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小琴委员、杨晓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度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经济犯罪
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打击非法集资案件专项行动,针对我市非法集资案件的特点,积极部署,主动出击,共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7起,破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刑事拘留4人,逮捕2人,移送起诉案件2起,挽回经济损失2.6万元。
二、积极做好非法集资案件风险排查、处置、稳控工作
组织全市各分县局深入开展农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研判方向准确,发现处置及时,根据摸排非法集资线索,成功化解“老妈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融风险,解散该组织微信群14个,清退入会人员403人。按照公安厅《关于开展金融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风险专项摸底排查工作通知》的要求,我市经侦部门联合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认领辖区企业223家,对辖区43家企业、66家房地产、55家投资咨询、10家典当、4家担保融资、31家小额贷款、22家中介公司、7家合作社开展摸底排查,发现风险隐患2处,通过摸底排查获得线索3条。梳理近三年涉众型经济案件中涉案人员525名,联合有关警种,先后对26名对重点人员落实各项稳控措施,确保全市不发生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事件群体性事件。
按照在市“处非办”的统一部署,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银行等部门,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重点对以下几方面开展排查:
1.未按规定进行登记企业、备案、出资、资金托管,无办公场所、无办公人员或与注册登记不符,违规设立和使用帐外账户;
2.违规、超范围开展吸收和发放资金业务;投资名义违规吸收不特定对象资金业务;
3.未经批准发行、转让股权、股票、基金及其他理财产品;
4.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以及手机短信、APP、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
5.打着“金融创新”旗号,以“消费返利”、“资金互助”、“加盟积分”、“虚拟资产”、“牲畜托管”等名义,没有任何可持续盈利模式的非法集资行为;假借“一带一路”、“共享经济”、“慈善”等名义,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以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群等为主要目标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坚持网上网下立体推进,各分县局建立由“经侦民警+派出所所长+社区民警+社区书记+综治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经济犯罪预防宣传工作群6个。同时,利用“吴忠经侦”、“利通经侦”、“平安青铜峡”等公众号,网络发布警示、提示350余条;吴忠市经侦部门利用“110”宣传日、“315”宣传日及515宣传日共组织开展广场宣传活动6次,印发宣传材料约 3万余份,同时联合银行等部门进社区、农村宣传5次;吴忠市公安局与吴忠市金融办联合制作宣传视频4部,在吴忠市综合频道和吴忠市公共频道全年全天次滚动播放;经侦部门联系市场监管、运管等部门,在我市所有有电子显示屏的宾馆、娱乐场所、超市及我市2.5万辆出租车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掀起打击非法集资案件的宣传攻势,为规范金融市场,净化社会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吴忠市公安局
2019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马学梅 联系电话: 1389553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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