮用纯净水、艺源饮用纯净水,经宁夏国测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35批次样品的浑浊度、耗氧量、亚硝酸盐、余氯(游离氯)、三氯甲烷、溴酸盐、大肠菌群、铜绿假单胞菌等项目进行检验检测,均合格。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社会共治氛围。始终把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作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通过门户网站、宣传动画、指导手册、标语横幅、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对《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新的食品标准、细则等进行宣传,曝光违法违规信息,不合格产品信息。同时,将“食品安全宣传周”、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有机结合,定期发布安全预警、食品安全监管等知识,引导公众提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开展集中宣传12场次,举办各类培训讲座10期,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现场受理咨询5000余人次,发布食品类消费警示1万余条,助力提升食品安全质量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生产环节还存在微生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消毒杀菌条件达不到要求,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到位,灌装车间的空气洁净度达不到要求,包装容器对盖和桶清洗、消毒不到位,操作人员卫生习惯差,进入生产区域尤其是灌装区域前没有进行认真的洗手、鞋靴消毒,易造成人为污染水体等风险。二是在流通环节还存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桶装饮用水储藏条件不符合要求,送水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造成人为污染水体等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保持发证条件的监督检查,开展食品安全质量体系检查、飞行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良好生产行为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点控制(HACCP)等管理标准认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开展桶装饮用水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依法从严查处不合格食品案件。三是继续加强桶装饮用水销售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主体执行进货查验和记录等制度,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也请一如既往地对我局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吴方敏、马菊芳      联系电话:2125462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