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指令,利通区金银滩镇群众报称有一只猫头鹰(学名为纵纹腹小鸮)需救助,要求出警。接警后,市园林局立即行动,森林公安分局带班领导及时电话联系报警人询问相关情况,在确定需救助野生动物具体位置及相关情况后,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报称需救助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纵纹腹小鸮(幼鸟),该保护动物主要以鼠类为食,既保护了农作物,也消灭了疫原动物,是益鸟,应予以保护。因该鸟目前幼小体弱暂无独立生存能力,处警民警随即联系辖区一特禽养殖场对其寄养救助,并将持续关注其成长状况,待羽翼丰满后择日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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