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吴忠市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77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吴忠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医疗废物处置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卫生健康系统高度重视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工作,将其作为加强传染病防控和医院感染控制管理的重点内容,不断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置的监督管理,重点对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等进行监督检查,并不断加大医疗服务中医疗废物、废水处置的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实现了全市医疗废物分类管理、集中转运、统一处置的良好局面。
一、加强综合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全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多措并举,建立了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大了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力度。一是安排部署自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医疗废弃物规范管理
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吴卫计发〔2018〕114号),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要求,积极组织自查,对医疗废物处置环节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二是加大日常监管查处力度。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围绕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包装情况、医疗废物处置内部登记、暂存和处置情况和安全防护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2018年累计对889家医疗机构进行了1045场次监督检查,市卫生监督所在检查中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00余份。2018年查处了40件医疗卫生违法案件,其中查处医疗废弃物处置违法行为案件21起,罚款金额5.2万元。2019年上半年,查处的34件医疗卫生违法案件中,医疗废弃物处置违法行为案件15起,罚款金额3.7万元。三是开展医疗废物(废水)专项整治。市卫健委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并与环保部门沟通联系,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吴卫计发〔2018〕319号),组织专项检查,确保全市各级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制度、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针对医疗废水无害化处理存在隐患的问题,市卫健委组织市卫生监督所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检查期间医疗废水排放不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及个体口腔诊所,均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配备专门的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对医疗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经第三方检测符合排放指标。市卫健委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对利通区内各医疗卫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吴忠市利通区辖区共有医院25家,口腔诊所22家,已安装污水处理设施的医院有24家,口腔诊所有22家,截止今年5月底,检查的18家民营医院、12家乡镇卫生院、23家口腔诊所医疗废物(废水)无害化处置设施已全部配置到位,医疗废水处理进一步规范。
二、严格要求,落实集中收集统一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全市卫生医疗机构全面履行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医疗废物的集中收集、统一处置。目前我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同心县辖区内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均由吴忠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集中回收处理,平均每2天集中回收一次,吴忠市人民医院每天回收一次。盐池县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由盐池县环卫公司集中回收交由宁东管委会相关机构集中处置。各县(市、区)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大部分统一交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集中交医疗废物处置公司回收处理。
针对部分医疗机构不能及时回收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向吴忠市利康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康公司)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吴环监察通发〔2018〕35号),责令其于2018年8月30日前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在2天内到医疗机构收集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积存,避免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染。利康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于2018年8月29日提交了整改报告,通过增加收运频次、添置医疗废物转运箱、与医疗单位建立联动机制等措施进行了整改。
三、加强宣传培训,提高责任意识
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和保洁人员对医疗废物危害的认知,提高各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知识的知晓率,进一步杜绝医疗废物流失,防止疾病传播,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市卫健委组织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学习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等内容,并通过医疗机构例会、市级院感质量控制培训班等方式,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卫生技术人员、后勤管理人员、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处置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医疗废物处置相关知识培训,确保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等过程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同时,邀请检察院检察官、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针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各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法制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法律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
感谢贵委对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吴忠市卫生健康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田学智 联系电话:0953—2122366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