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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吴忠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答复

吴财函〔2020〕51号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马冬梅、纳振东、包钢、濮传勇、闫秀英、刘梅花代表在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吴忠市妇幼保健院尽快投入使用的建议》(第13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吴忠市妇幼保健院项目综合楼于2015年11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0322.33平方米,概算资金6193.96万元,目前正进行综合楼主体楼室内装修和附属设施工程,截至8月底已落实资金5600万元(中央投资1100万元,2015年重点公益性建设投资1000万元,2017年新增债1000万元,2018年新增债500万元,2019年新增债1000万元,2020年新增债500万元,特别国债500万元)。

今后我们将积极筹措资金,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会同卫生健康委和妇幼保健院积极争取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尽快解决缺口资金。

(联系人:马明霞        联系电话:0953-2038461)

 

吴忠市财政局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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