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消除我区贫困村脱贫短板
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自治区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110号提案)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28号)文件,现将我办配合办理的自治区十一届政协一次会议110号提案“关于消除我区贫困村脱贫短板问题的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要加强扶贫干部的能力培训”建议的落实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切实提高干部思想认识、扶贫政策水平、精准扶贫能力,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2018年3月12日-3月28日,市扶贫办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举办了5期《全市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班》,分5期对市直部门分管领导,区、市、县驻村工作第一书记及队员,重点贫困乡镇分管领导、扶贫专干共计614人进行了专题培训,重点对十九大对脱贫攻坚的新要求,中央和自治区扶贫政策、我市脱贫攻坚的重点政策进行了专题培训。
为进一步提升市直各部门帮扶责任人的精准扶贫政策水平,5月31日-6月7日市委组织部与市扶贫办联合举办的为期6天的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培训班,共对全市102个市直部门(单位)及区属驻吴单位选派的2202名帮扶责任人分11期进行培训。各县(市、区)也分期对各部门(单位)的扶贫干部、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共计1.2万人开展了专题培训,使各级扶贫干部政策水平得到快速提升,进一步提升了精准扶贫能力。
同时,针对非重点贫困县扶贫工作水平不高的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5月30日组织利通区、青铜峡市有关乡镇分管领导、扶贫干部和村支部书记赴盐池县进行了观摩学习,进一步帮助非重点贫困县找准差距、查漏补缺,提高精准扶贫工作水平。为进一步开拓各级扶贫干部眼界,提升我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效,市扶贫办组织部分扶贫干部到河南兰考、山西井冈山等地进行观摩学习,通过对率先脱贫摘帽县区的全方位学习观摩学习,进一步强化扶贫干部工作能力,提升业务员素质,做到心中有数、谋划有方,进一步助推全市脱贫攻坚工作。
(二)关于对“要激活脱贫主体的动力”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试行)》,在贫困村组织以开展以“抵制高价彩礼、倡导婚嫁新风、树立良好家风、共创文明家庭”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和专项治理,逐步在行政村建立红白理事会,充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坚决纠正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培育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二是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自主创业的贫困户给予补助或者贷款支持;贫困户经考核验收按期或者提前实现脱贫的,享受的扶贫优惠政策保持不变;对依靠勤劳致富主动脱贫的贫困户,以产业发展项目资金补助形式给予奖励支持;对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给予奖励并推荐参加各级劳模等先进评选;对脱贫户发放脱贫光荣证书或悬挂脱贫光荣标牌,评选表彰命名“脱贫光荣户”,在群众中树立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增强脱贫荣誉感。对套取产业扶贫资金和金融扶贫资金,不用于发展产业、不按期限归还金融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综合运用教育、行政和法律等有效手段,加大警示约束力度。
(三)关于对“提高脱贫项目的有效性”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大产业扶贫工作力度。今年以来,全市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紧紧围绕脱贫富民这个中心,以强化政策项目为引擎,撬动贫困地区“一主八特”脱贫致富产业发展,培植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增长点。2018年各县(市、区)共计划整合投入脱贫攻坚资金35.4亿元,其中产业培育13.9亿元,投入比例接近过去4年平均水平的2倍(过去4年产业投入平均占整村推进资金的比例为20%,今年为39.3%),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规模、区域布局、组织化程度、生产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制定了《2018年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方案》、《盐同红集中连片贫困区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等指导性文件,科学规划贫困地区“一主八特”产业的发展目标、实现途径和预期效果,明确了红寺堡区以发展葡萄、枸杞、草畜产业,盐池县以发展滩羊、牧草、小杂粮、黄花、中药材产业,同心县以发展肉牛、肉羊、小杂粮、枸杞、中药材、亚麻产业为重点扶贫产业发展模式。配套实施肉牛产业补贴、粮改饲试点、富硒小杂粮生产基地建设等51个续建新建农业产业化项目,重点主抓肉牛产业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等13项重点工作任务,实施富硒产业基地培育等9个建设项目,推动“一村一业”、“一村一品”扶贫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争取自治区农业项目资金3.47亿元,结合实施整村推进和产业扶贫项目,对贫困户发展基础母牛(羊)、葡萄、枸杞、黄花菜、中药材、小杂粮、牧草、产业设施等种养产业,分不同产业项目制定不同扶持政策标准,支持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以落实我市《关于支持加快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杠杆,配套资金2100万元,其中,兑付贫困地区补助资金828.3万元。重点对贫困地区草畜产业、种植业结构调整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种养殖业积极性。2018年上半年,盐同红三县(区)小麦种植面积43.7万亩、玉米60.6万亩、马铃薯36万亩、瓜菜面积达到35万亩、小杂粮83.2万亩、油料13万亩、黄花菜达到6万亩、酿酒葡萄23.7万亩、文冠果 5万亩,新增中药材7.91万亩;肉牛饲养量达到27.2万头 、肉羊饲养量407.1万只、家禽饲养量138.1万只。种植业区域功能、养殖业规模布局更加明确。
二是加大技能培训。推进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常态化,探索建立完善贫困劳动力档案,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人群,按照培训对象意愿和市场需求,因地制宜选择适合当地群众就业增收的工种开展灵活培训,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提高就业率,组织实施好科技扶贫指导员、“三区”人才、科技特派员等相关科技扶贫项目,截止目前,全市完成各类培训7546人。
三是在扶贫项目的审批上,根据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0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加强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实施精准度,避免资金浪费、闲置。
四是关于“将65岁以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范围的建议”。目前国家和自治区都没有出台相关的政策,根据2017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反馈情况,目前我区建档立卡户与农村低保的重合率过低,目前自治区扶贫办和自治区民政厅正在研究制定方案,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覆盖范围。
(四)关于对“改进产业扶持政策落地办法”建议的落实情况。
根据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方案》(宁开办发〔2018〕70号)要求,各县(市、区)目前正在编制脱贫攻坚三年项目库,项目库编报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编报方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在认真分析本村致贫原因、资源禀赋、资源保障和脱贫需求的基础上,提出到村到户项目清单,充分发挥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让群众参与项目库项目的选择。县(市、区)党委、政府根据项目进展、项目效果等情况,及时更新调整相关项目内容。对前期项目库项目达到待建项目库要求的,及时调入待建项目库;待建项目库项目完全具备开工条件的,及时调入在建项目库,并对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建设任务、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进行全方位公示公告,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立项、实施、验收的全过程监督。最大限度发挥各类扶贫项目的成效。
(五)关于对“探索贫困村整体脱贫长效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实施“四个一”带动工程。加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扶持力度,2018年继续巩固提升扶贫示范村22个,巩固提升扶贫龙头企业25加,创建扶贫车纪检32个,规范培育扶贫合作社69个,提升发展致富带头人505人,建成了一批带动贫困户脱贫能力强的特色产业生产、产品加工、
二是发展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落实《吴忠市“空壳村清零2020行动”实施方案》,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村33个、每村200万元发展壮大村级集体资金,市财政安排资金1100万元专门用于开展“空壳村”清零行动,建立土地股份合作农村集体经济改革试点村16个。
三是激活农村资产收益机制。以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土地股份合作社激发农业经营活力,以“三权分置”促进规模经营,以“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互助资金、基金担保增强农业投融资能力,大力开展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转化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共有43个乡镇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511个实行财务公开、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农村集体资金3.46亿元,资源产值20亿元,资源(集体所有农用地)总面积1752万亩;完成了22万农户、434万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家庭承包土地流转8.38万户86.2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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