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材料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委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权责清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紧跟法律修订、职能调整和《自治区编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宁卫计发[2017]277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印发的<关于做好自治区卫生计生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第一批)>修订工作的通知》(宁卫计办发[2018]473号)精神,对市卫生健康委(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权责清单及时调整完善。二是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审批工作协作机制,在医疗机构审批和母婴保健技术人员资格认定上,实现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妇产科医师执业证书与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两证合一”。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或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许可的情况。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时限。所有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办理时限基础上全部进行大幅度压缩,压缩率达50%;对所有进入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申请条件、办理依据、审批流程重新进行了梳理,最终保留政务服务事项64项,并已全部录入宁夏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系统,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办事。四是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订《卫生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一次性告知企业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对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有关材料的企业,当场办理审批,核发许可证;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资,不含外商独资)、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医师执业注册3项优化准入流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理,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积极参与立法活动。积极主动参与市政府立法活动,认真研究市政府发来的征求意见函,提出意见建议。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吴政办发〔2017〕90号),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经集体讨论后,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统一备案。三是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吴政办发〔2018〕61号)要求,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部门及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职责范围内实施的证明事项,逐项提出了取消或者保留的意见建议,并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做出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四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在原有各项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征求和采纳各科室的意见和建议,对《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会议制度》等7项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和修订。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建立科学民主的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务会议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项目建设、人事任免、设备采购、基建项目等重大事项研究决策机制,工作实施中采取了调查研究、论证、召开会议、征求意见、集体研究确定的流程,同时,委纪委定期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和评估。二是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原则,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的统一。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四项制度”。建立了《吴忠市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监督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吴忠市卫生健康监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抽查。将日常监督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建立了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制定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吴忠政府网站进行公示。三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联合市场监督、公安等部门先后开展了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专项整治、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打击非法行医百日整治等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对无证经营、违规经营的“黑诊所”“黑美容”等地下黑医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整治,对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2019年1至10月,全市医疗卫生案件95件,警告19件,罚款81件,罚款15.68万元,其中查处使用非卫技人员37件,医疗废弃物处置案件25件,违反消毒管理办法案件17件,违反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案件9件,超范围执业3件,实验室生物安全案件3件,出具虚假医学证明1件,违反处方管理规定1件。查处无证行医案件42件,罚款18.9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3039元,没收药品器械19件(箱)价值8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四是综合执法能力全面提升。案卷质量全面提升。按照《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市检察院案卷规范标准,加强案卷规范管理和评查力度,做到案件定性准确、法律法规使用准确、处罚文书书写规范,并做到了一案一卷、专人负责、归档及时。人员培训全面提升,实现卫生监督员培训全覆盖,圆满完成培训任务。吴忠市卫生监督所荣获“2018年度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办案先进单位奖”。五是自由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准确行使自由裁量权。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已在宁夏政务服务、吴忠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明确监督范围和流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等权力集中的科室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程序办事,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运行。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机关工作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内部和层级之间的监督。三是完善监督方式。对收到的建议、提案积极回复,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截至目前,我委未发生任何行政诉讼案件,不存在出庭应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及时反馈落实人民法院司法建议等情况。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责任追究制度、纠纷排查等工作制度。深入排查并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隐患,及时梳理不稳定因素,建立预防控制机制。二是与吴忠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工作联席制度,积极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三是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院内调解、行政调解和医责险相衔接的“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机制。四是各级医疗机构建立了医疗保健纠纷调解办公室,建立了首诉负责制,科学引导患者理性表达诉求,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截至10月份,共受理12345投诉63起,办结率100%,满意率98.41%。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定期学法用法考试制度。按照《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安排》,开展“周学、月讲、季评”活动。对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依法行政》知识测试,参考率达100%,平均成绩均在90分以上。二是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制定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充分利用每月民营医院例会制度,广泛开展《宁夏回族自治区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实施细则》等规章条例,引导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三是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紧密结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7.11世界人口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在社区、医疗机构、街心广场等场所,开展了“法律八进”、义务献血、“一周说法”、“以案释法”、禁毒、义诊等活动,通过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了各类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效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制定了“广场说法·一周一法”活动安排,在开源广场组织开展了3场不同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播放了一场法治电影《红海行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宣传,开展了一场义诊及政策咨询活动、组织36家医疗卫生单位在开源广场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管理法》法治宣传活动),得到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四是将卫生健康领域法律法规汇编成书。编纂了《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汇编》和《卫生健康部门规章汇编》,将现行的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收编在内,极大地方便了工作查询以及日常学习。得到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高度好评。五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积极征订了宪法学习资料,确保了普法工作顺利开展。
(八)强化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委机关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情况交流职责。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下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年度有计划、工作有具体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科室,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健全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保障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及时将工作动态上报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普法、学法、用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还参差不齐;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下一步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吴忠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部署要求,全面履行职能职责,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吴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
三是继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紧紧围绕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着力规范执法行为,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依法行政及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力度,增强法治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氛围。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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