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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吴环表审〔2017〕4号

 吴忠金积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关于审批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位于吴忠市金积工业园区造纸循环经济区污水处理厂。本项目为提标改造工程,总投资为1400万元,全部用于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对集水池、初沉池、厌氧单元、好氧生化单元、深度处理单元和污泥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将处理规模由46000m3/d改造为10000m3/d,二期工程在一期排水水质基础上增加过滤单元和消毒单元处理设施,对一期出水进一步处理,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二、由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宁夏昊盛纸业有限公司中段水深度处理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完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评价结论总体明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投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可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基本依据。

三、项目施工、运营期间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施工期要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采取防尘、降噪措施,严禁夜间(22000600)、午间(12301400)施工,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尘围挡。

(二)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填料由企业更换时回收处理,严禁随意堆放、填埋,产生的污泥经压滤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送中科国通污泥处置厂处理。

(三)项目经改造后出水水质需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运营期应加强生产管理,确保出水持续达标。

(四)项目处理尾水最终进入清水沟,应在水务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五)按照报告表要求做好其他环境管理工作。

四、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或污染防治、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时,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必须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用。

六、本项目的日常现场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吴忠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吴忠市环境保护局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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