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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吴忠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答复

吴交发〔2017〕31号

  

李天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规范出租车行为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吴忠市区现有出租汽车客运企业6家,出租汽车1042辆。针对“全面规范出租车行为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强化监督,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一、抓好出租车驾驶员教育培训

(一)抓好出租车驾驶员岗前教育培训。要求出租企业对新进驾驶员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入职教育培训,并做好学习记录。培训结束后,持出租企业开具的培训合格证明和学习记录参加我局组织的出租车驾驶员岗前培训考试,考试合格,方可办理服务监督卡,从事出租客运服务。

(二)抓好出租车驾驶员月度教育培训。市区出租企业按要求每月组织一次以职业道德、交通法规、文明礼仪、安全驾驶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我局设立的行业专管员每月将准时参加,并监督做好考勤,对不参加公司教育培训学习的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三)抓好出租车驾驶员职业道德培训。要求出租企业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等主题教育活动,提升出租车驾驶员职业道德素质。

二、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一)继续认真落实投诉举报受理工作制度,设立专人对群众投诉举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将处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并对车辆所属公司进行通告,做到件件有落实。

(二)落实好出租车月见面制度,重点检查出租车车容、车貌、车内卫生,消防设施等。

(三)要求市区出租车每月对坐垫套换洗不少于四次,为乘客提供良好的乘车环境。

(四)继续深入开展“挂牌评星”活动,将出租车挂牌评星、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等工作与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相结合,重点掌握企业对职工的教育培训、驾驶员经营行为及运营服务质量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五)密切关注电视、吴忠日报、吴忠生活网等新闻媒体,对报道有违反客运经营管理规定,引起负面影响的出租车,组织执法人员深入调查,对情况属实的责令立即改正,同时要求企业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

(六)通过外出稽查等手段,重点对市区出租车辆的车容车貌、车辆及驾驶员证照情况、不使用计价器、组客、乱收费等违章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三、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结合吴忠市“创城”工作,我局将加大对汽车客运站及站前广场周边秩序的监督治理,对一些非法经营聚集点进行不间断的巡查,坚决打击非法经营行为,维护客运市场秩序。

衷心感谢您对吴忠市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28日

 

 

(联系人:郭万慧      联系电话:1816166018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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