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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6年林业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016年,吴忠市林业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凝聚和动员各方面力量,大力实施造林增绿、禁牧还绿、产业兴绿改造提升工程,依托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等国家重点林业项目,全力推进“美丽吴忠”建设,全市林业工作总体呈现平稳快速发展态势。

一、营造林年度目标任务超额完成。2016年自治区绿化委员会下达我市营造林面积22.0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面积12.05万亩,封山(沙)育林面积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4.06%。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造林23.5万亩,占全年计划任务的106.6%。其中:完成营造林面积13.5万亩,封山育林面积10万亩。完成生态移民迁出区修复面积5.69万亩,占年度计划任务的100%。森林覆盖率达到15.5%。

二、市区城市园林绿化成效明显。按照“建管并重,量质并举,建改结合,全面提升”的工作思路,全力推进市区城市园林绿化。截至目前,市区共建设完成绿地面积1138.2亩,其中:新增面积119.1亩,改造提升面积1019.1亩。一是完成3条新建道路的行道树栽植工作,完成绿化面积7.3亩,共栽植苗木1213株。二是完成9处空地绿化建设任务,绿化面积111.8亩,清理垃圾、种植土回填6.8万方,安装节灌6096米,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9.8万株,苗木成活率平均达到95%以上。三是完成滨河市民休闲森林公园2016年度建设任务,共实施完成公园2处景观入口设置,5处停车场、3处休闲健身小广场铺装,6处廊架、72套标示标牌安装等工作。四是实施完成市行政中心大院绿化任务,绿化改造面积19.1亩,栽植各类绿化苗木1.5万株,种植地被植物9592平方米。到年底,市区城市绿地总面积将达到3.62万亩,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保持在40%、41%和20平方米。

三、特色经济林稳步发展。围绕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发展总体部署,不断推进苹果、红枣、枸杞、油用牡丹及其他特色经济林产业上规模、提质量、增效益,不断提升林业产业效益,促进农民增产增收。2016年,全市共完成经济林种植面积7.5万亩。其中:苹果0.56万亩,红枣0.21万亩,枸杞2万亩,酿酒葡萄1.25万亩,油用牡丹1.74万亩,其他1.74万亩。

四、酿酒葡萄产业加快推进。重点打造红寺堡区肖家窑中拉美共同体葡萄酒庄集群示范区、青铜峡市鸽子山中法葡萄酒庄集群示范区两个示范区建设。年初市政府下达酿酒葡萄种植面积1.2万亩,实际完成1.25万亩,全市酿酒葡萄种植面积达到21.1万亩。其中红寺堡区10.6亩,青铜峡市10.5亩。全市建成投产酒庄、酒厂达30家(其中:酒庄22家、酒厂8家),2016年已建成酒庄8家,正在建设酒庄13家。同时,积极配合市商务局推进“优质特色产品挺进大中城市”战略,在北京、大连、厦门等一、二线城市开设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6家,年底将建成15家。御马、禹皇等企业已在西安、福州等地开设葡萄酒营销店40余家,销售葡萄酒0.57万吨,销售额达1.55亿元。今年我局组织全市葡萄酒企业参加了马拉松葡萄酒品鉴会、第五届贺兰山东麓国际葡萄酒博览会、第五届中国贵阳国际酒类博览会、第23届杨凌农交会西部林果产业专题展等,计划在11月9日至14日在上海、宁波召开葡萄酒推介会

五、森林资源管理扎实有效。加强林业病虫害疫情预测预报,定期开展化学防治,苗木产地检疫率达100%,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所有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广泛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排查治理各类火灾隐患,稳妥处理青铜峡库区湿地森林火灾事故,实现了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加强林业执法巡查,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共接处警89起,处理涉案人员37人次。严格落实林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今年以来,办理各类林业行政许可事项183起,办结率100%。加强封山禁牧工作,不断巩固林业生态建设成果

六、林业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以项目为依托,全面加强吴忠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积极与市编办对接协调,根据市编办《关于设立宁夏吴忠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的通知》(吴编办 [2016]3号)精神,成立了宁夏吴忠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积极争取湿地保护项目,全方位加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建设、湿地自然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和疫源疫病监测及科学研究。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推荐重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的函》(林湿函〔2015〕1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向自治区林业厅申报了全国重点建设国家湿地公园,并征得自治区林业厅的同意,已上报国家林业局,现等待国家林业局的批复。二是积极推进集体林权改革,激发现代林业发展活力。深入各县(市、区)、各相关企业、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经营大户,开展了林权流转交易情况摸底调查和前期调研,起草了《关于加强全市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近期已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全市先后发展苹果、葡萄、枸杞、红枣等各类林业专业合作社(协会)232个,参与农户约4.1万户,发展各类农家乐、生态旅游、生态餐厅近80家,累计完成林权抵押贷款7200万元。三是扎实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湿地产权确权工作是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6年的重要任务之一,国家林业局决定在甘肃、宁夏两省(区)先行试点,吴忠市被自治区政府确定为宁夏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的唯一试点市,6月3日宁夏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动员会在我市召开,全面启动了我市全面开展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吴忠实际制定了《吴忠市湿地产权确权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外业勘界和内业湿地资源所有权、用益物权确认等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各新闻媒体对湿地产权确权工作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本次确权工作在5个县市区的43个乡镇、5个农(林)场、2个自然保护区和1个国家湿地公园开展,涉及324个行政村,前期踏察了432个湿地斑块,总面积51588公顷,经过实地勘察,最终确权登记湿地斑块391个,共47839公顷。截至目前,各项试点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准备迎接自治区林业厅和国家林业局的检查验收。四是守好“红线”,加快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结合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的通知》(林资发〔2016〕57号),及时对接国土、农牧等部门理清林地、国有未利用荒地、草原、滩涂等土地界限,调整林地、草原、农田、湿地等土地重叠的面积,做到林地、土地、草原等各地类“一张图”规划,确保在林地管理上不错位、不缺位。五是启动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国有林场经营管护机制。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涉及利通区吴忠林场,红寺堡区北海林场,青铜峡市种苗场、树新林场,盐池县旱地沙生灌木园、城郊林场,同心县生态林场等七个林场,积极开展各县(市、区)国有林场改革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国有林场改革。截至目前,利通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获得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审核批复;同心县、青铜峡市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已报自治区审核待批复。盐池县、利通区国有林场经营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修改完善,同心县、红寺堡区、青铜峡市国有林场经营方案正在编制中。除同心县中心林场确定为县林业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核定暂未确定外,其余林场均核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也已全部确定。六是建章立制,逐步完善自然资源保护制度体系。以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为契机,在摸清全市湿地自然资源的基础上,起草完成《吴忠市湿地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等要求,我局组织人员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制度的前期调研工作,起草完成了《吴忠市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此两项制度在广泛征求各县(市、区)林业部门和相关单位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近期已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定后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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