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乡村振兴局:
你局上报的《关于拨付吴忠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请示》(同乡振发〔2021〕68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拨付支持同心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00万元。请严格按照《自治区财政厅 乡村振兴局 发改委 民委 农业农村厅 草原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财(农)发〔2021〕268号)和上报的《同心县下马关镇窖坑子村现代农业田间配套项目实施方案》执行,做到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吴忠市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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