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丽媛、马冬梅、王菊萍、马海凤等11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的议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办理,积极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列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4月启动了《关于促进吴忠早茶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立法工作。为确保立法工作顺利开展,市政府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成员的起草工作领导小组,经过深入调研、集中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环节,先后多次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
《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共23条,从立法目的、发展原则、发展思路、资金保障、协调机制、协会作用、主体作用、传承挖掘、创新发展、产业融合、标准化建设、品牌保护、信息化发展、人员培训、分类指导、文化保护、营商环境、纾困帮扶、宣传引导、文明倡导、表彰奖励、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
截至目前,《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已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待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发布实施。
附件:《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送审稿)
吴忠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丁学宝 0953-2037518)
附件:
关于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草案)
(送审稿)
为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餐饮消费需求,持续提升早茶文化地标城市、民族美食文化地标城市的品牌影响力,助力吴忠绿色发展先行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如下决定。
一、促进吴忠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文化传承、融合创新的原则,推动早茶产业特色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增强早茶产业对相关产业的辐射带动力。
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早茶产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区域特色和产业发展态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重点提升利通区、青铜峡市城区早茶产业核心区域,协同推进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早茶产业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扶持早茶产业发展政策措施。
三、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早茶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力度,引导和鼓励更多社会资金进入早茶产业,推动本地特色餐饮行业扩容提质、转型升级。
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早茶产业经营特点的信贷产品,发挥产业融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等担保基金作用,支持早茶经营者创业发展。
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建立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早茶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市、县级人民政府发改、商务、文化旅游、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工信、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早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
五、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协调的功能,搭建行业人才培养、交流合作平台,推动早茶产业标准化建设和品牌培育保护,为早茶经营者提供信用评价和行业评定等服务,促进公平竞争。
市、县级人民政府民政、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并根据有关规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餐饮行业协会开展早茶产业服务引导工作提供必要支持。
六、鼓励早茶经营者引进先进经营管理理念,适应餐饮消费市场需求变化,加强早茶餐饮产品研发创新和品质管控,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操作规范,注重门店环境建设、文化挖掘和氛围营造,提升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引导消费者尊重消费秩序和公共卫生行为规范,为消费者提供诚信、放心、舒心的用餐环境。
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应当加强对早茶门店食品安全、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监管。
七、鼓励行业协会、早茶经营者对牛肉面、八宝茶等主打品种进行改良,向精致化、品质化方向发展。深入挖掘利通区羊杂、青铜峡手工面、盐池荞剁面、同心油炸面点等当地特色品种,抢救失传工艺及产品,传承骨汤熬制、调味料独特配方、手工制作等传统早茶工艺,推动药食兼用食材入餐,拓展本土化早茶品种。
八、鼓励行业协会、早茶经营者借鉴吸收广式、淮扬等地早茶餐饮的先进理念及工艺,推动面点、菜品制作方式及产品创新。适应消费者健康养生需求,改善早茶茶饮方式、品质,为用户提供差异化的早茶产品和舒适化的早茶文化消费体验。
九、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大力发展优质绿色农畜产品,示范推广优质品种和有机生产技术,完善食品质量检测、质量追溯体系,为早茶产业提供安全可靠的食材供给。
推进绿色化、智能化食品加工、保鲜、包装、物流配送基地建设,发展早茶餐饮半成品及成品工厂化生产和便捷化供应,鼓励特色早茶产品通过品牌营销直接进入市场。
在特色餐饮、健康养老、旅游休闲、购物等集聚区配套布局特色早茶店及早茶文化展示体验场所,并纳入吴忠“美食地图”和旅游线路,推动早茶产业与观光休闲、康养服务等产业联动发展,拓展“游在宁夏 吃在吴忠”品牌发展空间。
十、市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早茶产业标准化建设,支持行业协会制定和推广早茶团体标准。有关部门应当为制定和实施早茶标准体系提供业务指导、资金支持。
十一、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宣传推广吴忠早茶公共品牌,鼓励早茶经营者依法注册商标专用权,建立健全吴忠早茶产业品牌、产品工艺和配方等商业秘密的依法保护机制。
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管、商务部门应当支持和指导行业协会注册吴忠早茶集体商标。
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商务、工信部门应当支持早茶经营者入驻电商服务平台,鼓励有条件的早茶经营者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开展网上营销、美食鉴赏、用户互动等服务,发展新兴餐饮业态。
十三、市、县级人民政府教育、人力资源部门应当统筹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加大餐饮职业教育投入,加强餐饮经营管理人员、烹饪技师、服务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早茶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鼓励行业协会整合利用区内外知名餐饮企业、职业技术院校等专业培训资源,为早茶经营主体搭建培训平台,提升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
十四、市、县级人民政府商务部门应当支持行业协会根据各类早茶门店的经营情况,开展分类分级指导管理服务工作。
鼓励支持优秀早茶企业品牌化、连锁化、高端化发展,充分发挥其市场开拓、人才培养、品牌推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早茶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十五、市、县级人民政府文化旅游、商务等部门应当组织挖掘早茶历史文献、民风民俗、典故传说等文化遗产,推动传统历史文化元素植入早茶产业,提升早茶文化内涵。支持文化团体、专业机构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早茶文化研究,创作吴忠早茶文化相关影视、文艺、出版物等文化产品,讲好吴忠早茶故事,厚植吴忠早茶文化根基。加强早茶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工作。
十六、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支持举办各类美食节会,办好每年一届的吴忠早茶文化节系列活动,推进地区间早茶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提升吴忠早茶文化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
十七、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早茶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维护早茶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公民、法人公平参与早茶产业创业创新。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时排查、动态整治早茶产业全链条食品安全、餐饮品质、服务质量以及影响消费的停车难等方面突出问题,持续提升早茶产业发展环境。
消费者协会、餐饮行业协会及时处置早茶餐饮消费者投诉举报,督促早茶经营者快速妥善解决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十八、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制定扶持政策,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造成普遍性经营困难的早茶经营者,依法采取救助补偿、减免等纾困帮扶措施,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十九、市、县级宣传文化部门应当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介资源,引导、监督、促进早茶产业健康发展。加强早茶文化宣传推广,提升早茶文化传播能力。
鼓励早茶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开展体验式、互动式早茶产品、制作工艺等宣传展示。
二十、倡导文明健康的早茶饮食风尚。鼓励早茶经营者推广小份餐、半份菜等适量餐食,倡导按需点餐、营养配餐、光盘消费。鼓励早茶经营者联合爱心团体和人士,面向环卫工人、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特定群体提供爱心早茶。
二十一、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早茶产业发展,共同创造“我为早茶产业做贡献”的社会环境。
鼓励全社会涵养对外来消费者礼让、包容的城市文明,为早茶文化健康持续发展创造友好人文环境。
二十二、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在早茶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十三、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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