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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吴党办发〔2021〕12号




吴忠市委办公室

关于做好全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吴党办发202112



各县(市、区)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工(农)业园区党工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124号)精神,自治区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以自治区党委名义表彰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做好全区“两优一先”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党委表彰数量和推荐条件

(一)表彰数量:

1、表彰全区优秀共产党员150名;

2、表彰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

3、表彰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150个。

(二)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

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带头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业绩显著,成绩突出,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赞誉。

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推荐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向基层和生产、工作一线党员倾斜;推荐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注意向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方适当倾斜。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纳入推荐范围;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推荐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获得“共和国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八一勋章”的人员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办法

(一)逐级推荐。各县(市、区)党委、市直机关工委、各工(农)业园区党工委按照市委分配的名额(见附1,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方式,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进行推荐,逐级研究提出拟推荐对象。各推荐单位在确保推荐对象政治标准和先进性的同时,要进一步扩大视野,注重从宏观层面统筹考虑拟推荐对象的领域代表性,同时注意推荐现在离岗但曾经作出过突出贡献的老同志。“两优”推荐工作要与“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对象摸底工作衔接。

(二)考察和征求意见。各推荐单位对拟推荐的表彰对象要进行深入考察,同时征求纪委监委、巡察、政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法院、检察院、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同时征求审计部门意见,推荐对象为企业及负责人的同时征求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统战、工商联等部门意见(对国有企业及负责人,不征求统战部和工商联意见),推荐对象为社会组织及负责人的同时征求民政部门及其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各推荐单位在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对象之前,先就结构、分布等情况与市委组织部进行沟通。

(三)研究上报。各推荐单位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正式推荐对象,对拟推荐对象公示5个工作日后,于2021416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工作情况报告和全区“两优一先”推荐对象推荐和审批表(见附件2)、汇总表(见附件3,按优秀程度依次排序)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委组织部。

(四)审核把关和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将通过征求意见、集中考察、综合研判等形式,对上报的全区“两优一先”推荐对象进行审核,并提请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全区“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对象,在全市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影响推荐表彰情形的,统一报自治区“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推荐工作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政治标准,坚持功绩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党内法规规定的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坚持“谁推荐、谁负责”,切实发挥党(工)委领导和把关作用,凡是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推荐。要全面考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以实际贡献作为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充分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要加强宣传引导,把推荐过程变成发现典型、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过程。要严肃工作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受理核查群众举报。对未按规定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推荐对象资格;对在推荐工作中有失职渎职以及弄虚作假、谋取私利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联系人:杨楠楠 2037637 2039149(传真)

附件:1、全区优秀共产党员、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

全区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全区优秀

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全区先进基层党组

织推荐和审批表

3、推荐全区优秀共产党员汇总表、推荐全区优秀

党务工作者汇总表、推荐全区先进基层党组

织汇总表



                  中共吴忠市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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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953-203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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