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市直属学校党总支(支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习、建设学习大国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党大学习的有力抓手,是新形势下强化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的创新探索,是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不断深入的重要举措。现就全市教育系统强力推进使用“学习强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对象
吴忠市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含离退休党员)
二、工作步骤
(一)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市直属学校党总支(支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教师必须于3月6日前下载安装“学习强国”并完成注册 ,确保应下尽下、应装尽装。
(二)以各级党总支(支部)为单位建立学习组织,要求党员全部加入其中,开展“比学赶超”。
(三)各党总支(支部)必须设立管理员,建立学习账册,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党员干部教师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每周统计公布,强力推进学习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市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教师按时完成“学习强国”推广使用任务,各县(市、区)教育工委(教育局党委),市直属学校党总支(支部),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支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引起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组织协调,认真部署落实,压实工作任务,确保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认真参加学习。
(二)强化应用推广。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强对“学习强国”的应用推广,鼓励引导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教师通过使用“学习强国”,提高政治素养。
(三)端正学习态度。全体党员干部教师要端正学习态度,自觉参加学习,确保年度学习任务的完成。
(四)纳入党员考核。各级党组织要将“学习强国”学习情况纳入党员年终考核体系,同时党员干部教师个人的学习情况将作为其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坚持月报制度。各级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教师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每周统计公布的同时,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宣传信息管理中心上报学习进度(3月份,每周周五上报一次学习进度,3月8日上报“学习强国”注册汇总表)。各级党组织每月对学习突出、理论实践结合紧密的优秀党员干部教师或党支部可形成典型事迹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宣传信息管理中心。
(六)做好学习督导。各级党组织应做好学习督导工作,及时对党员参与学习情况进行了解,对未按时开展学习的党员进行督促与指导,确保人人参与学习,提高学习质量。市教育工委近期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组织得力、学习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麻痹、敷衍、工作落实不利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联系人:市教育局宣传信息管理中心
附件:1. “学习强国”注册汇总表
2. “学习强国”推进情况督查时间安排表
吴忠市教育局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吴忠市教育系统“学习强国”注册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姓名 | 用户名 | 手机号码 | 备注 |
填报人: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2
“学习强国”推进情况督查时间安排表
单 位 | 时 间 | 备注 |
吴忠市教育局机关及所属 事业单位党支部 | 2019年3月8日 | |
利 通 区 | 2019年3月11日 | |
红寺堡区 | 2019年3月12日 | |
青铜峡市 | 2019年3月13日 | |
同 心 县 | 2019年3月14日 | |
盐 池 县 | 2019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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