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立冬、闫浩、郭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区部分路段增设红绿灯减速带和交通限速设施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实施交通标志牌建设及增设车辆测速监控设备工程,截至目前,政府周边道路标志牌已安装完毕,共新增安装标志牌18块(其中圆φ2000px限速40km标牌9块、圆φ2000px禁停标牌9块、3分钟违停提示标志牌1块),测速监控已安装调试正常投入使用,投入资金23387元。
二是深入开展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在国省道与乡村道路入口处安装减速带20余处。在国道344线、省道103线、县道307线、金五公路、东旺街建设区间测速5段并安装测速标志牌。
三是将国道344线板桥乙炔厂门口路段车辆测速卡口整体迁移至板桥乡政府路段处建设安装,投入资金22263元。目前,车辆测速电子设备迁移安装已完成,本周设备调试完毕后开通使用。利宁南街与秦渠路交汇处,高闸镇马家湖候桥头等路口车辆、行人通行频繁,长期未安装信号灯,需要专业论证后落实减速措施。
吴忠市公安局
2021年9月28日
(联系人:王占林 联系电话:13995159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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