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冬梅、李建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支撑产业园(二期)规划用地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与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利通区工信局、金银滩镇对接并实地踏勘,现就建议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将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二期)纳入“十四五”建设用地计划,2021-2022年将部分土地调为建设用地,缩短项目用地报批时间的建议
特种汽车小镇支撑产业园(二期)用地拟选址位于307县道以南,东至园区道路、南至金廖公路、西至金西路,占地约3500亩。现状地类为设施农用地、乔木林地和未利用地等,不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控规则。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7〕35号)和原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工业项目进区入园有关工作的函》(宁国土资函〔2017〕978号)文件要求,新建工业项目须进区入园,原则上不得向开发区以外供应工业用地,该区域若作为特种汽车小镇支撑产业园(二期)用地,必须纳入工业园区范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号)关于开发区设立、升级和扩区管理等政策要求,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的开发区不超过1家,目前利通区已设立吴忠金积工业园区(包括牛首山产业区、核心区、毛纺织园区三个区块),不含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支撑产业园(二期)。因此,该区域不符合进区入园的要求。对于这一块区域的土地利用,我局将结合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小城镇发展规划,以产业为依据,布局用地规划指标,作为小城镇发展用地。
二、关于通过建立特色小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或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加大对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支持和奖励的建议以及协调自治区政府将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项目,推动快速健康落地的建议
根据协办单位市财政局出具的答复意见,近年来,吴忠市财政非常重视小城镇建设,与市住建局积极鼓励支持各县(市、区)特色小镇发展,通过争取自治区特色小镇、美丽村庄等项目建设资金给予支持。由于市本级财力有限,小城镇建设事权由利通区承担,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积极协调利通区财政局将金银滩镇特种汽车小镇(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配套资金列入利通区本级下一年度预算统筹考虑。
吴忠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19日
(联系人:虎始东联系电话:0953-202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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