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张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个体诊所监管力度规范个体诊所诊疗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规范个体诊所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卫生健康行业信誉,市卫生健康委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培训管理等有力措施,进一步促进了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为切实维护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综合监管
(一)专项整治力度进一步加大。今年以来,市卫健委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组织开展了吴忠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专项检查、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卫生健康领域治乱暨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等7个专项行动,累计出动卫生监督人员420余人次,车辆110余台次。截至目前,共立案查
处使用非卫技人员开展诊疗活动、医疗废弃物违规处置等问题24件,收缴罚没款7.2万元,全市医疗环境、医疗秩序进一步优化。
(二)日常监督频次进一步加强。为规范医疗机构规范执业,提高诊所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就医安全,2019年,我们结合国家“双随机”抽检任务,切实加强了对个体诊所及村卫生室的日常监督频次。重点就依法执业、处方管理、医疗废弃物处置、静脉给药服务、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活动等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监督检查2轮次,医疗卫生综合监督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检查中,共下达监督意见书143份,并对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使用抗菌药物开展静脉输液活动、未达到配置标准要求开展静脉输液活动的诊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同时,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对各县(市、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督查,重点针对村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民营医院等药品使用环境进行明察暗访,发现个体诊所违法违规行为8起,及时反馈并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建立销号台账逐一进行销号。
(三)行业治乱行动进一步深化。2019年,市、县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结合扫黑除恶行业治乱,加大对各种扰乱医疗服务秩序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截至6月20日,全市共发现无证行医9起,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4起,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30起,未按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1起,其他违反医疗法律法规行为13起,清理违法广告4起。停业整顿2家,罚款30家,累计罚款总额7.39万元。其中,市辖区共立案查处医疗卫生违法案件34件(个体诊所立案查处17件)。同时,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药品使用行业乱象整治活动,对辖区内所有药品使用单位(包括个体诊所)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开展了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截止目前,全市共查处医疗机构使用药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16起,立案16起,已结案7起,收缴罚没款7.45万元。
二、深化管理培训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培训。截至目前,共组织召开提升医疗服务质量、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动员会等各类例会、会议12次,及时学习传达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及各项规定,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配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5期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培训班,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十不准”为重点,集中讲解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提升监管效能。二是对相关医疗机构进行集体约谈学习。受市卫健委委托,市卫生监督所于2019年7月16日组织召开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约谈会,对市辖区依法执业存在问题的17家医疗机构进行集体约谈。约谈会上,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监督科向各医疗机构通报了一起提起公诉的非法经营案,通过以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被约谈医疗机构负责人学习《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并要求17家医疗机构要严格树立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吴忠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田学智 联系电话:0953—212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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