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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吴忠市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吴卫健发〔2019〕19号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吴忠市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吴忠市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振精神、明确任务、抓好落实,结合我市卫生健康工作实际,2019年卫生健康工作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坚持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五届有关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责任担当,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发力的工作新格局,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健康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努力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坚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扎实推进党建“三强九严”工程,开展“党建工作提升年活动”,进一步压实“三个责任”。建立意识形态领域舆情分析研判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并纳入述职、考核,确保全市系统意识形态安全,建立结对共建和党建指导员工作机制,着力提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卫生健康主要论述的精髓,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方针,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

二、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推进公立医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落实“两个允许”,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正常增长机制,绩效工资总量比上年度提高10-20%。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完成公立医院章程制定及实施工作,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信息公开以及内部和第三方审计机制。优化财政投入方向和结构,落实各项补贴政策,综合运用价格、财政等手段,构建公立医院长效补偿机制。

    (四)加快推进县域综合医改试点。落实自治区县域综合医改相关文件精神,指导盐池县做好县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强化组织协调,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督导落实,做好试点经验总结、宣传和推广工作。各县(市、区)围绕职责履行、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成本控制和社会满意度等考核指标,探索医疗集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医保服务协议管理,重点从医疗费用控制转向医疗费用和医疗质量双控制,确保医疗质量、医疗安全。

(五)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规范深化医联体建设,市行政区域内医联体建设覆盖7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县域医共体覆盖到50%以上乡镇卫生院。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5%以上。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县级医院人才、技术、临床专科等核心能力建设,完善全科医生管理“县管乡用”或“乡管村用”政策,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规范管理治疗为亮点,推动落实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治的诊疗模式。

(六)完善“三医联动”机制。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安排,推行药品(医用耗材)流通配送“两票制”管理。完善基本药物优先合理使用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定期对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障临床合理用药。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单病种收付费工作。

(七)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大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和综合监督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处方点评、药品用量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重点对辅助性营养性等高价药品实施监控。开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专项评价。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质量,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医务人员薪酬不得与药品耗材等收入挂钩。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强化公立医院全成本核算,运用大数据分析加强管控,对医疗费用开展定期分析、通报,加强营利性社会办医院管控,切实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八)开展吴忠市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创建工作。成立吴忠市人民医院创“三甲”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发挥吴忠市人民医院在全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中的牵头带动作用,通过引进培养一批优秀专业人才、加强对外合作力度、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重点专科建设、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水平等措施,以创建三级甲等医院为抓手,大力提升吴忠市人民医院医疗服务水平。

(九)进一步压实改革责任。加大政策解读和培训力度,强化医改组织领导提升,医院院长、业务人员“驾驭”改革、落实政策的能力和素质。加大对改革重点任务的督查落实力度,完善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对于不作为、慢作为、虚假作为的,将采取约谈、通报、核减医改补助资金等方式,追究相关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坚持正确宣传舆论导向,既客观宣传医改成效又合理引导社会预期。

    二、大力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

    (十)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应用。依托自治区“卫生云”平台,完成数据接口对接和共享调阅,促进医疗信息互联互通,依托自治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整合互通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家庭医生签约、免疫规划等系统基础数据,逐步实现各个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和相关信息动态管理,畅通共享通道,优化资源配置,为推进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奠定基础。

    (十一)创新医疗服务和卫生健康管理模式。推行电子居民健康卡(码)应用,确保2019年底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一码通。依托自治区和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已有远程会诊系统,从建设市级影像诊断中心入手,逐步建设打造市、县级区域医疗诊断中心。借鉴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互联网门诊模式,依托好大夫在线等第三方平台,借助医联体,将三甲医院治疗服务引入我市互联网医疗服务。探索建立疑难重症诊疗中心,通过远程诊疗解决群众疑难重症问题。探索建立专家远程门诊,将区、市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县级,提升基层重大疾病诊疗能力。探索建立在线互联网门诊,将市、县级以上专家资源下沉到乡村,提升乡村(社区)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规范化诊疗能力继续实行自治区“一免一降四提高一兜底”政策,依托自治区医疗健康“一站式”结算平台,继续推行扶贫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医疗费用结算服务模式。

(十二)完善卫生健康专网建设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协调网信办、电信运营商,共同推进全市卫生健康专网建设,特别针对基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进行网络扩容提速,为全市“互联网+医疗健康”各项业务信息系统应用提供高效可靠网络运营保障。

    (十三)健全配套政策及监管。依托自治区电子政务外网,会同市信建办,努力提升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网络带宽,重点扩容提速基层医疗机构网络带宽;针对远程医疗服务制定远程诊断收费相关配套政策,探索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多方利益分配机制,稳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工作。

    三、大力推进健康吴忠建设

(十四)巩固卫生城市创建成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等精神,明确具体措施;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巩固创卫成果。指导同心县、红寺堡区开展卫生县城(区)创建工作。

(十五)大力开展各项治理活动。按照健康细胞建设的标准和要求,继续加快推进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等健康“细胞”建设活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宣传带动作用,广泛调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动员相关责任人在门前责任区范围内自觉维护好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市容秩序,进一步推进“爱国卫生日”活动的深入开展。持续推进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落实农贸市场(便民市场)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实行网格化管理、数字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深化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十六)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继续按照“大病集中教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思路,持续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分类救助。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贫困患者就医负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和办法,最大限度降低贫困患者就医负担。通过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健康体检、疾病筛查等方式,做到早发现、早治疗,降低群众患大病风险,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四、不断夯实基层医疗卫生基础

    (十七)不断激发基层卫生运行活力。深入推进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和社区卫生综合改革,确保县域内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立纳入县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示范型县乡卫生一体化管理体,10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市医联体范围。加快落实国家、自治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积极推进基层卫生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基层卫生人员行业特点的收入分配制度。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与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工作相结合,增强基层医疗卫生的活力和能力。鼓励引导就医群众、基层医生使用远程会诊系统,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加快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健康卡为基础的基层卫生信息建设,提升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

    (十八)融入银川都市圈,提升盐同红集中连片区和利青同城化医疗服务水平。着力在“互联网+医疗健康”、医疗联合体、特色专科联盟、专业技术实训基地以及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联合监督执法、应急救援保障等方面积极融入银川都市圈合作发展。完成盐池县惠安堡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作,建设为功能相对齐全、具有二级综合医院标准的医疗机构。继续从市、县两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及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中选派医疗卫生专家,定期到各连片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对口帮扶工作,选派专业人员参加连片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骨干培训,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进一步提升连片区基层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利青同城化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等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十九)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规范、工作机制和工作基础,围绕重点人群做好服务,保证签约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在稳定签约数量、巩固覆盖面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向提质增效转变。各县(市、区)要利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和利用率。严格落实签约服务绩效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绩效评价机制,提升签约居民的获得感。

    (二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质增效。突出工作重点,提高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水平。年度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高血压及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加大宣传力度,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统筹推进基层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有机融合,强化各级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县级绩效考核主体责任,确保项目提质增效。

(二十一)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确保每个基层卫生服务机构拥有1名及以上对口专业人员。通过线上基础培训与线下实操培训相结合,落实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做好全科医生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和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相关政策的落实,加快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训、培养和注册工作,持续拓展基层人员业务能力。   

(二十二)推动健康老龄事业发展。积极协调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逐步建设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医疗照护制度,着力解决好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照护“三大难题”。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指导,发展护理队伍。

五、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十三)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以构建诚实守信的医疗服务体系为目标,营造“建设规范、依法执业、服务到位”的医疗市场新秩序。落实“放管服”改革,探索开展电子证照及“多证合一”工作。加大对医疗机构、人员执业的日常监管力度,依照积分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及时受理、查处患者投诉的行风问题,认真落实《自治区医疗卫生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二十四)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各级公立医院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力度,推进第四批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强化合作交流,结合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县级骨干培养、千名医师下基层等工作,着力培养高素质人才。完善质控中心建设相关管理办法,建立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加快护理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和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深化平安医院建设,健全联防联控长效机制和医疗机构安防体系建设,营造安全有序的医疗环境。继续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有效实现医疗风险转移和化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鼓励在城市中心区外的农村、新建城市社区、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基本医疗服务,积极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特色专科,与公立医疗机构形成错位经营,优势互补,满足群众多元医疗需求。

(二十五)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医药法》,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治未病”中心建设步伐,实施好中药房规范建设和综合医院国医堂建设项目。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在同心县开展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深化国医大师、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实施中医优秀人才项目,注重挖掘民间中医药人才,做好中医师承备案和确有专长人员申报工作。推进京宁、沪宁、闽宁等人才培养合作不断深入发展,为全市培养一批优秀的中医药人才队伍。

(二十六)提高应急救治能力。逐步完善覆盖全市、调动有序、反应快速的急救网络,全面提升院前急救能力。规范和推进“120”指挥体系建设,落实GPS定位系统的使用,APP电子病例的推广,调度员、质控员培训和业务能力的提升等工作,确保“120”指挥体系稳定运行。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最大限度满足群众急救医疗需求。

(二十七)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制定有突破性、有吸引力、操作性强的政策,加大柔性引进人才的力度,促进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和基层人才留用。吸纳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服务,解决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人员不足问题。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六、提升医疗安全保障水平

(二十八)严格执业行为监管。加大对医疗机构、人员职业资格、医疗技术的监管力度,持续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不断规范诊疗行为,确保医疗服务安全。建立专家库,规范执业标准,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由专家组验收、审核。加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开展等级审核工作。

(二十九)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继续推进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年度内再成立1-2个质控中心,充分发挥质控中心行业监管作用,规范临床数据管理,加强医疗质量关键数据监测和分析,积极推进“四统一”,做好DRG工作,切实提升医疗质量管理工作。按学科开展质量控制专项检查,切实提升医疗质量安全。加强民营医疗专业知识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观摩活动。

(三十)强化医院感染防控。以严格落实“十八项”核心制度和推进临床路径工作为抓手,建立院内感染多学科、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管理,严防院内感染事件的发生。稳步推进全市病院微生物实验室备案管理工作,提高对多重耐药菌检测、监测水平。

(三十一)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将血液保障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考核,落实血液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加强血液采、检、供、用各环节以及单采血浆站的监管,保持血液核酸检测全覆盖,配合做好血液全区调配工作,推广合理用血新技术,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三十二)推进电子化注册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全区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精神,建立电子证照制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对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实现执业全过程、动态化、高效能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七、强化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三十三)强化疾病预防控制。坚持因病施策、防治结合、联防联控,严防中东呼吸综合症等新发疫情输入传播。全面落实结核病、艾滋病以及人畜共患病、地方病综合防控措施,强化高危人群干预,提升免疫规划质量,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全面实施慢性病与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干预,规范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防治,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疗管理。以预防接种、结核病防治管理为主,探索推进互联网+疾控工作模式。探索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商业保险补偿机制,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政策,开展疫苗针对传染病接种率和抗体水平监测,有序推进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实基础。

(三十四)进一步强化应急能力建设。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大联动部门协调力度,充分利用公安、应急等部门的资源,提高院前急救体系的救治能力;加大卫生应急常识宣传力度,普及应急急救技能,提高市民应急救治意识。进一步强化应急工作制度建设,探索建立紧急救援中心急救工作长效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急救系统建设,确保各项运行指标达到标准。

(三十五)深化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好妇幼健康行动计划项目,切实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工作,降低全市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全面开展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好《宁夏出生缺陷防治实施方案》,确保孕产妇在生育过程中获得安全、公平、规范的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提升出生人口素质。

(三十六)加大禁毒工作指导管理力度加大医疗机构使用麻精药品监管,加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监管,确保系统使用药品安全。做好禁毒帮扶点帮扶工作。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禁毒示范市创建活动,通过签订禁毒目标责任书、加大宣传力度,助推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八、全面优化人口环境

(三十七)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持续强化计划生育党政同责,推动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继续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依托“互联网+”服务模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服务。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构建家庭发展服务体系,不断深化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巩固全国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强人口监测统计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改革完善计划生育统计制度,做好人口监测工作,准确分析人口变动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   

(三十八)进一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分析,继续推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广泛开展关爱女孩、创建幸福家庭等活动。加强各县(市、区)医疗机构产科、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严格执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等措施。

九、加强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及综合监管

(三十九)做好综合监管改革工作。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意见》精神,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资源,规范设置,完善机制,在提升综合监管效能上取得新进展。执行全员办案制度,落实办案人责任制,紧盯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重点行业、高危场所和关键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在提高综合监管能力上寻求新提升。发挥市级层面指导引领作用,在系统开展“综合监管业务大学习”活动在创新综合监管格局上取得新突破。

(四十)进一步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建设。落实法治建设职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完善考核体系,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实行“一窗办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等便民措施,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加大证照清理,落实“两个清单”,强化事后监管,在完善便民服务上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法律八进”、“以案释法”等活动,运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广泛宣传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系统学法、遵法、守法良好氛围。

十、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四十一)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各级医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止步。严格执行“九不准”规定,深入开展医用耗材等领域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使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作风进一步好转。

(四十二)提高工作落实能力。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健全层层负责、压茬推进、环环相扣的推进落实机制,以“钉钉子”精神抓落实,以“啃硬骨头”精神抓攻坚,以锲而不舍精神抓协调,以一丝不苟精神抓管理,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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