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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8号建议答复的函

刘建宁、陈华、贺伟、马小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预包装食品分装销售标签标识内容标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768家,对72家经营单位存在的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现场进行反馈,要求当场整改。针对索证索票不全、散装食品标签不完善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9份,立案查处2起,未发现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涂改、伪造散装食品生产日期,以分装日期代替生产日期等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开展专项检查,规范销售行为。着力构建散装食品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散装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和防范食品安全隐患,切实解决散装食品销售中的突出问题我局把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专项检查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结合起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的通知》,从准入、运输、仓储、销售、标识管理和检查检验6个方面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要求食品销售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散装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确保食品来源合法和质量安全,散装食品贮存销售标签应符合规定,贮存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采取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防污染等措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开展检查中,以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超市、食品小销售店等经营散装食品品种较多的场所为重点区域,以糖果、调味品、坚果、饼干等散装食品为重点品种,本着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规范一处的原则,逐区域、逐市场、逐户进行清理整治,现场督促食品经营整改,排除风险隐患。

(二)强化准入管理,确保源头安全。此次检查对涉及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进行排查摸底登记,审查食品经营单位的许可登记证照要求散装食品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严禁购进无合法来源的散装食品和食品原料,切实做到销售的散装食品供应商证照资质有效票据查验记录一致、食品合格证明齐全,切实把好散装食品原料进货关。

(三)规范运输仓储,确保食品质量。以辖区7家大中型连锁超市、饼干批发店为检查重点,要求经营在运输过程中不得出现混、泄、漏等现象根据食品贮存条件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设施,同时要留存配送车辆相关信息,定期对配送车辆进行消毒。散装食品入库后,经营品种分类分区储存,做好入库登记定期自查,不得存放过期散装食品。

(四)强化销售监管,完善标签管理。一是对散装食品销售人员的管理,要求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将健康证明在证件公示栏进行公示;二是指导食品销售加强散装食品防护措施,对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使用加盖容器或者非敞开式容器盛放,并提供相应的取用工具,避免消费者直接接触;三是规范公示散装食品标签信息,督促经营主体必须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清晰标注食品的相关信息,包括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知识培训。指导食品批发经营单位、大中型超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督促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履责到位,认真做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加强对散装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和销售行为管理。定期开展自查,严格落实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规定,采取有效的防虫、防腐、防污染措施,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引导加强食品安全自律,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强化对散装食品的监督检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立足监管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大对食品经营主体的培训力度,严厉打击散装食品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食品安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8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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