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吴忠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问题一 我注意到昨天杨红青的案子已经二审宣判了,请马良院长具体介绍一下案件的审理情况?
杨红青等3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罪一案
基本案情:杨红青及其组织成员,多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为谋取非法经济利益,开设赌场。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多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数亿元,且尚有2.069亿元未予归还。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获利1050万余元。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拦截、辱骂、恐吓、滋扰、纠缠他人,致三人轻微伤、三人轻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及敲诈勒索犯罪,价值5460万余元。以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财产,作案5起,交易数额3300万余元。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虚假诉讼作案7起,非法占有他人财物39.4万余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17万元,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7万元。隐匿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涉及金额4.18亿余元。
被告人杨红青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其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结构稳定,有明确的层级和职责分工。长期盘踞在吴忠地区,利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壮大其经济实力,并不断扩大组织规模,成立了一批空壳公司以骗取银行贷款,实施高利转贷和高利放贷犯罪。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围绕高利放贷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利用组织的势力及恶名,不断吞噬、侵占被害人的财产,严重破坏了吴忠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在吴忠地区乃至周边恶名远播,影响极为恶劣。
盐池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案主犯杨红青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王淑霞(杨红青老婆)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团伙骨干成员徐彦武、严怀玉、韩新平、吴建宁、马宁二十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三年至两年不等的剥夺政治权利,并处人民币二十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的罚金。主要成员严金礼、王忠华、田金柱、邓凯龙、郭平、王雅宁、张自银、莫韶生、罗宏亮、杨方晓、杨红明、李建军、杨勇被判处十七年六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十七万二千元至一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余成员被判处四年十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对部分被告人并处人民币两万元至五千元不等的罚金
宣判后,被告人杨红青等25人不服,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经吴忠中院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最新发布: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法院依法判处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财产最多,组织化程度最高,犯罪时间持续最长的涉黑案件。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实行公司化管理,组织成员内部有明确的层级分工,组织成员就各自承担的职责直接对“黑老大”杨红青负责,其成员均领取固定工资。组织内成员汇报“工作”,必须遵循等级制度,由低到高逐级进行汇报,严令禁止越级汇报。组织内部开会、吃饭均明确座次,并制定了严格的保密制度,所有组织成员手机必须24小时保持开机状态,领导打电话必须接听,是典型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杨红青及其犯罪团伙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吴忠及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秩序,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一二审法院受理该案后,依法为未聘请律师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充分保障被告人权利和律师权利,共制作庭审笔录4000多页,最后撰写的判决书长达1000余页。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审判,有力打击了盘踞利通区数年,长期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扫除并震慑了不法分子,净化了社会环境,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切实有效地保障社会安定有序。
问题二:结合正在进行的村(社区)“两委”换届,如何进一步健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常治提供坚强保证?
这次换届是村(社区)“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乡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我们加强市县乡联动,成立593个换届工作指导组,全程督导指导497个行政村换届工作,经过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联审联查、组织考察、预备人选公示等环节,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2555名,近期将组织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下一步,市委组织部将坚持责任不变、措施不减、力度不降,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制,推动村“两委”换届与巩固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紧密结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坚持政治标准。严格落实县级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把好质量关口,深入、全面地开展人选考察工作,确保村“两委”班子的结构结构得到优化。换届后,每个村“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成员,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实现村“两委”成员年龄、学历“一降一升”。要提升能力素质。有计划地组织新一届村“两委”成员参加集中培训学习,分类举办乡镇党委书记、组织委员培训班,大力提升乡村党组织抓农村基层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引领农村基层组织强起来、动起来,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坚强战斗堡垒作用。要建立长效机制。抓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16条意见”,抓实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总结推广72个示范点创建成效和经验,完善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制度机制。从严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加强领导和管理宗教事务暂行办法,坚持把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把持基层组织等内容纳入市县乡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分层级建立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四个清单”,倒逼各级党组织书记将扫黑除恶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
问题三 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开展“六清”行动突出的做法和成效有哪些? 检察机关是在强化检监衔接,办理“保护伞”案件方面有哪些突出做法和成效?
一是建立台账,明确办案期限。二是实行领导包案,推动挂牌督办案件办理。涉黑案件由市院检察长包案,涉恶案件由市级院分管领导和刑检部门正职包案,确保了每个案件都有包案领导、压实责任。三是统筹办案力量,组建公诉专案组。对普进科涉黑案、马丰鋆涉黑案在全市范围内抽调业务骨干组成6人专案组,确保了该案顺利提起公诉。四是发挥会商机制作用,确保办理案件质量。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对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和市级检察院对所有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共同会商研究解决案件办理的难点争议点,指导各院做好补充侦查、审查起诉、庭审指控全过程工作,在侦查终结、提起公诉等关键诉讼节点,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统一认识,保证案件不“带病”起诉,提升打击合力。五是克服疫情影响,确保案件诉讼进程正常进行。因时制宜调整工作方法,破解提审、退侦、送达法律文书、权利义务告知、案件会商等难题,采用视频讯问会商和代为送达法律文书等方式,确保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和诉讼程序的规范合法。疫情期间,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件106人,6月前全市在审查起诉环节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已审结,全面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六是调配办案人员,积极应对上诉案件办理。抽出市院一、二、三部优秀员额检察官办理二审上诉案件,配合法院高质高效做好阅卷出庭准备工作,力争在期限内完成案件审理清结任务。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恶“保护伞”案件5件9人,已生效判决5件9人。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坚持“破网打伞”与惩治黑恶犯罪同步推进,强化对“保护伞”罪名和情节法律适用分析,依法提起公诉,确保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一是强化提前介入职能,提高移送起诉案件质量。对自治区监委、市监委集中移送的备受社会关注的4起“保护伞”案件均实质化提前介入,就补充完善证据通过《关于提前介入案件意见函》补充完善相关证据,为案件顺利批捕和起诉打下基础。二是充分发挥会商职能,消除分歧意见。对监委移送起诉的“保护伞”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审查,就事实罪名和量刑情节以及是否认定“保护伞”、由市院牵头与监委充分沟通,争取在诉前解决所有问题,为案件顺利起诉判决打下基础。三是优化办案团队,提高办案效率。根据犯罪嫌疑人职务等情况,市院统一调配办案资源,坚持异地办理案件,加快办案进度,减少延期退侦,力促认罪认罚,4起案件均适用认罪认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提起公诉,认真准备庭审预案,保证了庭审的良好效果。
问题四 请问,公安机关三年扫黑除恶斗争中取得了哪些治安效果,专项斗争结束后公安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有什么打算和举措?
这个问题刚才谢书记发言中涉及到了,“三年来,吴忠市社会治安明显好转,全市人民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在刚完成的2020年安全感网络调查中,我市位居五市第一。”这些都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治安取得的效果。
从公安局的角度看,我们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全警动员、全员参与,指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通过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我市情况看,出现了这样几个方面的明显变化:一是发生在社会面的严重暴力犯罪明显减少,打架斗殴类警情同比下降35%;二是每年可防性命案发案数大幅减少,命案发生率较同期下降27%;三是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案件明显减少,社会风气得到全面净化;四是过去经常发生的堵路挡工等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五是非法聚众上访、围堵基层政府的群体事件明显减少。这些变化就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来的社会效果。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收官之年、决胜之年,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全力以赴攻坚专项斗争决战决胜。
一是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常态化开展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再强措施、再加力度、再鼓干劲,持续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收集,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全力挤压黑恶犯罪空间,建立健全顺畅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政治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二是持续加强沟通协作,稳固打击。常态化运行与纪委监委协同办案、与检察院案件会商、与有关行业监管部门协作配合等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公安机关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配合,加大乱点乱象治理力度,在打防并举、标本兼治上下真功夫、细功夫;聚焦容易滋生黑恶势力、黄赌毒违法犯罪和行业乱象的风险点、关键点,在打击整治的同时探索建立风险防控、预防化解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顺畅的社会治理体系。确保取得实效、长效。
三是持续完善规章制度,推进长效常治。传承好、实践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眼扫黑除恶长效常治,全面梳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建立的各项制度机制,深入研究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短板问题,结合本地实际,科学施策,精准发力,建立符合新形势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的各类机制,深化推进“六建”工作,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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