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应急管理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吴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吴政办发〔2017〕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工(农)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吴有关单位:

7月7日以来,全市大部地区出现持续高温天气。11日,全市各县(市、区)最高气象温均超过38℃,其中11日14时51分,利通区最高气温达到40.1℃,是1959年建站以来的最高,青铜峡市、盐池县也超过历史极值。11日15:25,市气象局发布了高温红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0天我市受大陆暖高压控制,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此次高温天气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对我市公众生活和安全生产将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按照《吴忠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有关规定和市气象局会商建议,决定于7月11日17:00启动吴忠市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高温天气对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带来的安全隐患,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加强对企业和室外作业现场防暑降温措施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用电、用气正常供应。

二、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责,积极配合,尽快形成应急响应合力。市气象局要切实承担起职责,加大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号,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电力部门要落实高温期间电力调度及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用户用电;住建、水务等部门要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建筑、户外施工单位要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停止作业;卫生和计生部门要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安监部门要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协调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三、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在岗带班工作制度,及时收集、研判、报告信息,跟进续报进展情况。一旦发生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吴忠市电子政务服务中心
网站标识码:6403000012 
宁ICP备15001126号 
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058号
吴忠市政府网站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953-2037701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