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人民政府:
有关自治区民盟宁夏区委会“关于实施草原稀疏林建设防止我区草原生态系统退化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草原禁牧封育,提高草原保护与恢复能力。自2003年起,自治区党委、政府果断决策,在全国率先实行全区境内草原禁牧封育。这是宁夏草原生态建设史上的一场“革命”,首次以退让的方式谋求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目前,我市草原面积为1290万亩,占自治区草原面积3665万亩的35.2%,占我市国土面积的41.5%。通过禁牧封育,我市累计320万只羊实行了舍饲圈养,草原草群平均高度增高到30cm左右,植被覆盖度由2002年的30%提高到现在的52%,草原植被种类明显增多,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二、大力实施天然草原改良,促进草畜产业良性发展。为加强草原保护与恢复,我市先后实施了退牧还草工程、退化草原补播改良、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建设、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重大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2016年以来,我市补播改良天然草原59.6万亩,全市优质牧草种植面积91万亩。经过多年努力,我市300多万亩沙化草原得到不同程度治理,沙尘天气明显减少,初步实现了区域草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现代设施养殖业稳步发展,探索走出了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双促双赢”的新路。
三、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修复保护,全面提升生态恢复能力。我市作为自治区草原分布重点区域,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风沙灾害多发,生态草原系统十分脆弱。2019年,我市积极争取国家及自治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投资3550万元,在盐池同心实施生态修复面积17.75万亩,主要播撒柠条、沙棘、柽柳等适合本地草原生长的灌木种子,全面修复草原退化严重区域。加强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防治草原鼠害面积12万亩,防治虫害面积26万亩。加大草原保护宣传力度,在草原重点保护区域、人类活动与草原交接处树立保护草原宣传牌和禁牧封育标识牌,全面深入推进我市草原恢复保护和禁牧封育工作,巩固禁牧封育成果。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0日
(联系人:田彦学 联系电话:1399535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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