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各学校、各民办幼儿园:
现将《加强市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吴忠市教育局
2018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 忠 市 教 育 局
加强市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舍安全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18﹞166号)精神,要全面彻底对全区教学生活用房进行排查,确保D级危房清零,把学校建成最安全的地方。结合市区教育实际情况,制定市区学校校舍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校舍安全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吴忠市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少云 吴忠市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黄平先 吴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张进存 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 琛 吴忠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贺 欣 吴忠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负责人
张明俊 吴忠市教育局学校工作科科长
姚学锋 吴忠市教育局财务科负责人
马占军 吴忠市教育局项目办主任
市区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项目办,马占军任办公室主任。
二、排查范围
市区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备案的民办幼儿园。
三、工作方案
1.对所有公办学校及幼儿园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一校,不少一舍,特别是2009年以前所建设的校舍,先由学校进行登记核实(2018年7月20日前将排查登记表交教育局汇总);对核实的2009年以前建设并仍在使用的校舍,市教育局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2018年8月20日前);经鉴定存在安全隐患、影响使用的校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无法排除或属于D级危房的立即停止使用,拆迁清零。鉴定费用由市教育局承担。
2.对所有审批备案的民办幼儿园,按照“谁办学、谁负责”的原则,对房屋结构、使用性质不明确的,由民办幼儿园自行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鉴定(2018年8月20日前),根据鉴定结论,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发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或未整改的,教育局不得办理办学许可证年审工作,并吊销办学许可证和取缔办学机构。
3.2009年以来,按照设计规范新建校舍及园舍不在此次排查范围。
四、落实长效机制
各学校、幼儿园要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的《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4]99号)要求,建立校舍安全保障机制,实行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完善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机制,提高学校校舍防震减灾能力,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校舍安全达标。
五、强化安全教育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给师生普及安全知识。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对学生开展防灾和安全教育。制定和完善各种灾害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使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成为学校常态工作,培养师生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掌握应急避险技能,全面提高师生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吴忠市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排查分幢现场登记表
学校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一
校
舍
建
筑
安
全
排
查
内
容 | (一)校舍概况信息 | |||||||||||
单体校舍名称 |
| 校舍层数 |
| 建筑 面积 | m2 | |||||||
校舍占地面积 | 长 米 宽 米 占地面积: m2 | |||||||||||
建造年代 | 年 月 | 是否经过加固改造 | 加固改造 年代 | 年 | ||||||||
建设单位 |
| 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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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 |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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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 验收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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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校舍建筑物基本情况 | ||||||||||||
校舍类型 | 楼房层数 | 地下: 层;地上: 层 | ||||||||||
房屋高度 | m | |||||||||||
建筑设防类别 | 设防烈度 | |||||||||||
楼板形式 | 屋盖形式 | |||||||||||
结构类型 | ||||||||||||
基础类型 | ||||||||||||
勘察文件 | 设计文件 | |||||||||||
施工文件 | 检测文件 | |||||||||||
竣工验收文件 | 抗震设防 | |||||||||||
消 防 | 防 洪 | |||||||||||
房屋外观质量 | 是否存在裂缝: 是否存在不均匀沉降: | |||||||||||
完好程度 |
排查结论 | 校舍现址排查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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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 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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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各学校需附平面布局图,详细标注每幢单体名称; 填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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