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根据吴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政规发〔2020〕5号)和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关于印发<全区运输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指导意见>的通知》(宁交综执发〔2021〕54号)文件精神,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做好2024年度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决策部署,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在交通运输领域,需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同时,实行抽查事项清单管理,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效能,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信用支撑,切实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必严,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有序进行。
(二)公正高效。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三、主要任务
(一)明确随机抽查事项
1.制定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事项目录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交通运输系统“权力清单”,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附件1),明确抽查事项的名称、对象、类别、方式、检查主体、检查依据等内容。
2.实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情况,及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监管事项合法、齐全。
3.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通过相关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1.建立健全抽查对象信息库和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库。根据监管职责,对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明确“双随机”抽查方式。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在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统一使用自治区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
(三)规范随机抽查程序
1.制定随机抽查计划。按照年度工作部署,以安全生产检查、“春运”等重大节前检查以及社会公众投诉较多等关键领域为重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两客一危”企业、农村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水路运输企业等领域,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附件2)。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两客一危”企业、农村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城市公交企业、出租车企业、普通货物运输企业(20辆及以上)、二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企业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3次;对存在社会关注度高、隐患多、信用差,及投诉举报多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应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3.严格组织实施抽查。执法支队要依法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抽查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执法责任制度。用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设备,如实记录抽查情况。一经发现市场主体存在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并处理。
4.建立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制度。建议完善抽查结果异议复核机制,以保障市场主体的知情权和申诉权。执法支队应该遵循“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记录于检查对象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信用中国(宁夏)网、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公示栏等方式进行公示,做到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并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抽查结果运用
1.建立惩戒机制。要强化日常抽查结果的运用,结合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对有违法违规情形的市场主体,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将相应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体系,及时在“信用宁夏”等相关平台录入和公示。
2.加强后续跟踪。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确需整改的市场主体,在随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进一步跟踪其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业标准,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对逾期拒绝整改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执法支队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对各业务科室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动员和协调安排,提高检查水平,将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执法支队各业务科室和行政执法人员要根据本“实施细则”要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不断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三)坚守廉洁纪律。检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接受检查对象的宴请、收受红包等,不得借检查之机牟取私利。保持严细实工作作风,不得要求企业召开见面会,尽量不听汇报,不得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附件:1.2024年度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年度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2024年度吴忠市交通运输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4.2024年度吴忠市交通运输领域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吴忠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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