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义务教育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命名吴忠市利通二小等7所学校为“书香校园”的决定

吴教发〔2018〕138号


市区各学校:

根据《吴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书香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吴教发〔2018〕12号)精神,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组对2018年申报“书香校园”的学校进行了评估验收,对照组织领导、环境设施、读书系列活动、活动效果等四方面内容,通过听汇报、检查图书室和阅览室、抽查师生读书开展情况、与师生交流、查看校园书香文化建设主体系列活动、检查档案资料等方式,对申报学校进行了综合评定。经集体评审,决定命名吴忠市利通二小等7所学校为吴忠市“书香校园”。

希望获得吴忠“书香校园”称号的学校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书香校园建设的组织领导,以书香校园特色学校创建为抓手,创新培养师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浓厚的书香氛围。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阅读项目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开拓创新,智慧实践,贴近学生,服务社会,力争形成特点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人文关怀氛围更加浓厚的书香校园建设工作新局面为学校的内涵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吴忠市书香校园名单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吴忠市书香校园名单

吴忠市利通二小             

吴忠市第四中学

吴忠市利通区第十二小学

吴忠市利通区开元小学

吴忠市利通区郭桥中心学校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复兴学校

吴忠市利通区金银滩中心学校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党政机关表示 网站支持无障碍浏览 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