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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吴忠市直属普通中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吴教发〔2024〕5号


市直属各中小学,机关各科室:

现将《吴忠市直属普通中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直属普通中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秩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和教育厅《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发〔202455号)精神,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创建标准,现就吴忠市直属普通中小学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任务

(一)严格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1.规范报名信息采集。落实自治区《高效办成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在“如愿入学服务平台”中提前明确、广泛宣传市直属中小学报名登记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房产、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优化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程序。积极推进“如愿入学服务平台”与“我的宁夏”等政务平台对接,按照“最小必须”原则整合申请表和申报材料,推动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录取查询“一网通办”。

2.健全有序录取机制。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分别明确小学、初中学生招生流程和办事指南,切实保障入学机会公平。原则上,2024年小学入学年龄截至2018年8月31日。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其余未录取学生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

(二)稳妥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工作

各学校要加强招生入学的统筹工作,确保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辍学学生、低收入四类人员子女等弱势群体学生应入尽入,切实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

1.残疾儿童少年。各学校要通过残联、乡镇、社区等部门摸清本学年适龄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底数,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劝学入学工作,可综合考虑家长和学生意愿、学生残疾程度等因素,由家长选择送教上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随班就读等方式,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并为送教上门、特教就读、随班就读学生注册全国统一学籍。

2.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各学校要对本服务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进行摸底,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劝学入学工作,并坚持长期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活动,让每个农村留守儿童享受学校教育的快乐。各中小学要进一步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和“两纳入”政策,落实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同城待遇,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政策,确保应入尽入。

3.低收入四类人员子女。各学校要摸清低收入四类人员子女底数,并向其监护人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好低收入四类人员子女的劝学入学工作,落实清零行动,确保每一位适龄低收入四类人员子女都能够入学。

4.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落实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三)扎实推进高中阶段录取工作

1.积极扩大招生规模。市直属普通高中要结合区域内普通高中生源情况,通过现有普通高中校舍挖潜、改扩建等方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学位供给。

2.规范招生录取范围。2024年秋季招生起,市属普通高中不得跨县域范围招生。经自治区教育厅核准的自主招生一类学校,全部在市辖区范围内招生。

(四)优化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从填报志愿到录取环节全部通过中考招录系统实行网上操作,由市教育局招生暨学籍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领导小组”)统筹组织。

1.“指标到校”批次录取。2024年秋季优质普通高中(吴忠中学)招生,执行指标65%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35%的招生计划实行择优录取。享受“指标到校”政策的考生必须有在校两年学籍以上并实际就读,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指标到校”资格。填报志愿时,符合“指标到校”政策的学生也可以选择其他3所普通高中并被提前录取。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录取。对因不符合条件而取消“指标到校”资格的剩余指标数调整至择优录取指标中。

2.“特长生”批次录取。“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结束后进行兰亭中学特长生批次录取,特长生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数调整至择优录取指标中。自2024年起,市直属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报名、专业测试工作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招生领导小组与招生学校共同根据测试成绩进行录取。

3.“择优录取”批次录取。招生领导小组设立中考网上录取控制中心,在各初中学校设置录取工作室,在指标到校、特长生批次录取结束后,现场公布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数,同时对择优录取批次进行网上现场录取。考生根据预先安排好的入场场次和入场时段分批进入录取工作室填报并提交报考志愿。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按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和数学两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道法四科总分、语文数学英语道法体育五科总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被录取的考生现场领取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下一场次的投档录取,直至学校计划数录完,择优录取工作结束。

二、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招生要求,不得私自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执行中小学招生与学籍注册实行挂钩管理,“一个计划一个学籍”,对擅自无计划、超计划招生的学校,不予追加计划,不予注册学籍。

(二)落实划片招生政策。新生入学政策按照2022年《吴忠市直属初中新生入学片区调整公告》执行。

(三)营造优质招生环境。继续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组建学校发展共同体、合作体、教研共同体,促进教学骨干、名师交流轮岗,均衡、共享教师资源。

(四)实行阳光均衡分班。按照《吴忠市直属中小学学生阳光均衡分班方案》《吴忠市直属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阳光均衡分班方案》要求,统一组织市直属各中小学进行阳光均衡分班,确保班额严格控制规定限额之内,无择师择班现象发生。

(五)认真落实转学工作。按照《2024年秋季吴忠市直属中小学入学转学公告》要求,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工作实行网上预登记,市教育局将根据预登记人数和各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进行转学分配。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派位结果,“零”条件接收电脑派位的转学学生,并及时为转入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在开学第一周要每天及时统计报到学生数,对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及时联系,了解学生未报到的原因,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及时建立台账。对疑似辍学学生,由班主任进行第一轮劝返工作;经劝返仍未及时返校的,由学校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第二轮劝返工作,两轮劝返仍不返校的,按控辍保学台账于开学第一周周五下班前上报市教育局。各学校要留存好劝返复学的过程性资料,包括电话回访、家访记录、劝返记录等。

(七)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发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监管作用,确保籍随人走、人籍一致,确保应入即入,对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及时在学籍系统中为其注册或招录学籍。坚决执行“四个不允许”。一是不允许空挂学籍。二是不允许违规为学生变更相关学籍信息。三是不允许未经审批为学生办理休学、复学申请。四是不允许违规接收转入学生。每学期由教育局对各学校各班学生进行一次学籍信息核对,及时对核查出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八)严肃招生入学纪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严肃查处违犯“十项严禁”等违规违纪招生行为,确保2024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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