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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政策出台新闻发布材料

  “关于出台房地产市场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一、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近几年,受全国经济和房地产业大形势的影响,我市房地产业出现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呈现出投资下降、项目减少、税收下滑、销售低迷等问题,直接影响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为有效应对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2014年年底开始,由市住建局组织,对全市房地产业发展从规划管理、土地利用、房屋建设经营使用、房屋销售、企业管理等方面开展了调研,形成了有数据分析、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今年3月份,市政协副主席杨少清带领部分委员和企业负责人,深入各县(市、区)、有关企业,对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提出了很有针对性、操作性的。

  综合市政协、住建局对房地产市场发展的调研报告和市政协提出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7条建议,为推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由市住建局牵头起草《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我们紧密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充分吸纳住建部、住建厅先后多次召开的房地产会议精神,充分参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区内外其它城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经验做法。初稿形成后,先后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房地产企业意见建议,市政府分管领导先后三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修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也专门听取汇报,进行指导、审定,提出很多前瞻性、针对性的宝贵意见。我们充分吸纳各位领导和相关部门、房地产企业意见建议后,经多次修改完善,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审定后,出台印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该项政策的出台,对新形势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为防范房地产市场潜在风险提供了对策措施;二是为调整开发土地用途提供了政策支持;三是为居民购房特别是农民购房提供了政策优惠;四是为商品房和保障房融合发展打通通道;五是为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方向和思路。

  二、主要内容

  一是科学规划开发总量。新建房地产项目销售面积达不到可售总面积50%的不再审批新的开发楼盘对存在风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予审批。二是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取消新建商品住房 “9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70%以上限制规定。三是调整开发土地用途。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转型利用。四是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五是打通商品房与保障房通道。政府通过收储、采购保障房,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六是给予居民住房消费税费优惠。个人购买2年(含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且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不含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七是鼓励居民合理住房消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八是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贷款比例提高至购房总价款的80%。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棚改居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差额部分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买吴忠市区内商品住房时,执行吴忠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时,公积金贷款不足部分由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补足。九是鼓励农村居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凡在我市利通区滨河新区(东至京藏高速公路、西至滨河大道、南至秦渠、北至滨河大道)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性商品住房(不含别墅、商铺及企事业单位自建房)的农村居民和农民工,凭备案合同、契税证明,政府给予180/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给予购房者同等数额的优惠。十是支持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有资信实力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可通过兼并、重组、收购等方式,开展规模化开发和集团化运作,形成竞争力强的企业集团。本政策措施自20166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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